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民主國家,為什麼不針對禁槍進行公投呢?

用戶4214864056


首先,槍擊案是平民百姓才發生的。高等小區和精英並沒有這麼頻發。

槍擊案發生在貧民,賺錢的是高層。

那問題就來了。高層能賺到錢,死的是平民。關高層什麼事呀。他幹嘛要禁槍斷自己的財路呀。


你是小蟲子啊


首先前提就是錯的。誰告訴你美國是民主國家?所謂美國是民主國家或美國是自由國家,都是美國自己的宣傳,誰信誰傻逼。

美國選舉總統是間接選舉,選舉人團可以操控,極端的時候會出現全國總人口中得票較少的一方勝出的情形。這還叫民主國家,豈不是個笑話?

美國三權分立的三權,沒有一個權力的運作真正符合民主原則。

行政權由總統掌握,總統產生的程序本質上是不民主的,上面已經說過了,不贅述。

聯邦的司法權由聯邦法院掌握,聯邦法院的法官不是選舉產生的,沒有民主可言。

唯一比較接近民主的是聯邦的立法權,但其民主色彩又被參議院的議員名額設置所摧毀。聯邦立法權由聯邦國會掌握,聯邦國會是分成參議院和眾議院兩院的。眾議院議員名額按照人口比例分配,符合民主原則。但是參議院是每個州兩名參議員,和各州人口完全沒有關係,完全不符合民主原則。但是每一個聯邦法律都必須參眾兩院分別通過,這就導致立法權的民主色彩大打折扣。

綜上所述,美國根本談不上什麼民主國家。

然後再回答為什麼美國不公投禁槍。理由很簡單:公投沒有法律效力。

聯邦立法權在聯邦國會。任何一個法案都應當由眾議院和參議院分別通過,再交總統簽署生效。在這個過程中,跟真正的民意一點關係都沒有。換句話說,就算公投結果顯示一半以上美國公民希望禁槍,又能怎麼樣呢?公投結果不是法律,也不會成為法律。在美國,公投沒有意義。


唐律疏議


美國政府不禁止使用槍支,因為沒有足夠的美國人希望這樣做。要明確的是:即使是自由主義者,在很大程度上也不想禁止所有的槍支。例如,幾乎所有人都同意人們應該有權得到槍。

合法持槍在美國文化中根深蒂固:他們槍支所有權是一項基本權利,槍支是保護人民免受暴力傷害的東西。在有槍的情況下,一個文弱的女子和一個彪悍的匪徒往往是平等的。美國人們常說“槍不會殺人,人會殺人”。即人們可以用任何工具殺人,從錘子到刀子,這些工具也有不同的用途。

一個非常常用的論點是“壞人”無論如何都會非法地購買槍支。沒錯,美國人就是這樣一種觀念,他們認為,想殺人的人會通過各種方式辦到,但合法擁有槍支卻可以保護大多數人的合法利益。美國的整個文化對禁止任何形式的武器都有偏見,這種偏見得到了巨大的財政和政治利益的積極支持。

但美國也有支持禁槍的人,他們認為如果擁有槍支的人數減少,那麼與槍支有關的犯罪就會減少。看一下跨國犯罪統計數據,美國人比大多數國家的人更容易犯下涉及使用槍支的犯罪。槍支所有權率與槍支使用率之間存在明確的正相關關係。

儘管如此,反駁他們的人會說,槍支所有權率與暴力犯罪率之間沒有關係。例如,美國的兇殺率高於除墨西哥,愛沙尼亞和智利以外的所有其他經合組織國家,並不是因為槍支擁有率。事實上,證據強烈表明,如果沒有槍支,美國人會找到其他方式互相殘殺。


走進伊拉克


也說美國持槍權!

但凡動物世界,都有以強欺弱,以大欺小,弱肉強食天性,這是任何道德偽君子不承認,但又處處存的實事,也是物競天擇不可逆轉自然洶汰法則。

做為高級領長動物的人,無論文明怎麼進步,無論宗教怎麼說教,無論以人為本人文主義怎麼發達,但依然無法根除這種人類這種利已,帶有天然原始動物生態的本性。

政府是強者,憑什麼相信政府?即便是公民出讓私權,選舉的民主政府,公權依然比公民私權強大,時刻存在威協和剝奪公民私權危險。

黑幫、流氓、強盜是強者,在有限的生存資源的社會里,人性的貪婪卻有無限的難以滿足,對付這些不義之徒,手中無物的弱者,只能任其劫掠,無力保護自已私產,甚至丟掉生命。

槍,是弱者手中最好自衛武,是公民面對強權政,面對不義侵害,唯一能夠自衛的守護神。

美國的公民權利法案不但不禁槍,保證公民維護財產生命的武器權,不遭受公權剝奪,而且公民權利法後,美國又制定了不退讓法,只要自已生存權和財產權受到威協,公民就有不退讓權利,主動消滅生命和財產威協。

