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全市檢察機關堅決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意見》

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始終是第一位的,疫情防控是當前最重要的工作。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和高檢院、省院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精神,動員全市檢察機關及全體檢察干警充分履行檢察職責為全市有效開展疫情防控貢獻檢察力量,以身作則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經市院黨組研究,決定就有關事項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當前,疫情防控形勢複雜嚴峻,處於關鍵時期,各縣(區)院、市院機關各部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覺投入到疫情防控之中,堅決防止掉以輕心、不以為然的現象,將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重大任務抓緊抓實。市院從即日起成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在市委和省院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朱良平同志任組長,市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周道航任副組長,市院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市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周道航兼任主任,負責日常有關工作,並起草制定市院機關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預案。各縣區院均應參照市院成立領導小組並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市院機關各部門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主體明確、任務清晰、責任到位。

二、嚴厲打擊涉疫情犯罪,確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順利進行。切實發揮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職能作用,對涉疫情違法犯罪活動保持高壓態勢。對發生的涉及疫情防控的有關刑事案件,第一時間層報省院,確保依法及時準確辦理。堅持從嚴從快批捕、起訴,從重提出量刑建議,慎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處理制度。密切與公安、法院的協作配合,突出懲治重點,嚴厲打擊在疫情防控期間哄抬物價、謀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以及生產銷售偽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犯罪。嚴格執行《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嚴厲打擊患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症狀故意傳播病毒、拒絕接受檢疫和強制隔離治療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對涉嫌犯罪的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定罪處罰。嚴厲打擊擾亂醫療秩序、侵犯醫務人員合法權益的犯罪,切實解決醫務人員的後顧之憂。嚴厲打擊編造與疫情有關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製造傳播謠言、煽動、破壞法律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確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進行。嚴厲打擊在疫情防控期間從事非法診療活動,對借“祖傳秘方”“民間偏方”等名行騙取財物之實的違法犯罪活動堅決予以重懲。

三、充分發揮檢察監督職能,持續參與疫情防控和後續治理。嚴厲懲治非法捕獵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行為,注重發現野生動物保護中存在的監管漏洞,積極穩妥拓展野生動物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注重發現生鮮、肉類市場交易、檢驗檢疫等活動中存在的漏洞,及時提出檢察建議,促進完善相關治理措施。加強對《傳染病防治法》實施的法律監督,對因怠於履職未採取預防、控制措施的,及時提出檢察建議。對涉嫌失職瀆職犯罪的,要及時移送紀委監委機關。加強對監管羈押場所的檢察監督,會同監管單位認真做好新收押人員疫情篩查和釋放人員疫情防控教育工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保障企業職工合法權益,對因疫情防控工作延遲復工、推遲返崗等而產生勞動合同糾紛的,妥善處理信訪申訴案件。對企業涉嫌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依法予以支持起訴。

四、充分發揚聽指揮齊行動作風,以身作則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兩級院要堅決落實市委和省院疫情防控工作統一部署,堅持依規辦事、科學防控,做好疫情監測、排查、預警,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積極配合地方疫情防控,帶頭落實防控舉措,做好疫情篩查工作,對春節期間離宿返回人員特別是在疫情嚴重區域的幹警,按照地方統一要求確定返崗時間,並做好登記、觀察和隔離等工作。疫情防控期間,全市檢察機關減少外出辦公、辦案,避免大規模集體性活動,延遲召開一類、二類會議,不舉辦集中培訓。加強對信訪接待場所和來訪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據上級規定暫停現場信訪接待,提倡以來信、網絡和撥打12309等方式接待群眾來訪。嚴格按照要求做好來訪人員登記、檢疫等工作。按照上級統一要求,落實辦公辦案場所疫情防控舉措,堅決防止出現防控盲區和死角。加強對全市檢察干警疫情防控知識的教育,引導理性認識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既不能掉以輕心、麻痺大意,也不能傳遞恐慌情緒。堅持弘揚正能量,利用全市兩級院管理的新媒體平臺,及時轉發推送權威信息,全體檢察干警堅持不信謠、不傳謠,不得擅自發布與疫情相關的信息。

宿遷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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