懷孕了更換單位,生育津貼標準怎麼發放?

小萌虎1111


這個問題我剛好遇到過:

你所說的"生育津貼",準確來說應該是"生育保險",是"五險一金"中的一種保險。

按照我的經驗:如果你的女的,你懷孕了,那你肯定不要主動辭職換工作,公司也不能無故辭退懷孕期間的婦女。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是連續買滿一年社保,在你生育期間的孕檢、生育費用都有報銷(部分或者全部)。

如果你因為換工作,不能使用你的生育險,你也可以使用你老公的(男的也要交生育險),但是保險比例會低得多得多。

如果你老公也沒有,你們也可以使用城鄉醫療保險(如果你們有交的話),保險支付比例更加的低了。

總之:我建議你不要換工作,上面幾種賠付,最終費用會相差大幾千上萬元。你要換工作,新公司明知道你懷孕,之後會休幾個月產假他們還願意聘請你?會給你繼續買保險?如果新公司不在意,願意馬上就給你續上社保,那對你的生育險沒影響。


小小的玩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以廣東省為例,生育津貼申領受理條件:

1、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

2、當次懷孕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

3、用人單位已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

《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十三條 職工享受的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即女職工在孕產期內因懷孕、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產前檢查的費用,終止妊娠的費用,分娩住院期間的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及診治妊娠合併症、併發症的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包括職工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施行輸卵管、輸精管結紮或者復通手術、人工流產、引產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職工未就業配偶享受的生育醫療費用待遇,參照職工所在統籌地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待遇標準執行。

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醫療費用,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和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不屬於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生育醫療費用,按照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逆襲365天


如果換單位參保,中途要連續不間斷購買一年才能申請生育津貼。只要換單位中間中斷一個月就要重新累計滿一年才能使用。

生育保險是向國家繳納,最終的產假及醫療保障也是由國家發放和保障。無論你在什麼企業工作,累計向國家繳納保險金滿規定的時間,都是享受規定的福利保障的,這個一般與單位無關。但是有些公司可能會找各種理由侵犯你的權益,到時候你應該向勞動管理機關和婦女保護組織尋求幫助,他們會出面干預。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


小樊愛生活


建議暫時不要離職等到生了孩子獎金產假都拿到在離職,你懷孕他也不會開除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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