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澧縣公安局關於嚴厲打擊違反疫情防控指令行為的通告


臨澧縣公安局關於嚴厲打擊違反疫情防控指令行為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臨澧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相關指令,防止疫情擴散蔓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於違反相關指令的重點地區返臨人員、居家隔離觀察對象、醫學觀察密切接觸者,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以下行為:

1、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隔離區;

2、不服從、不配合居家隔離觀察,離開隔離區;

3、拒不接受“三個一”重點對象服務管理制度;

4、拒不執行衛生防疫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的預防、控制措施,拒不按要求戴口罩、量體溫、報告相關數據;

5、故意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編造虛假歸臨日期信息,對自己已有發熱咳嗽等症狀刻意隱瞞,欺騙調查走訪人員,多次主動與周邊人群密切接觸;

6、採取暴力、威脅等方式阻礙公務人員正常工作。

如有上述行為,公安機關將會同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採取指定地點強制隔離措施,並視情節予以訓誡、行政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臨澧縣公安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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