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迅速行动,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龙岩市迅速行动,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1月31日,龙岩市卫生监督所制定下发《龙岩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龙岩市公共场所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1月26日,龙岩市开始通过电话、微信工作群等非接触式手段,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营业状况进行摸排。1月28日开始对营业的汽车站、商场、宾馆、酒店进行肺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1月31日,根据《龙岩市公共场所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通过公共场所微信工作群及时将《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自查表》和《车站、码头及其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自查表》发送到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组织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排查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公共场所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公共场所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联防联控措施。

龙岩市迅速行动,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龙岩市迅速行动,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2月2日至2月15日,龙岩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根据《龙岩市公共场所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公共场所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对防控主体责任意识薄弱、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依法查处。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对各县(市、区)开展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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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后,龙岩市已对716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摸排,其中,停止营业573家(含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部分住宿场所和商场),检查汽车站、商场(超市)、住宿场所14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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