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的關隴“社火”民俗,背後所反映的祭祀文化因素

何為“社火”

社火與古代祭祀土地神和火神的“社祭”和“火祭”活動有關。“社”,古代主要指的是土地神。

《白虎通義·社稷》記載:“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土地廣博不可一一敬也,故封土立社”。

所以古人們將“社”指代土地神,後來為了便於祭祀土地神,又把“社”成為一種比較小的區域單位。因此,以社為單位的“擊器而歌,圍火而舞”,被古人們稱之為社火。

當人們進入農耕社會後,土地成為了人們賴以生存的基礎,此時祈求風調雨順、農業豐收與驅鬼逐疫的祭祀儀式也隨之產生。《禮記·記法》中記載: “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為社”。在商周時期的宮廷中出現了“大儺”,是一種用於驅鬼逐疫的巫術性舞蹈。在《樂符雜錄》中記載,在祭祀儀式中巫師們帶著頭冠和麵具,身穿著熊皮,一手拿著長矛一手拿著盾,一邊唱著巫術咒語,一邊在室內到處亂敲亂打,使得鬼怪害怕然後逃離。隨著時間的流逝,這種驅儺形式從宮廷傳到民間,逐漸形成巨大的民俗禮儀活動,演變成關隴地區盛行的“社火”民俗活動。其實,“大儺”這種巫術性舞蹈是社火民俗最初的一種表演形式。

從古至今的關隴“社火”民俗,背後所反映的祭祀文化因素

現代儺舞

關隴社火民俗所蘊含的文化因素

  • 社稷的崇拜是社火民俗產生的基礎因素

關隴地區土厚民勤,是古代農業最早起源地之一。清代農學家楊屾在其農書《豳風廣義》中寫道:“農桑起於秦中,漸及南地,故天下後世,莫不羨豳原之風。”當時的關隴先民不能對土地能夠給予萬物生機進行科學的解釋,所以在他們心中自然會對土地進行神秘化想象,隨後就出現“社神”和“稷神”,關隴先民將這些神作為崇拜對象而虔誠祭祀。

人們崇拜社神的同時,也會崇拜整治土地、發明農業的人。比如炎帝的後裔共工,因為發明“築堤蓄水”之法而成為九州的領導者。到了西周時期社神的地位更加提高,社稷成為政權的象徵。官方的社稷活動主要在社稷壇舉行,王為群姓立社曰“大社”,諸侯為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以下不能夠私自設壇來祭祀社稷。秦漢以後,由於統一的中央集權建立,諸侯之社被郡縣之社所代替,於是祭祀社稷就形成了帝王之社、郡縣之社和民間裡社三個層面。

從古至今的關隴“社火”民俗,背後所反映的祭祀文化因素

北京社稷壇

  1. 民間祭社常常以社樹作為象徵性的祭祀對象,因為先民們都會把一些生命力旺盛、常青不老、之樹認為是社神的化身。據《論語》記載:“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慄”為社神。
  2. 民間祭社具有全民性,在約定俗成的固定場所中人們全部都會到場以各種形式來施以祈報之禮。雖然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民間裡社又被地域性的組織村社所取代,但是民間祭社之風一如既往,到唐宋時期民間祭社達到全盛時期。
  3. 民間祭社,按《月令》多在仲春時節舉行,仲春時節是人們即將進行農業生產之前的閒暇期,也是關隴先民承前啟後、求福報功、進行社祭的最好時節。

到了現代,雖然“社”已經不是農業基層組織,但它的影子依然存在。關隴地區在每年春節前後都是以原來的“社”的範圍來組織當地的百姓,進行慶上元、鬧元宵的秧歌社火活動。雖然社神已經不是現代社火祭祀的主要對象,但是在社火開演前人們依舊會到土地、山神廟裡請神,在社火結束時送神,而且關隴地區的人們仍然有著互稱“社裡人”來表示親近的稱呼習慣。

從古至今的關隴“社火”民俗,背後所反映的祭祀文化因素

秧歌社火

  • 火神的敬仰是社火民俗產生的最早因素

在人們還沒有能力和經驗進行種地的採集漁獵時代,就已經能夠保存野火或者鑽木取火來烤肉熟食、照明取暖和驅嚇野獸。火是人類文明史上很早的一個文化因素

,從至少距今80萬年前藍田人遺址中的炭末,我們就可以知道關隴先民早就會用火。進入農耕時代後,為了燒山開荒,增加土地的肥力或者為了燒製陶器來滿足汲水、存糧、煮飯之用,古人們都離不開火的幫助。因為關隴先民們的認識水平低下無法解釋火的化學、物理性質,即出現所謂“民無能名曰神”的現象,於是有了火神。

