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记者从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梅县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为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堵塞防控漏洞,梅县区发布《关于做好购买感冒发热、咳嗽、咽痛等药品实名登记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2月4日起,市民凡到药店购买感冒发热、咳嗽、咽痛等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黄晓冰
【作者】 黄韬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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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4 22:10:46 南方plus客戶端
2月4日,记者从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梅县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为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堵塞防控漏洞,梅县区发布《关于做好购买感冒发热、咳嗽、咽痛等药品实名登记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2月4日起,市民凡到药店购买感冒发热、咳嗽、咽痛等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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