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指公7號 ▏關於加強綏化市北林區農村鄉鎮管控的公告


綏指公7號 ▏關於加強綏化市北林區農村鄉鎮管控的公告

關於加強綏化市北林區農村鄉鎮管控的公告

為嚴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傳播蔓延,有效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經綏化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對北林區及綏化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農村鄉鎮實行管控,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鄉鎮所在地、自然屯和小區,實行封閉管理,每個自然屯和小區只保留一個出入口,非本屯和小區人員一律禁止進入。必要的生活物資採購人員,一律進行體溫測試及登記,其他人員不得外出。

二、鄉鎮和村屯所有餐飲、洗浴、休閒娛樂場所及與村民生活無關的生產經營單位一律關閉,暫停營業,禁止人員聚集。

三、對食雜店、超市、藥店等居民生活必需的營業場所,要嚴格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做好室內通風消毒和人員測溫、防護工作。

四、對發生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小區、自然屯實行全封閉管理,禁止出入。對其密切接觸者,按戶實行封閉隔離,實際隔離時間不少於14天。所有居家隔離家庭均設立標識牌(不得自行拆除),杜絕人員出入。

五、全體村民不得走親訪友、串門聊天,嚴禁非家庭共同居住人員聚餐聚會娛樂。婚喪嫁娶一律從簡,不得操辦酒席。

六、各村屯、小區物業要切實擔負主體責任和管理職責,加強對垃圾桶(堆放點)、小區出入口、樓棟門廳等小區公共區域的消毒,監督服務人員要全部戴口罩上崗。

七、廣大農村居民要注重家庭衛生,做好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八、鄉村所有共產黨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鄉村幹部要充分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家人、親屬,帶動農民群眾響應黨和政府號召,支持配合管理,做到少出門、不串門、不聚集。

九、對拒不聽從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要進行嚴厲打擊。

十、解除管控時間另行公告。

綏化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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