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老賴確無財產可執行將刪除失信信息,你怎麼看?

瓶子裡的女人


我個人認為,不能這麼做,因為在現實中確實有人故意欠錢不還,現在正好國家出臺這樣的政策來約束這些人,沒過多久你們就改變了,這是受賄幫老賴嗎?還是有意致法律不顧,一心想辦法受賄,可以說這些老賴家財萬貫,但就不想還錢,讓你沒辦法。我認為對付老賴不但要對其本人設置一些限制,還要對其後代進行限制,比如,老賴的後代不能接受高等教育,不能經商,不能考公務員,不能當兵。這樣才能徹底遏制老賴的行為。


user485585382084


什麼是“老賴”,即“有還款能力而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人才被稱為老賴,沒有還款能力的就不在此列。

但是我們生活中也有很多這樣的例子:一個人欠了一屁股債,感覺手頭資金還不上了,又預感即將被債權人起訴,於是將自己名下房產、股權等轉讓給親屬,造成“無可執行財產”的現象。而現行法律規定 只有在法律文書生效以後轉移財產的,才被定性為“非法轉移財產”,個人認為這一法規存在一定漏洞,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所以我建議“非法轉移財產”或者“惡意轉移財產”的定性應該從債務關係形成之日算起,這樣就能有效杜絕惡意欠債的發生。



半夢V半醒


建議把惡意拖欠鉅額債務不還,又無法說明資金去向的,按涉嫌詐騙移送公安。


默默關注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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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正法4


即然沒財產可執行,應該給人家一定的空間,讓人家從頭開始去創業有何不可,總不能把人家一棍子打死讓人家永不翻身。給點愛心和勇氣,畢竟創業不是件不容易的事,成功了是企業家,不成功了是老賴。


幼稚的執著


在這裡有必要澄清一個概念;什麼叫做老賴,就是有錢不還的人,有裝作沒有的人,才能叫做老賴。已經真實的破產了、已經是身無分文,或者是有意願而沒有能力的人,這樣的人不能是叫做老賴的。


崔老大245331624


不妥。信用等級減輕可以,但不能刪除失信息,這樣做隱性的坑了後面投資人,更隱形助長了老賴風氣。


不成寨


只要不是惡意轉移財產不還,真沒有錢來還債,就是逼死他也還不起,跟他一起找出方法來還清債務就可以了!


極地1472


如果沒有個人名下可以變現財產,也是用於正常商業經營中,可以在給一次重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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