臘月二十八遭強制停水 河北區法院巧妙化解糾紛

臘月二十八遭強制停水 河北區法院巧妙化解糾紛

2020年1月22日,正值農曆臘月二十八,在家家戶戶都在忙碌著置辦年貨的時候,河北區某小區的4名業主卻因家中被強制停水而來到了法院。

糾紛雙方當事人是河北區某社區同樓棟居民,由於該樓棟下水道堵塞,導致一樓劉某某家中衛生間反水,造成財產損失,劉某某一氣之下將位於其家中的自來水總閥門關閉,導致樓上居民無法正常用水。事情發生後,雙方經多次協商未果,樓上4名住戶無奈之下將劉某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打開自來水閥門,恢復供水,並對該案申請先予執行。

為迅速解決居民用水問題,讓雙方當事人都能過個安心年,民二庭庭長楊毅在徵得原、被告雙方同意後,將其傳至法院進行調解。原、被告關係緊張,見面後情緒激動,幾次發生爭執,為保證詢問順利進行,3名法警迅速趕到法庭維持秩序。通過詳細詢問,法官瞭解到雙方的矛盾點在於賠償金額,原、被告給出的金額數目相差10倍,且雙方均不退讓,案件調解難度大。

為儘快解決糾紛,楊毅親自帶隊到現場進行勘驗,瞭解漏水及財產損失情況,並將具體情況進行書面登記。隨後針對雙方矛盾點分別進行調解。

經過不懈的努力,雙方當事人終於達成了一致意見,被告現場將家中的自來水總閥門打開,原告看著家中10余天都未見的水流,激動的握住法官的手:“感謝法官,終於能過個好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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