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蒙太奇》是韓國導演鄭根燮的處女作,該片在2013年上映,算是一部老片子了,主打懸疑犯罪,一出世就備受矚目,頗受爭議。引起觀眾爭議的並非影片類型、風格這些外在的內容,而是它在故事結構和形式上的一些嘗試。這些嘗試打開了懸疑片一個新的角度,我們也得以通過這個新的角度重新去看待一部電影。

說起來,韓國電影在懸疑、犯罪類型上的確是“身居高處”,羅泓軫的《追擊者》、《黃海》首當其衝,奉俊昊的《殺人回憶》、《寄生蟲》緊隨其後,楊宇碩的《辯護人》、《鐵雨》,雖牽扯ZZ題材,但骨子裡那股神秘的血腥味仍清晰可見。特殊的環境造就特殊的電影類型,複雜的現實社會結構給了電影一個契機,利用前者來設計故事,建置故事大框架,所以以往我們看的韓國電影,即使與現實社會毫無關聯,但在某些設定、角度上,其實仍從現實社會中吸取靈感。

比如,《鐵線蟲》的城市框架,《寄生蟲》的階級框架

以及這部《蒙太奇》的犯罪框架

《蒙太奇》的開頭給了一個很重要的細節,說了追訴時效性這麼一個問題,片裡給出了一個年限:

15年

意味著什麼?

自罪犯被立案偵查的那一天起,到第十五年後同一天為止,超過這個時限,案件便會撤銷追查,倘若沒能在十五年內找到兇手或嫌疑犯,或因證據不足而無法追責,那麼過了時效期,犯人將不會為過往的罪行擔負任何責任,重獲新生。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這個設定是不是有點熟悉?是的,在奉俊昊的《殺人回憶》裡,關於追訴時效這個細節,一直貫穿在電影間,直到最後時限到了,也沒能找到罪犯,片子風格壓抑絕望,根據真實事件改編,在情感上更能使我們震撼,但這種故事設定出現一次就夠了,第二個《殺人回憶》,未必能比原版更優秀,且承擔的風險更大。

所以我看電影時,期待《蒙太奇》有一些不一樣的地方,同時也擔心它沒有突破。

《蒙太奇》怎麼運用這個設定呢?我很好奇。

電影從一段夢開始。

這段夢,可以分解為三個片段。

「一個女人頭上套著黑色塑料袋趴在方向盤上,情緒緊張」。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從後面奔馳而過一輛麵包車,車裡坐著一個打電話的男人,他朝女人車裡看了一眼,再往前看時,不知發生了什麼事情,車子急剎車,瞬間失控,翻倒在地,車裡人生死未卜」。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女人下車,緩緩走進車禍現場,失神間,踢到了一隻被撞斷了的白色水晶鞋」。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黑幕,夢戛然而止。

其實這段夢裡隱藏了很多信息,只不過在剛看電影的時候很難去利用這些信息找出潛在線索,所以我們先記住這些細節,等到之後再慢慢揣摩。

然後呢,鏡頭直接給到了女人,女人醒了,這是女人做的一場夢,夢裡元素太多,且太瑣碎,一時間沒有有用的信息可以利用,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個女人,有一段悲傷的經歷。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這是一個突破口,看電影要麼從事件出發,要麼從人出發,無論是事件還是人,其背後所蘊含的信息量都是極龐大的,且都是相互關聯的。你找到了一條線索,就可以順著這條線索一直走下去,只要中途沒有遺漏的細節,就可以直到故事終點。

而至於我說的對不對,我們在故事中找答案。

後來呢,警察上門,和女人交流,交流的過程中出現了我在上面提到的“15年時效期”這個細節,原來在十五年前,一位名叫“西珍”的小女孩失蹤了,而這個女人就是西珍的媽媽。嫌犯一直沒有蹤跡,而下個星期追訴將會截止,到那時候,即使抓到了犯人,也無法定罪了。

當年警官吳青浩親口答應了西珍媽媽,一定會把犯人抓到手,但眼下時限將過,再大的承諾也沒有意義了。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怎麼辦?爭分奪秒。

