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離職了一段時間,前老闆突然間給你說,你以前的工作出了差錯讓你回去對接怎麼辦?

江南小河流水


“職入龍門”觀點:都離職了,就不要輕易被前老闆‘嚇唬’咯!凡事都要具體事情具體分析!前老闆用人裁人都很隨性!如此不正規、不考慮別人感受,你就當是職業生涯的‘開胃菜’!值得好好總結,但不輕易中招哦!




經驗一、不建議沒有工作經驗的朋友去迷你初創小公司。因為這裡非常不正規!遇到沒經驗的老闆,不僅瞎指揮還瞎管理,你會分分鐘懷疑人生!

1、職場新人千萬不要對小公司老闆抱有太大希望!他們生存都成問題,所以暫時不具備給員工更好平臺的能力!

題主描述的如果是客觀事實的話,那麼你以前所在的影樓,可能只有小公司的合法資質,但連像樣的管理制度都沒有!頂多是個小工作室!

所以,這種創業初級形態的老闆,不要指望他們很有管理能力!

他們可能曾經在影樓行業從業多年,有一定經驗和人脈,再加上自己有些資本就花錢當了老闆。

但,卻不知道怎麼管理團隊,更不知道如何用人、留人、把公司做大!

對於他們來說,每天都為生存發愁:月底要還貸款、開工資、交房租水電等。

如果不著急接更多的活,不拿皮鞭抽題主和攝影師,逼你們多出活,哪裡來的工資?哪裡來的利潤呢?

如果這家公司每月賺的錢只夠給員工發工資的,那老闆就是給員工打工的!

如果每月進賬只夠還貸款的,那老闆就是給銀行打工的!

如果每月進賬只夠交房租的,那老闆就是給房東打工的!

所以,只有扣除所有開銷後的純利潤才屬於老闆的收入!

你看,如果天天算計怎麼提高個人口袋收入的老闆,他們對公司發展的思僅能停留在‘磨盤上’:瘋狂接單—瘋狂逼下屬出單—支付所有開銷—留淨利潤給自己。

如果這個月淨利潤很低或賠本,下個月恐怕要更瘋狂接單、更嚴苛的逼下屬工作……循環往復。

我們可以腦補一下,一位每天被貸款或利潤追到拼命跑的老闆,會有心情思考如何將公司做大?如何關注員工的職業需求,提升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嗎? 這些人文關懷的東西在這個垂死掙扎在‘生死線’上的小公司,早已成為奢望!

我想這是題主提出離職的真實原因吧!


2、不要指望小公司管理正規!他們還處於亂闖亂撞的野蠻生長時期!一切皆不正規!

就衝著題主描述他離職全過程,就能看出老闆根本沒意識到一位員工離職,能給公司帶來哪些潛在危險,根本連基本的交接或補救方案都沒有!也難怪他後來‘翻舊賬’,看來他還是沒意識到自己的問題!

像這樣的公司,工資發放應該也很隨意!甚至有拖欠的情況。

這種既讓人傷心又拖欠工資的地方,真的很難留住人!


3、不要指望小公司老闆能對員工有人文情懷!百分之九十的小老闆暫時境界不高!

老闆對員工不上心還有一個讓人傷心的原因:他知道自己的廟小,留不住人。

所以,他接受大家流動性強的現實!根本不願意花精力搞團隊建設、關注員工真實需求!

久而久之團隊就毫無魅力,人員流動性大,也就成了家常便飯!



經驗二、老闆的話可以聽,但前提是合理合法。但喜歡‘甩鍋’的現任或前任老闆都除外!

從題主描述整個離職過程來看,老闆不僅思維混亂而且毫不考慮對方感受!


過分行為:對要離職的員工呼之則來揮之則去,對人很不尊重!格局不大。

我們都能理解小公司活急、始終缺人的尷尬局面。哪回都是等到員工離職時,現去‘抓’人來頂替位置!如果招人困難,就會一直用人情或‘官威’壓著沒有工作經驗的‘老實員工’,讓他們不敢輕易離開,在崗位上‘傻等’接手工作的人來。

有些過分老闆,硬生生拖了離職員工三個月,還不肯讓人家走。等放了人家時,招聘旺季已經結束。離職員工只好失業半年,再等求職。真真是心眼壞到家了。


在這裡,“職入龍門”必須要和新人科普一下《勞動法》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公司收到您的申請30日後,若公司沒有批准,您也可以走人。

雖然題主可能只頂替幾天就走人,但這個法律常識還是要爛熟於心。防止遇到渣老闆‘鑽’法律空子‘硬’不讓你走。你還真因為‘法盲’相信了!真的很吃虧哦!


另外,老闆一有人選,馬上翻臉不認題主的‘勁’也很氣人!根本不在意題主的感受。可見他也屬於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後的渣老闆!