因為火對古人們的貢獻極大而且神秘,於是對發明火、掌管火的火神,古人們會以圍繞火堆載歌載舞的形式來祭祀火神。漁獵時代的火神崇拜文化因素與農耕時代的社神祭祀文化因素相結合,逐漸形成了關隴地區社火民俗的雛形

從古至今的關隴“社火”民俗,背後所反映的祭祀文化因素

可能社神最早由火神發展而來,甚至有的時候是合二為一的,因為上古時期凡是重大活動都離不開火。《爾雅.釋天》中記載:“祭天曰燔柴”,就是在國家的南方地區除地為壇,將木柴放在壇上,將牲口放在柴上燔燒,使臭味飄揚,達於上天。不僅祭天要燔柴,求雨也要燔柴,根據《淮南子》記載:湯時連續七年大旱,經占卜要用人祭天,於是湯“居柴上,將自焚以祭天,火將燃,即降大雨”。

《禮記·郊特牲》中說在大火星黃昏見於東方地平線時為春分時節,對應的人事就是“出火”,也就是全民性燒荒種地的春祭儀式,在儀式上還要表演模擬“驅雀簸揚”等情景的舞蹈,詠唱歌曲以狂歡。例如陝甘交界三岔地區的五月五掄火把和燒高山習俗,就是祭祀火神一個遺俗。而關隴地區的社火表演也會將篝火、炭火、燈火放在表演場地周圍用以取暖、照明,有些人直接稱社火為“燈火道場”。

其實在關隴地區,從古至今人們與火都形影不離,人們對火的敬畏之情濃厚而深遠,對火的禁忌之俗堅守而不殆。火和火神這一文化因素的介入,使社祭不再平淡而寂靜,而內涵愈加豐富,形式也更加熱烈。

從古至今的關隴“社火”民俗,背後所反映的祭祀文化因素

驅儺臘祭是社火民俗歌舞以娛的文化淵源

社火中以群歌群舞的方式來祭祀百神就是臘祭和儺舞這兩個祭祀文化因素的遺留。臘祭儺舞與祭祀社稷的內容、形式以及時間基本相似。臘祭儺舞是產生比較早的原始文化活動。

《路史·卷十二》記載:“神農氏於每歲陽月,盍百種率,萬民臘戲於國中,已報其歲之成。”

臘祭就是獵祭,是以每年年末打獵所捕獲的獵物來祭祀祖先和百神,是一種慶豐收的報酬之禮。最重要的是在臘祭時會有表演儺舞的環節,這是古代在臘月驅逐疫鬼的儀式。一般會在臘祭的前一天,進行儺舞表演。《續漢書.禮儀志》記載:“先蠟一日,大儺,謂之驅疫。”臘祭這種風俗在周代更為正規,由於“臘祭”通常會在十二月舉行,故秦漢以後稱此月為臘月。《周禮》也有記載,每逢臘祭周人都要舉行驅疫行儺的儀式。

驅儺臘祭中讓民眾戴上面具裝扮成能威懾病疫鬼怪的形象,鑼鼓聲中又跳又唱的原始巫舞在驅邪扶正、祈年求福、祭祀先祖、慶祝豐收的同時,娛人悅眾的因素也流淌在其中。“儺”文化的因素雖然隱藏於社火文化的底層,但是隻要我們認真觀察,關隴地區的社火民俗中依然可以見到“儺文化”所遺留的驅邪除穢的儀式,遊演的造型社火和演唱的秧歌社火及社火臉譜就是古代儺舞的文化遺留。

從古至今的關隴“社火”民俗,背後所反映的祭祀文化因素

臘祭

火神祭祀、臘祭、儺舞等文化因素融合依附於關隴社火民俗之中,這些文化因素既是祭祀百神的手段和狂歡形式,又是人們社神祭祀的主要內容,這些文化因素的不期而遇與長期交融形成了社火民俗的源頭活水,其祀神、娛人、教化的文化功能是社火民俗文化流傳至今的內在依據。關隴社火民俗能夠流傳興盛不僅與農業生產息息相關,還要歸因於農耕文化的包容性和關隴先民的多神崇拜以及對快樂狂歡的本能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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