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把女儿送人,26年后来相认,法律上来说,女儿还有赡养义务吗?

嗨111a


在这方面应从几点来看待是否构成要素!一是此女孩她是否愿意认同归属,如女孩自己愿意认她这个亲生母亲,(此母亲有丰厚的遗产给她)并且接受其家产的继承权,自然就构成了詹养她的关系了。二是,如果这女孩感恩心重,不愿意贪图荣华富贵为诱惑,能愿过清淡的日子也要报答养育之恩,不离不弃为其尽孝终身,那么既使亲生母亲来相认,她依然是无动于衷的,决不可能改变她根深蒂固的思想意识的。既使打官司,法律也不会判她去詹养她的亲生母亲的。不论何种原因改变她的生活关系,因为她在事实上已经是与养父母是一个完整的父女事实,所以,没必要再要承担另一个家庭的养护责任了。当然,所有的决定在于她的选择,她毕竟是行为责任能力人。不过象这种还壁归赵的事目前很少见到,大多数都是选择养她长大成人,并给了她第二次生命的人。


碧野28


没有了,从母亲将女儿送人那天起,她就放弃了抚养女儿的法律义务,同时终止了法定的母女关系,虽然生物学上的母女关系还存在,但彼此的义务己无!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父母才是养子女应该赡养的对象!


死就死呗谁人不死


我想问问另一种情况呢?就是从小孩子双方父母离异,然后孩子跟着妈妈,爸爸自私不给予任何抚养费,尽抚养义务。孩子由妈妈独自抚养长大,并且父母离婚时所有固定资产都男方要走。然后孩子长大了,亲身父亲回来要求被赡养,那孩子是否有法律上?道德上的赡养义务?


阳LYS


没有了,送人就已经解除了亲属关系,与养父母建立了亲属关系,26年后来认亲,说不好听的就是有点不要脸不道德了,人家养大你摘桃子,下线呐?也要看孩子自己啦。


一帘幽梦20994391


法律规定,自送养之日起,这个女孩就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


少华飞雪2


别跟我谈法律。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法律管过我吗


唯有洪先生


父母有遗弃行为,子女就没有赡养义务


辽宁脾气哥


女孩的赡养义务只属于养父母。


ybgupljh


从道义上讲没有,有时间应该去看望,必竞他们给了你生命


用户1320702795346


有支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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