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司法局法律服务暖心聚力共抗疫情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海西州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做好疫情防控、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工作。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并以以下三项措施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阻击战:

一、发起守法倡议,织牢疫情防护网。针对疫情防控涉及的法律知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乌兰县司法局、格尔木市公证处发起防治疫情倡议,对疫情防控期间应承担的疫情报告、财产征用、财产损失、人员调集、疏散、隔离、封锁、人身活动范围限制六项义务,以及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应承担的人身财产民事责任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寻衅滋事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应承担的十一项刑事法律责任。倡议社会各界,在保障生命安全的疫情防控面前,要遵纪守法,同舟共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优势。强化涉疫情的法律咨询,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进一步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原因引发的交通票务费用退还、暂停景区开放、酒店或餐饮退订、医疗指引、节日加班加点等高频法律问题,认真进行归集梳理,进一步增强热线平台咨询解答的指导性和专业性。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送中央、省、州、市疫情通报的相关文件,在全州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中发送《新型肺炎防控法律知识50问》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科普知识,充分发挥热线平台专业法治教育引导作用。

三、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求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窗口服务人员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窗口服务人员要自行健康监测,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及时前往医院接受检查,不得带病上班。对值班律师及窗口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备案,处于14日医学观察期的人员,不得到服务窗口值班。同时,在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口处进行体温测量,对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拒绝其进入。对未佩戴口罩的,进行劝阻。

要求疫情防控期间,热线接听结束后,法律服务人员通过温情提示来电群众及其亲友积极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减少或避免外出,遇有发热等疫情特征情形,尽快到附近医院采取检查、治疗或隔离等。同时,积极引导群众向12348热线、青海法网、公共法律服务亭寻求法律服务,避免人员在服务场所聚集。


海西州司法局法律服务暖心聚力共抗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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