雖然美國的公民持槍權,也不時有不法之徒喪心病狂的犯罪分子,用來濫殺無辜,造成令人悲痛的慘劇,但相對於無持槍權的公權濫用、歹徒濫殺、所遭受的損失小要,利弊對比之下,利大於弊。

所以,美國人民自己掙來的持槍權,也是美國公權無法剝奪的公民權。



近期美國槍支暴力頻繁,數十人死亡,美國民眾紛紛號召強制管控,但是這也僅僅是“管控”,並不是禁止民眾持有槍械,而且可以明確地表示,美國在今後或者未來不會去禁槍, 而從客觀角度分析美國也沒法禁槍,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讓美國無法做到槍械真正意義上的禁止呢?

美國各州合法擁有槍械的年齡下限(最深色的州表示無限制)

【政治掣肘】

除了淺層的經濟利益所牽扯到的政治利益,自從特朗普領導的共和黨入主白宮以來,共和黨一直選擇對兩項控槍法案拒絕投票。而獨特的人口結構使得被民主黨控制的眾議院也不願意在控槍上多下功夫,因為合法擁有槍械的人主要分佈在鄉村地區,而非城市地區,即使爭取到城市中絕大部分人控槍也沒有多大作用,除非讓大量身處城市的思想開明的支持控槍者湧入鄉村,才可能有效。

美國總統奧巴馬就曾想過通過打破為本黨利益改變選取劃分的注意,但是讓政治跳出選取劃分是一件極其困難的事,即使美國最高法院有著希望改變威斯康辛州選區劃分的想法,但直到今天仍未實現。

【槍支所帶來的經濟利益】

要知道,槍械並不是什麼人都能夠買的起的,就拿一支普通的衝鋒槍為例,一般會賣到1500美元以上,這個價格在美國足夠買一臺最頂配的MacBook了,而這僅僅只是槍支的基礎價格,各種改造費用、模組費用、彈藥費用以及槍械保養所需更換的零件都會花掉很多錢。

另外地,想要擁有持槍證,你需要通過學習專業的槍械學校的課程,並且通過後才能擁有持槍資格,這其中需要付出的代價也相當高昂,所以真正在美國合法通過正當渠道獲得槍械都非常昂貴。

美國最有影響力的經濟團體之一,就有“全國長槍協會”,即NRA,該協會下500萬名會員之間存在緊密聯繫。為了維持自身地位和政治影響力,每一年全國長槍協會都會向各大政客捐款,並會花費鉅額資金進行政治上的造勢,宣揚“合法持槍的重要性”。根據有關部門估計,美國總統特朗普當選總統的精選之路上,就有全國長槍協會3000萬美元以上的“鋪路費”,雖然特朗普不會缺這個錢,但是也總會或多或少地稍微考慮一下全國長槍協會的“一點點建議”。

令人感到震驚的是,每年全國長槍協會的預算竟然高達3億美元,美國長槍協會舉行的時裝秀上,甚至能讓持槍成為時尚。長槍協會名氣之大已經在華盛頓特區培養出了屬於自己的勢力,足以影響到一些政界人士的成敗,所以這些政界人士在掌權之後都不會大手腳對“公民持槍”動手,畢竟這樣會觸及到美國長槍協會的經濟利益。

【憲法規定】

美國憲法賦予了公民擁有槍械的權利。根據美國於建國初期的1791年簽署的《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自從1971年12月15日起,美國人民被憲法賦予了擁有和攜帶槍械的權利,也享有正當防衛的權利,即所謂的“天授槍權”,為了防止強權政治侵犯公民權利,美國民眾擁有槍械的權利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通過這條憲法修正案的正式美國第三任總統:托馬斯•傑斐遜。

所以可以說,目前阻礙美國控槍乃至禁槍的最大阻礙就是美國的司法系統,由於美國三權分立,即使是總統也無法干預法律制度的獨立運行。

【民意】

這條很有可能很扯,但即使美國民眾天天喊著控槍,但真要狠下決心禁槍時,民眾的激動情緒就會很快冷靜下來。當然這很大一部分受到了政客的控制,大大小小的槍擊案後,各種延遲政策的制定,或者哀思、祈禱活動的進行,美國民眾對控槍和禁槍法案的擬定和討論被“無限期延遲”,就不再那麼關心了。