包括題主提出兩次是否需要交接工作,老闆都不在乎。


【總結】可見這位老闆壓根沒有處理離職事務的經驗!他樂觀的以為新來的人肯定能搞定離職員工的所有工作。

沒想到離職人員之前做的工作卻有遺留問題,這時他完全忘記自己既是出片前的審核者、又是拒絕題主與新人工作交接的‘始作俑者’、還是讓題主對公司傷心的罪魁禍首!

他竟然還要讓題主回去承擔所有責任!

可見這位老闆不是一般的小肚雞腸、還喜歡推卸責任、沒有擔當!題主真的有必要給前老闆好好上上課了!不能太慣他毛病哦!

【對策】

首先,給題主吃一顆定心丸!如果題主可以證明老闆負責審核片子的工作流程、還可以截圖證明自己不止一次提醒老闆想要對接工作,他都拒絕或無視。那麼,這個項目的問題最大責任人不是你,而是老闆。

你不需要負賠償責任。頂多在協作修改問題圖片方面做些補償!但也要根據情況說話!肯定不能直接按老闆的要求來!


其次、你有3種對策

1、以結交人脈為目的!你可以以朋友身份幫助新修圖師找出問題所在,讓他去改!

切記:如果問題不大,不要自己去改!自己修改耗時又容易耽誤新工作,得不償失!


2、如果前老闆不仁(一定要甩鍋給你),你可以選擇不義。

讓你修改可以,按張收費!

讓這位渣老闆也體驗一下,什麼叫不考慮別人感受的滋味!

讓他也體會一下,誰都是有脾氣、有底線的!

3、如果確實是因為自己失誤過大,那就付出點代價。

比如說幫新修圖師承擔一部分免費修改的工作。切記:合理安排時間,不要太耽誤新工作的時間和精力哦!別隻忙著修改以前的問題,把新工作擱置一邊,最後兩家公司都不要你,你就慘了!



“職入龍門”最後總結一下:

離職一段時間遇到前公司‘翻舊賬’,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是老闆發話你就要乖乖遵守!你們之間已經沒有勞務關係了!所以,職場新人在處理這個尷尬問題時,應該有2點原則:


1、 可以舉證是老闆疏忽才導致交接工作擱置的證據,那你就不需要負主要責任。

如果你覺得需要保留前老闆人脈關係,你可以幫忙修改!

如果你覺得前老闆是渣,那你可以按每張收費。甚至直接拒絕。


2、 除非是重大失誤,否則你只需要做到禮貌指導,具體工作交由接班人做就行!

千萬不要耽誤現在的新工作哦!這才是你現階段最需要仔細經營的!


大家如何看待這個問題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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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入龍門


這個嘛,幫忙是人情,不幫忙是應該,要看前老闆和你的關係而定。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國企,進去後滿滿的大鍋飯,銷售居然是車間裡裡調上來的工人,都守在電話機旁搶電話接現成生意,貨款亂放,給我的區域已經給人騙到沒人敢去了,我去了,發現客戶其實都不錯,就接著往下做,只收現金,生意理順了,大筆現金進來了,領導們又覺得這個生意很容易,誰都會做,到年底營業額第二回款率第一的我居然年終獎不如那個應收款上千萬的工人銷售,只拿到了幾百塊,接下來故事更扯,我收款路上出了車禍,報銷治療費的時候,書記居然說誰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去工作?接下來書記就動腦筋讓自己女婿來做銷售要接我的地盤,還美名其曰讓我去車間學習以後當主任,我二話沒說辭職了,他們要求交接,我也帶著會計去審計了一遍,因為我做的生意都是現金沒有一分錢應收款,所以非常順利,很多客戶都成了朋友,看著大家的不捨,我就給大家說了一句這公司肯定玩不轉,最多兩年,大家看著辦,各自保重。事實是貌似離職後沒到兩年不記得是廠長還是書記就來找我,理由和上面一樣貌似我沒有交接好,讓我回去再交接,我回去廠長先是說我做的生意有款沒有收回,讓我去收,還威脅我,我一看出庫單上沒我的名字,連出廠日期都是在我走之後。那時候我已經是知名品牌的銷售經理,早就不是剛出學校的雛了。就直接問他們是不是玩不轉了?還告訴他們,幫忙收款可以,首先態度要端正,接下來就告訴他們,我現在的收入不是他們付得起的,我要求回款額的百分十,還要求籤協議。他們當然不幹了,接下來沒多久就是聽說工廠破產了,還是那些客戶告訴我的,他們從我的繼任者手裡白白多拿了上千萬的貨。很多人都在謝我最後那句話,有的人甚至說他的房子都是我給的。他們還集體幫助我完成我後來的那份工作。成了幾十年的老朋友。


