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刑事律师叶斌:骑摩托抢防疫人员财物怎么判刑?关多少天?

【案情简介】

1月29日,湖北通城两男子骑摩托车抢夺上班途中的防疫人员肩包,造成防疫人员鼻梁骨折。据通城县公安局消息,经警方摸排蹲守,已于1月30日将2名嫌疑人抓获。2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处理。


杭州刑事律师叶斌:骑摩托抢防疫人员财物怎么判刑?关多少天?

骑摩托抢防疫人员财物怎么判刑?关多少天?


【叶斌律师评析】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公然夺取,是指当着被害人的面,在被害人发觉的情况下夺取被害人的财物,此即抢夺罪的“公然性”。

是否构成抢夺罪,主要在于抢夺的财物价值是否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2013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抢夺案件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数额较大是指抢夺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至三千元以上。

本案中,2名嫌疑人驾驶机动车抢夺、造成防疫人员鼻梁骨折(轻伤)、在肺炎疫情期间抢夺,“数额较大”标准按照《抢夺案件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犯抢夺罪,刑事拘留37天,拘留期限届满后,变更为逮捕或者取保候审。

2名嫌疑人犯抢夺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外,如果2名嫌疑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构成抢劫罪,按照抢劫罪处罚。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