美國總統特朗普在2018年曾經說過:“等到時機恰當,我們一定會好好討論強制法案。”但究竟這個恰當時機什麼時候會到來呢?所以可以說,今天美國發生的種種慘劇,很大原因是“美國民眾自找的”。


科羅廖夫


美國人之所以還沒有禁搶,就是因為美國的傳統文化希望擁有槍支。美國自建國以來,民間就擁有大量的槍支,而且越來越多。這是美國人的歷史傳統。

在美國獨立戰爭之前,當地的移民就是幾乎家家戶戶擁有槍支。就是他們用槍發動了獨立戰爭,最終在法國支持下擊退英國。雖然有美國總統,比如奧巴馬一直積極推動禁槍,但是效果並不好。幾次投票,反對禁槍的人都佔據了主要力量。

要知道,槍是美國的文化標誌之一,槍文化融入了美國人的血脈。對於一個美國人來說,擁有一支槍,是成年人的標誌,也是男子漢的象徵。

此外,隨著槍支擁有者越來越多,形成了一個龐大的行業。這個行業逐漸成為美國經濟之中的一個主要組成部分。如果全面禁槍,那麼會造成至少十幾萬人的失業,砸了他們的飯碗。從自身利益考慮,他們當然會堅決的予以反對。所以,行業協會會組建強大的遊說團。不僅是槍支行業的從業人員不同意,就是普通民眾也有很多不同意的。這就是美國現狀。

記者“唐老鴨”曾經在美國生活過一段時間。他採訪了在槍支店購買槍支的當地美國人。一位正在買槍的女士對他表示,美國的法律考慮到聯邦政府過於強大,比如軍隊、FBI等等,所以法律允許人民擁有武器。這是為了讓公民擁有最後的力量。這位美國女士還說,在我家的私人土地上,我有權利向任何非法闖入者開火。不管他是誰。



不過我們也要注意,在美國擁有槍支並不是隨隨便便的事情。而是必須要有執照。所有申請購買槍支的人,都會經過嚴格的資格審查,然後登記,註冊在案。有前科的人是不能擁有槍支的。


懷疑探索者


美國人的持槍權與其文化有密切的關係,歐美人認為政府是一種必要存在的惡,因此,他們要將權力關進籠子,同時,也要讓民眾有反抗暴政的能力。

有鑑於此,西方人最大的恐懼是權力的失控,是國家走向獨裁專制,因此,民眾持槍是為了讓他們不被強權壓迫和奴役,是讓他們有自衛的能力,儘管這樣做會發生暴力事件,但比起所有人的自由和權利來說,前者更重要,因為一但民眾失去自衛的能力,權力就會給所有人帶來無窮的傷害。

槍擊案雖然也是人類的悲哀,但其危害程度遠遜於暴政,從歷史和現實來看,死於暴政和戰爭的人遠比因刑事案件而死去的人高出無數倍,所以美國人不會禁槍。


沉醉的文人


我記得在《曉說》中,老高說美國不能禁槍或禁不了槍,是因為美國老百姓不同意,之所以不同意,是因為當美國警察“一旦違法”持槍威脅公民生命安全的時候,公民手裡有槍,就有力量和能力保護自己。這實際上就是通過老百姓手裡的槍來制約警察權,制約公權。仔細思考一下很有道理啊,美國警察一想老百姓手裡有槍,還敢對老百姓胡亂來嗎?!再往大的方面講,總統,議員,法官們不好好幹能行嗎?一想老百姓手裡有槍,趕緊滴好好為人民服務吧。😄


Paris夜雨7


持槍合法化的好處。

小麗有夜跑的習慣,每晚都會到家附近的公園跑步🏃。

這天,小麗穿上慢跑衣、慢跑鞋、並將手機和一把點22口徑的袖珍手槍🔫和50元零錢裝進斜挎的慢跑包!

出了門右拐進入江濱休閒道開始夜跑,十分鐘後,當小麗跑過公園的望江亭進入公園腹地的時候,一雙邪惡的眼睛👀盯上小麗!一名猥瑣的流浪漢從小道的另一側逐漸向小麗靠近。突然!那名流浪漢從路邊草叢中跳了出來,手裡拿著一把髒兮兮的刀子指向小麗!搶劫!把錢💰拿出來!