抓住這短暫的一週時間,抱著一定要把兇手繩之以法的決心,替受害者伸張正義,或許會創造奇蹟也說不定,還真巧,恰恰都在這個緊要關頭,嫌疑人露出了馬腳——在案件現場放了一束花。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吳青浩抓住了這個線索,先是找監控,查車牌

,無果;然後再找路人,查行車記錄儀,無果;最後,他去過去的幾個案件現場,收集車轍印,仍是無法追蹤到犯人蹤跡。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沒想到,吳青浩再次與嫌疑人打了照面,這一次,他無意間發現了嫌疑人的車,車上的標誌和記憶中的標誌一模一樣!這個故事設定有點奇幻,但為了戲劇衝突,電影這樣設定我倒能接受,不過儘管他發現了嫌疑人的車,也發現了嫌疑人,最終還是跟丟了。

這次逃脫,讓嫌疑人徹底擺脫追捕,破案無望,伴隨著午夜十二點到來,這起案子也消失了,也是從那時候開始,吳青浩決心辭職,自此離開警局,這場歷時十五年的誘拐案,宣佈結束。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但整部片子到現在才過了半個小時,之後又發生了什麼?在追訴時效期結束後,受害者和加害者之間,又會發生什麼樣的故事呢?

必須提到的是,在警官吳青浩和嫌疑人的追逐戲裡,有一個片段的一個細節需要再說一下:儘管吳青浩沒能追上嫌疑人,但在一家麵館裡,嫌疑人為了掙脫追捕,倉促逃跑時沒拿帶到店裡的傘,而吳青浩和他的同事也沒有注意到那把傘。這個細節很重要,之後再說。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十五年時效期過了,嫌犯找不找得到都已經不重要了,那麼顯然該片並沒有糾結於時效期這個細節,它還想告訴我們一些關於這個期限之外的事情。

2012年由韓國導演鄭秉吉執導的《我是殺人犯》,講述的便是一個時效期外的故事,該片講述了十五年前的連環兇殺案還未破案,就超過時效期後,逃脫法律制裁的罪犯終於露面,出版自傳,併成為明星的故事。由於該片略帶荒誕的現實意義,在2017年,日本翻拍此片,起名《22年後的自白》,該片於2019年在國內上映,相信看過這部片子的朋友一定還有印象。

那麼《蒙太奇》會是這樣的故事套路嗎?我們接著往下看。

激烈的追逐戲碼後,是一段漫長平淡期,吳青浩辭職,誘拐案沉沒,受害者無人問津。每個人,每件事情需要一把斧子去鑿開表面的冰層,挖掘真相,而電影也急需一個轉折點來讓故事煥發生機,這個生機就是:

另一起全新的誘拐案。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同樣的聲音,同樣的地址,同樣的照片線索,同樣的路線規劃,以及同樣的作案手法,一切都和十五年前的那起誘拐案驚人的相似,致使警局首先就想到了當年誘拐案的負責人:吳青浩。

一場貓抓老鼠的好戲,再一次上演,這一次,一切都有了把握。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追蹤電話,搜索現場,準備錢袋,一切井然有序。

到了交錢那天,車站出站口一堆警察,沒用,當年也是如此,還是沒抓到。那嫌疑犯在哪呢?

吳青浩知道答案,嫌疑犯鑽車底,躲列車,翻圍牆,吳青浩緊隨其後,十五年前的逃跑計劃,如今再度上演,但這一次,他再也逃不掉。

提線,收網,抓魚。一氣呵成。

但讓所有人都意外的是,這起誘拐案的嫌疑犯,竟然是失蹤女孩的外公!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雖然難以想象,但眾多線索都指向這個外公,包括電話裡的錄音和電話亭裡菸頭上的DNA,這個誘拐案終於告破。

但貌似還有一些細節讓人心生疑惑:外公誘拐自己的外孫女的動機是什麼,是錢嗎?那他為什麼要把錢袋扔出去(在被抓過程中,他奮力想將錢袋扔出圍牆),還有,他為什麼要模仿當年的誘拐細節,還是說當年的案件也是他所為?

