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統統罰!我市市場監管系統雷霆整頓5家被投訴業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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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德州市場監管系統緊盯群眾反映的熱點聚焦問題,迅速開展檢查,重拳出擊,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了一批哄抬物價、製售假冒偽劣疫情防護用品違法案件。現對部分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請廣大經營者引以為戒,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嚴格依法經營、誠信經營。

案例

01

德州市市場監管局

查處超出價格標準銷售口罩案

德州市市場監管局在檢查中發現德州經濟開發區信澤坤藥店在肺炎疫情期間存在超出價格標準銷售口罩(帶空氣閥)行為,將進貨價格6元/只的口罩,以12元/只銷售,當事人在巡查時已退還舉報人216元。德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其在肺炎疫情期間存在超出價格標準銷售口罩(帶空氣閥)行為處5倍的罰款2040元。

案例

02

寧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查處涉嫌哄抬價格銷售口罩案

寧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舉報對寧津鹽百購物中心有限公司涉嫌哄抬價格銷售一次性普通口罩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將進價1.18元/個的一次性普通口罩,按2元/個價格銷售,未明碼標價,並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2月2日,寧津縣市場監管局下達聽證告知書,擬對其作出罰款50.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

03

寧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查處涉嫌無證生產75%酒精案

寧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暗訪巡查及群眾舉報等相關線索,鎖定閆沙市場劉某涉嫌無證生產75%酒精。執法人經現場檢查並取證發現,劉某擅自儲存大量95%酒精,勾兌分裝成75%酒精對外銷售謀取利益。依據規定,寧津縣局已將線索移交縣應急管理局。目前縣公安局對當事人正在進行調查中。

案例

04

武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查處涉嫌銷售過期口罩案

1月30日,武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群眾舉報,對城區興隆街西街的某文具精品店銷售超過有效期的一次性使用口罩進行檢查。發現該店涉嫌違法銷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是第二類醫療器械,生產日期為2017年9月2日,有效期2年,已超過有效期。武城縣市場監管部門當即對未銷售的24只超過有效期“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予以查封扣押。對該店借疫情之機銷售不合格防疫用品的行為,縣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將對其進行從嚴從重處罰。

案例

05

平原縣市場監管局

查處推動價格過快上漲

及超範圍經營防護口罩案

平原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某鮮花店銷售口罩進行檢查,發現該店以30元/個口罩的價格在四個微信群散佈漲價信息並進行銷售宣傳,推動價格過快上漲,擾亂市場秩序,其行為違反了《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另外,該花店的經營範圍中沒有防護口罩的經營項目,違反了《個體工商戶條例》中超範圍經營的有關規定,縣市場監管局依法擬對該花店當事人做出罰款60500元的處罰決定。

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將持續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曝光典型案件。

記者|石秀秀 通訊員|徐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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