小麗一驚!停下了腳步!一開始有點發懵,愣在了原地,這時候持刀的流浪漢又向前逼近了一步,揮舞著手中的刀子要將小麗驅趕近草叢中!小麗見狀不妙,馬上喊到我有錢💰!都給你,就在包裡!我這就給你拿!當小麗伸進慢跑包的手碰到了包裡的點22口徑的手槍時,小麗瞬間鎮定下來,只見她迅速向後退了兩步,一把將手槍🔫抽出、上膛對準了持刀的流浪漢!流浪漢見小麗有槍,立馬逃之夭夭!

小麗原本的武力值遠不如流浪漢!但在她持槍的情況下,她的武力值瞬間就超過了流浪漢!誰敢搶劫一個手裡有槍的弱女子?!?!


longwen居士


美國什麼時候成了民主國家?美國憲法通篇沒有提到民主二字,美國的國父們聲稱制定憲法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多數人的暴政”,美國總統也不是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這能稱為民主國家嗎?美國的國會議員,多數是利益集團的代表,他們聲稱為民眾負責,其實是為剝削階級負責,這能稱得上民主?美國總統擁有很大的權力,他可以繞開國會發動侵略戰爭,拿著納稅人的錢四處揮霍,這能稱得上民主?事實上,美國不僅不是民主國家,而且還扶持過很多獨裁政府,美國人嘴上喊著民主,實際上是反民主的,凡是聰明人,都應該認清這個事實,絕不能人云亦云。

美國公民可以持槍,這是寫進美國憲法的,如果禁槍,就必須修憲。但是,美國修憲的過程是十分複雜的,主要是因為美國的統治階層,或者叫剝削階層,為了保持自己的特權,就刻意製造了很多難題,千方百計的阻撓修憲。

這裡面,也有很多利益方面的考量。比如說,美國總統原本沒有任職次數的限制,那些有才華的總統,那些能夠幹大事的總統,就非常的得民心,他們必將多次競選連任。歷史上的羅斯福總統,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他當選了4次。

如果美國是一個正常的國家,他們應該貫徹庸者下,能者上的規則,讓那些有才華的總統,能夠幹大事的總統,應該多次競選連任,長期執掌白宮,這對美國的發展大有好處。如果美國是一個民主國家,他們應該讓深得民心的人,能夠長期帶領美國人民前進,而不是設置任職次數的限制。但是,那些有才華的總統,那些深得民心的總統,觸碰了剝削階級的奶酪,如果這些人總是實現連任,那些剝削階級的代表,就沒有機會了。那些覬覦總統位置的機會主義者,那些善於表演和忽悠的虛偽政客,也難以有執掌白宮的機會。因此,那些剝削階級的代表們,在1947年通過了第22條修正案,規定總統只能出任兩次。

比較奇怪的在於,第22條修正案能夠順利通過,可禁槍法案卻遲遲不能推出。這裡面大有文章,首先是那些利益集團,尤其是槍支利益集團,包括軍火販子們,他們財大勢大,早已把持了國會,很多議員都被他們收買。如此一來,國會修憲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議員大多是利益集團的代表,怎麼可能損害自己的利益呢?其次,美國民眾也被洗了腦,他們誤以為不禁槍是有好處的,那些利益集團製造了一個謊言,叫作“不禁槍可以對抗美國的獨裁者”。

事實上,這些利益集團,早就在美國建立了獨裁統治,他們反對禁槍,只是為了賺錢,而美國民眾矇在鼓裡,都被忽悠了。稍微動腦子想想就能明白,美國政府手中有很多先進武器,美國民眾手裡的槍,能是美國軍隊的對手嗎?

關於公投,在美國是很不現實的。美國社會,並不認可公投,公投的法律效力很低,或者說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在美國,如果要通過一條法律,必須經過議會,各個州,有自己的州議會,聯邦有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凡不經過議會批准的法律,都不能稱為法律,假如有人在美國搞了一個公投,即使大多數美國人同意禁槍,但只要國會不批准,統統都是沒有用的。

如果要修憲,按照正常的流程,需要三分之二的議員通過,然後交給各州議會進行表決,如果有四分之三的州議會同意修憲,憲法修正案才可以通過。在這個過程中,那些利益集團有著充足的運作空間,他們只需要收買一半的議員,或者收買三分之一的州議員,就能阻撓憲法修正案。

美國修憲還有另一個方法,是一個非正常流程。各州可以召開制憲會議,由三分之二的州制憲會議提出,再由四分之三的州制憲會議同意,也能實現修憲。但是,這個流程是很困難的,美國人只在廢除禁酒令時走過這條路,如果要搞禁槍法案,這個會議開起來的可能性實在太低了。在美國,槍支牽扯到太多人的利益,除非利益集團自己醒悟,否則這個問題就是無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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