這些細節,讓吳青浩也疑惑不已,直到找警局老朋友比對十五年前和現在的嫌疑人錄音的時候,才找到突破口,原來,新錄音看起來新,其實是舊錄音的拷貝版,是新的嫌疑人拿著錄音機播放的片段,這段錄音其實是十五年前所錄。而這段錄音的主人,就是這位外公。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這不就說明了這位外公實際上就是十五年前的嫌疑犯了嘛!是的,這是一個意外的突破,但十五年後的誘拐案呢,還是他嗎?

另有其人。無論是將錢袋扔出圍牆還是利用錄音模仿犯罪的手法,都證明了其實這起誘拐案的真兇仍舊沒被抓到,這個通過模仿犯罪的真兇,利用製造的假象讓過去的嫌疑犯暴露,讓加害者成為了受害者,說明他對加害者極其痛恨,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模仿細節,偽裝嫌犯拋線索,講條件,滅證據,說明他熟知十五年前的案件細節,且懂得完美作案。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這個人,一定是認識嫌犯的人,並且一定對他恨之入骨。吳青浩第一個想到的,不是別人,是西珍的媽媽,那起十五年前誘拐案當事人的母親。

雖然沒有線索指向這位母親,但其實電影在一些細節上,都有所暗示,就是我在前面提醒大家注意的那個細節,那把遺留在麵店的傘,傘上寫了一家公司的名字。這個細節被安排成了一條支線,在支線裡,西珍的母親回到麵店,拿到了這把傘,想請求當時還在警局的吳青浩幫助,但感覺無望的他拒絕了西珍媽媽的請求,此事之後不了了之。

但這條線索並沒有斷,其實西珍媽媽一直在依靠自己的努力排查和篩選,這把傘只贈與公司優質客戶,她就從這些人中篩選出諸多嫌疑人中,並終於在嫌疑犯的家裡,發現了嫌疑犯。她想親手殺了他,但最終沒有下手,不是因為下不去,而是想把這麼多年的痛苦加倍還於加害者的身上。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受害者變成了加害者,身份的錯位讓電影迎來了第二次轉折,你或許不記得當時的種種細節,但光是這次錯位,就足以讓你印象深刻。

它把電影徹底拼接成了一個整體。

電影是蒙太奇的藝術,這點不用我多費口舌,《蒙太奇》恰恰利用了這一點,來給我們製造了一場夢。

電影開篇,破碎的鏡頭,中間,混亂的細節,之後呢,是匆忙的結尾,一切都像趕工一樣,匆匆達到目的,但都是殘缺的內容。當然了,片段本身是完整的,缺的,是故事。

拿開篇舉例,西珍媽媽的夢,有畫面,還有細節,但缺什麼,缺人。人的細節,只能用人來補。後來所做的一切,都是來填補缺失的細節的,吳青浩是打電話的男人,那麼關於他的細節,需要他自己來說。嫌疑犯也是如此。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這也是影像的魅力所在。受害者與加害者之間的身份錯位,只不過是讓這種細節重演,讓我們更容易看清它們,發現它們,而不是創造它們。

這一點,很像電影《控方證人》裡,即使故事細節在之前有所演繹,到了法庭上,所有細節仍要重演一遍,複述一遍,為什麼,因為故事仍有疏漏,只有重演,才能發現真相,也只有重演,才能填補上之前缺少的細節。

影片最後一個畫面,西珍媽媽在西珍失蹤的最後現場放了一雙白色的水晶鞋,這個畫面,和開頭夢裡的場景是否有些神似呢?

電影的藝術,是蒙太奇的藝術,也是重複的藝術。

《蒙太奇》,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份錯位,如何在故事結構中運用?

最終,嫌疑犯怎麼樣了呢,真兇找到了嗎?這些問題的答案,需要你去電影裡找了,電影有蒙太奇,文字也有,事件的真相,也隱藏在這篇稿子裡,需要你的慧眼去發掘它,補充它。

相信重讀幾遍,你終會尋得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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