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可以使用勞務派遣工嗎?

只是一隻魚


1.從法律上來看,政府機關也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主體之一,法律上並不禁止政府機關使用勞務派遣工。

2.從社會責任的角度看,政府機關大量使用派遣工,給社會非常不好的導向。如果政府機關人手不夠,可以增加編制;如果人手夠了,應當提高編制內人員的工作效率。

3.有變相侵害勞動者權益的嫌疑,而且派遣工的待遇與編制內的公務員和工作人員的待遇有天壤之別,派遣工幹了大量的髒活累活,但是工資卻很低,明顯的“同工不同酬”。


大言君聊勞動法


這個問題放在2019年以前問,當然是毫不猶豫的回答:可以。不過現在2020年了,時代也慢慢發生變化,人們也慢慢的認識到勞務派遣的危害。

這個時候如果你再問這個問題,我可以先把一個截圖給你看,然後再告訴你答案。

答案是:某些地方不可以。至少,在圖中的地方不可以,今後會不會擴展到其他的地方,我認為當然是會的。

也許你根本無法相信,對吧?說實話我開始也不相信,但我後來去網站求證了一下,我還擔心別人的截圖不實,所以我自己截了圖。

繞彎子的話就不說了,我就直接預測接下來會怎樣,大概分三步走。

第1步是過渡

就是將原來的派遣工轉為直籤,承認原來派遣工的工齡,當然,這個過渡肯定要組織重新考試,會淘汰掉一部分人,不過這部分人會依據《勞動合同法》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2步是定崗定級

有的網友說話很難聽,說什麼既然是臨時工,還定什麼崗?還定什麼級?說什麼考一次試就行了,考完以後,不論這個人在工作上的表現如何,其待遇和地位都不會產生倒退,如果你不服,你也去考試。

實際上,這種思想是與《勞動法》當中的按勞分配原則背道而馳的(我對這種宣揚大鍋飯主義的人是極為反對反感的)。

所以,過渡完以後必然是定崗定級,但是請注意,定崗定級並不是定終身,而是規定出這麼一種區間,錯落有致的用來區分每一種崗位,每一種級別的員工,做到有上有下,能上能下,不進則退。

第3步,是同工同酬

有的人對同工同酬始終懷有成見,可是不管怎麼說,同工同酬是《勞動法》規定的,既然是以按勞分配作為主要的分配方式,那就必然會有同工同酬這樣一種概念,植入每一個用人單位的分配模式裡。

我支持《勞動法》,我也支持勞動法中的同工同酬分配原則。我說過這個時代是要進步的,同工同酬是與大鍋飯相反的兩個不同的意思,同工同酬絕對不是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所闡述的那樣是所有人都領一樣的工資。

當然這裡面最難過的一關就是定崗定級,誰都認為自己的付出最多,功勞最大,不過話說回來,定崗定級並不是目的,定崗定級只是一種手段,我們的目的始終都是激勵員工,

做到有上有下,能上能下,不進則退。


夢裡瀾濤


可以啊,現在編制卡得那麼死,活越來越多,大家可能都叫嚷著多招點人,緩解工作壓力,編制的沒法招,使用勞務派遣當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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