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江戶時代,武士階層可砍殺平民,但後果武士卻無法承受

摘要:日本江戶時代,武士階層可砍殺平民,但後果武士卻無法承受

在日本的各種時代劇中,經常看到的一個場景,武士拔刀砍殺平民後,揚長而去,被害者家人求告無門,只能自認倒黴。這就給人一種印象,只要是身為特權階級的武士,就可以隨意砍殺町人。這即符合江戶幕府的許可,但不符合歷史記錄,為何這麼說呢?

日本江戶時代,武士階層可砍殺平民,但後果武士卻無法承受

隨著和平的江戶時代到來,日本進入馬放南山的狀態,專研武藝的武士固然存在,但武藝高強以無用武之地。和平年代的到來,意味著武士再也無法通過在戰場上建立功勳而得到提升,向上的通道無論是在各藩還是幕府,幾乎斷絕。

無法向上爬升,也意味著收入減少,入不敷出。下層武士只能通過借貸或者變賣家業生存,由於禁止武士從事其它職業,造成這部分武士的生活甚至不如普通百姓,對於武士的尊重自然減少。為了維護武士僅剩的尊嚴,“切舍御免”重新煥發生機。

對於名譽就是生命的武士而言,雖然生活窮困到養不起家人,但絕不容許平民的挑釁。因此,通過切舍御免成為武士維護尊嚴的最後方法。這項特權,是被德川幕府許可的。畢竟身為武士政權,該維護的還需護。這才有了時代劇中,武士砍殺平民的場景。

日本江戶時代,武士階層可砍殺平民,但後果武士卻無法承受

武士砍殺平民並不意味著事情結束,砍殺完後,武士需要向當地町奉行報告情況。町奉行會派遣役人,前往現場調查。通過多名目擊者的證詞,町奉行將進行判斷,該名武士使用的切舍御免是否符合幕府許可。

所謂的許可,就是幕府規定,只有平民主動挑釁,武士才可合理使用切舍御免特權。如果只是因為生氣,砍殺無辜平民,事情將會變得極為嚴重。這名武士將會受到町奉行的嚴厲懲罰,被判有罪。這種懲罰對於武士而言,比死亡還要難以接受。

因此,鮮少有武士使用切舍御免特權。當然,這項特權被較少使用,也有現實因素存在。

江戶時期,日本天災不斷,平民發起的各種起義,對於各藩而言,是一件頗為頭疼的事。特別是幾次天災造成的饑荒後,武士們終於明白,平民不可辱。當你把他們逼到沒有活路的時候,足以震動藩的起義就會發生。加之武士階層窮困者居多,甚至要向地位最低的商人借錢過活,除了少部分“棒槌”外,人窮志短的武士和平民之間,只要過得去,基本互不打擾。

對於各藩而言,也會嚴厲控制武士使用切舍御免特權。特別是前往江戶參勤的大名隊伍,更是嚴厲禁止武士動武。在前往他藩的路上,如果砍殺了他藩町民,將會引發兩藩之間進入衝突狀態。幕府也會派出相應人員進行調查,最後的結果都是各打五十大板,運氣不好,甚至會被削藩。因此,忍無可忍,也需要忍著。

特別是對於進入江戶的各藩而言,絕對不允許麾下武士砍殺平民。江戶平民的主人是德川將軍,砍殺江戶平民,意味著對將軍的挑釁。武士需要尊嚴,將軍更需要尊嚴,出現砍殺江戶平民的情況,如果被有心人利用,很有可能變成改易,甚至失去大名身份。

而且切舍御免也會引來被害者家人的復仇。明石藩第八代藩主松平齊宣,就因為通過尾張藩領地時,一三歲幼兒衝撞參勤隊伍,而不顧當地名主們的請求,使用切舍御免特權,將其斬殺。如果是在戰國時代,基本不會有太大問題。但在和平的江戶時期,問題立即變得極為嚴重。

如果是成年人衝撞參勤隊伍,尾張藩還不至於如何憤怒。但對於一個只有三歲的不懂事幼兒行使切舍御免特權,這不但意味著尾張藩顏面盡失,還會讓領民對於領主能否保護自己持懷疑態度,因此兩藩之間立即進如緊張狀態。更不用說,尾張藩屬德川御三家,身份地位更是高於明石藩。

尾張藩隨後禁止明石藩參勤隊伍繼續通行尾張領地,但明石藩參勤只能通過尾張,此後只好進行易裝,以旅人裝扮的方式通過尾張領地。

而被害人家屬,自然無法坐視自己的幼子慘死,因此攜帶鐵炮尾隨明石藩參勤隊伍,有伺機報復的可能。而在不久後,明石藩主松平齊宣因不明疾病而亡,從得病到死亡,時間極短。坊間傳聞,這是被害人家屬通過鐵炮進行復仇。

這點多少符合江戶時代的復仇理念。江戶時代中期,已經不限於只有武士才可復仇,連平民都可以行使這個權利。相比於武士復仇嚴格的規定,平民復仇不需要進行任何的事先申請,只要町奉行進行事後調查,確定前因後果符合復仇,就不會被判有罪。

日本江戶時代,武士階層可砍殺平民,但後果武士卻無法承受

因此,對於江戶時代的武士而言,切舍御免看似美好,但使用起來需要萬分小心,隨意砍殺一時爽,事後倒黴的武士可都是血淚教訓。特別是江戶中期,平民階層崛起,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和武士抗衡。看似美好的切舍御免也只能成為武士夢中的場景,為了一點小事就拔刀的武士,甚至會成為社會嘲笑的對象,切舍御免也就成為一紙空文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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