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非:绩效不合格的员工必须辞退!大家怎么看待?

熊林


华为是中国目前高新技术的最有代表性一家企业,这是毫无争议的,因为其体量大,技术领域事关国家安全战略,因此就有了不少人支持华为就是支持我大中华的说法,但目前,也有不少人为此诟病华为。这些争议太大,公婆之理皆成立,不多言。现在主要说说华为的狼性文化!

一、华为狼性文化的必要性!华为是高新技术企业,加上创始人非凡的艰苦经历塑造的艰苦奋斗理念,坚信整个企业的前进务必是全员推动,所以华为从不养懒人,懒人是待不下去的,又因为其是高新企业,务必要求其在技术领域保持前沿和足够的创新意念方能永不落伍,所以其又必须及时更换零件引入新鲜血液从而保证其创新能力永远是年轻的。老员工是有工作能力,但思维是固化的,必须保持一定员工的年轻化,企业才有创新的思想在跳跃。

二、华为狼性文化之下是否无人性可言?!我觉得那些批判华为狼性文化的是又么是吃不到葡萄的人,又么是那些眼光格局极少或带有偏见的人。我觉得华为创始人任正非是个真正了不起的人物,不局限于其高瞻之眼光和创业能力,更在于其他人望其项背的大三观和大格局,他想到的就是替国征召,为国解箍颈之难(三言两语讲不清,中兴事件可侧证少少)!回归正题,任总从创业初的百分百持股到通过不断稀释自己股份让利员工直到今天的仅有一个百分点左右,请问有哪个企业老板能做到?可见人家观念根本不停留在财富这么肤浅的层面了,一个老板只占一个点的企业老板七十多岁还为企业到处拼搏的人,请问剥削何在?赚到的钱还不是华为十几万员工分了?非要说剥削那也是自己剥削了自己!

三、华为狼性文化的辞去制度。华为的合同好像三年制的(我们合作的企业就是华为的,有认识的二十来个人),上次有个人快到期了,还没续签他都紧张死了。华为对工作能力差的,绩效长期不达标的,会进行淘汰不续签,但会依足劳动法程序进行赔偿的,我觉得这足够了!姑且不参考那些大把存在的连社保都没买的工厂,即便是同行的通信、软件企业辞人不赔钱的大有人在,随便来个大北方(新疆西藏这些)甚至非洲调职,看你辞不辞职,总之多的是手段逼你辞职,反正我在这行业做了十年,这种事遇到过,更见得不少,当项目没了,有的人事一个电话,直接了当:要么辞职,要么新疆!再说回华为,华为所有辞退程序是合法的,那么大家批判的觉得是道德层面的,只是大家忽略了现实的存在而已。这些人就好比利比亚的民众,战乱带来了饥饿和家破人亡,却仍高喊着他们心中的民主!任何建筑都是以基层建设为首的,包括思想文化建设,没有经济建设作底,哪来的思想文化和道德建设?你们老是一味批判农民抢高速路上翻车的东西,认为他们是没法律意识和缺失道德,实侧主因还是贫穷,当他们有经济能力了生活水平赶上来了,谁屑于去做这种为三斗米折腰的事?!所以法律道德要补课,但经济发展起来才是关键!华为不存在法律层面的问题,道德层面见仁见智吧,横比之下,也不见得多过份。

四、华为人真的很苦吗?!除了研发,大部分人还是没大家想象的苦的,其实我认识的研发也不像你们想像的苦,起码比工厂的十二小时流水线轻松多了,大多数还是七八小时准时上下班的,只不过他们思想觉悟很高,有任务都是自动加班加点搞好再走的,不过他们周末加班费是真的高阿,加一天班一两千块,他们都尽量拿这块钱的(现在我们这项目不让加太多班了,加班费支出太多),反正我倒觉得华为的人自我感觉良好的,外面同行的都盼着进华为,没几个说不想的。至于华为的薪酬除了网上了解的,也从华为人口中了解一二,反正是碾压同行吧,我认识的大概跨幅有点大,年薪从三十几万到一百来万都有,他们都能在广州买房了,有个干了两三年的,也刚供了房子,所以说,待遇还是很高的,这样会让人感觉付出也是有价值的!

哎,不多说了,刚酒醒睡不着,用手机打半天答一个问题,也是醉了,接着睡!大家也别操心人家华为的事了,只是觉得没必要喷人家华为,人家干得挺好的,还有其它国产的东西,主要没违法没坑人,你不支持没关系,别黑人家,让咱们国家在世界上多几张亮丽的企业名片何乐而不为呢?不认同的,也别喷我,我就说点个人看到的,你们爱咋整就咋整。88


第一观察室


华为985、211校招的优秀员工,待遇是很高的,我表哥2011年大学毕业进华为,满三年派股票,现在手上差不多有200万的股票,每年分红都有几十万,除了股票分红、工资、出差补贴之外,还有年终奖,前年年终奖都一次性发了60多万,华为压力大,但收入确实高,这么高的收入,对应的考核要求严格,很正常!!!



取个网名为何如此艰难


任正非,我从来都不认同他。

他没血没肉,没有感情,没有信仰。

美国因为苹果抵制华为,在华为有难时,全国人民支持华为,而任正非的态度就是我没有要你支持。

员工年龄大了,反应就会慢,再加上科技的进步,年龄大的自然绩效就会下滑,任正非这种行为是卸磨杀驴,狡兔死走狗烹。 什么人?

任正非的品德有问题,看不上他。


睿成爸爸


如果任正非的原话如问答标题所示:

“绩效不合格的员工必须辞退” 。

那么,在我看来任正非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名符其实的、丧失人性的万恶资本家!

当然我的这个定论是有前提的;“如果……”!。

如果任正非的原话与标题有差异,那就另当另当别论。

这个“辞退”言论,不知头条经过核实否?。单从这一“辞退”之说,老板的形象很容易在公众的心目中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小,蛇蝎心肠的恶人。

试想,一个人在企业工作,应该说都为企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科技的进步,这些老员工无论是精力上、技术上都无法与年轻时相比,这时,“绩效”遰后,在一般情况下是必然的现象。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辞退因“绩效不合格”的老员工,那么,,这种“辞退”从道德上来讲是极其不“人性”的。

上述观点,仅是管见,望广大条友各抒已见!


石头观众118


任正非是中国伟大的企业家!

理由有三。

一,只占华为的百分之一股份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发展华为。敬佩!

二,高工资,高要求,差的不去好的就没有机会来的原则。无情淘汰,残酷竟争。

三,无论世界影响力,企业规模,税收,人均产值,人均工资都是中国数一数二的的的,不服气可以用数据来竟争,任正非本来就是搞数据的。不怕任何企业家来竟争,本来就姓任还怕任何吗?

题外题,任正非外貌很丑,眼睛太小,脸也不象脸,只比马云好一点点,如果马云打59分,任正非最多也只能算60分,但生儿育女技术世界也是一流的,儿子,特别是女儿不但非常美丽而且气质非常高雅,生个美丽儿女很正常,但生个气质高的就不一定。

任正非是全中国人非正常学习的榜样。也是中国军人的骄傲。

伟大的企业家任正非健康长寿!


大宗矿产资源


这个就不像任正非说的话。因为把绩效挂在口上的都是基层组织的管理者或者管理水平较低的国企领导。做企业做到华为这样的,出来讲的都是理念,人文,哲学思想,再讲辞退人就太Low了。所以我觉得这是标题党的技术。

换个法律角度,国家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者绩效不合格不等同于不胜任工作,就算是企业证明了员工不胜任工作也要先行培训和调整工作。培训后和调整工作岗位后还能证明不胜任的才可以辞退。

所以从个人素质角度和法律法规角度,任正非都不应说这句话。


沙与尘


不要只看到华为的表鲜,从任正非的观点可以看到本质,曾经为华为自豪是沒有看到其本质:资本家!而且是失去人性的资本家!任何国家和社会都有强者和弱者,留强去弱是非人性的手段,若都是如此效仿,弱者如何生存?如何和谐?任正非不是周扒皮但胜似周扒皮!为了私利任何手段都会用!压榨剥削!直至无用了就裁!从今开始抵制华为!从我做起!


天上雨6


合格不合格还不是任老板说了算啊,能榨出剩余价值就合格,榨不出了才拼命干也不合格,马克思早就把资本家的剥削本性分析透了


箫唢2069


可怜的人,当你能干时,岗位工资拿的很爽,很气长,干不动了,不胜任了,老板不用你了,难到不对吗?你的能力决定你的工资,有什么想不通的?干一阵子吃一辈子,想的美,你不是老板。想不通这一点,你永远都当不了老板。只用好的优秀的,企业才能有朝气才有希望,养些闲人不倒闭才怪。养闲人对不起好好干的人,这是企业的大忌讳。干不了一线了退二线,二线干不了退回家看娃都行。是咱干不动了,不要怪老板。他要不行,也要破产。


用户阿里医生路坚


其实不需要这么复杂,劳动法修改一下,国外都是员工离开公司,公司按工龄支付离职金,企业和员工都不需要找任何借口和理由,这也增加了企业的用人成本,让企业招人不那么随意,理性一点,员工也有保障,中国劳动法虽然保护了员工的利益,但是操作起来太复杂,很多企业、员工都在找空子,反而有些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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