拉下臉


此種情況讓你回去,很明顯只對你一個離職許久的員工的一種侮辱和能力的否定!不弄怎麼說,對於一個已經離職的員工重新回去最近工作上的錯誤,真的是荒唐至極!你完全可以拒絕,甚至回懟回去!你們的工作出了差錯和問題,讓一個已經離職許久的員工回去背鍋!是不我們有節操的事情。

老闆突然給你說,你以前的工作出現了差錯,讓你回去對接和處理。之所以會提出這樣的要求和做法,主要原因有兩點:

  • 第一點是,當初離職的時候工作交接不夠細緻和注重細節,以至於有些工作和工作細節沒有交接清楚。後面的接替者在處理這一業務和問題時,出現了漏洞和差錯。然後讓你回去背鍋!

這其實是一種非常險惡的做法!公司並不能因為你離職是工作交接不夠細緻和沒有交接清楚一些問題,讓你回去背鍋。

雖然你工作沒有交接清楚,也有一定的責任。但是真正的核心責任在於你的崗位替代者在處理這項工作的時候,出現的工作疏忽以及錯誤而導致的差錯。根本責任不在於你,還在於做這項工作的員工。

你完全可以直接拒絕!因為這不是你的問題,我已經從你們公司離職,沒有任何的勞務關係。請不要再騷擾我,你們的這是一種沒有職業道德的做法!

  • 第二點是,這項工作確實出現了差錯和漏洞,但是員工和老闆卻又找不到解決辦法和方法。然後才美其名曰你以前的工作出現了差錯,讓你回去彌補!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就更加沒法回去了。因為這家公司在同一個已經理解了很久的員工耍心機、玩手段,完全沒有見你的職業智商放在眼裡。與其說這是一種耍心機和玩手段,還不如說是在侮辱你的智商!

對於這樣的企業,可見你當初的離職是非常正確。作為你一個已經離職了的員工,我工作中真的出現了難以解決的問題,卻又是你熟知的。大可以當面跟你協商可和具體的解決方案,還不是用這種玩手段可耍心機的做法來讓你回去就處理!

可見這家公司的心機之深,不可謂不可怕!

以上也是比較有效的處理方法。

希望有所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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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你來往


我每次離職辦工作交接時還都是挺順利的,有的公司都離職一年多了,前老闆還會打電話問我要不要回去,我還是挺感動的。我倒時沒出現離職後工作交接有問題的情況,我同學碰到過。是我幫她解決的。

 

她是辦離職後,當月的工資還沒有到工資的發放日,中間也就10多天的時間吧。結果是她參與的一個項目出了問題,因為人走了嘛,她的前主管就把責任都推到她身上,然後讓她回去解決,否則就不發當月工資了。我同學有點緊張,我說,別怕,你和人力都簽好離職協議了,他們要是扣你一分錢,直接就仲裁好了。但是仲裁也要耗費時間,你就把話遞給他就好。

然後,我同學就按我說的回覆了她的前主管,她的前主管聽了後態度也沒有那麼強硬了,就態度軟下來,開始央求我同學回去幫忙。我同學也就答應了。

 

雖然職場上“人走茶涼”這也是由利益決定的。沒什麼可感嘆的。但如果真的是因為自己的問題造成了工作的失誤,就算離開了原單位,也還是盡力去彌補。因為好的職業品德真的很重要。雖然你離開了原來的單位,前同事和前老闆也不是敵人,也許以後還有機會合作,這也是為自己多鋪一條路。你覺得呢?

 


虛度時光讀吧


我說個有意思的 2016年因公司運行方向和日本社長髮生分歧 把我開除了,這老頭在大連混了30年了 日本偷襲珍珠港那年出生的 他開個公司說心裡話不容易 但是公司裡那些人都在混日子 都在裝 幹事兒的算我在內不超過五個人 我負責中國國內營業 能力有限但也算兢兢業業吧 對社長從來不說假話 太直了 因此有時候讓社長不高興 不是不會裝 而是覺得食君之祿 擔君之優 那是我工作應該做的事兒 同事談不上排擠吧 至少也是不是一個群兒的 要好的也就那兩三個 都是正直之人 我走的時候跟社長說 請安排個同事接手我的工作吧 我有些業務畢竟需要交接下的 那麼多涉外關係 多少交代下 接手同事起碼心裡有個數 但是這個叫村上的社長 居然來了句:不需要 沒有你也能順利的開展!這句話給我整當場懵逼了 我在想沒我確實也能順利開展 可是這些信息是公司的 不是我個人的 我向公司交代是正常的交接!無奈我就撤了 第二個月我就入職到別的公司了,在2017 2018年的時候 總共接了三次這個社長電話 我一次都沒接聽也沒拒接 就任由那個鈴聲在響,我有時在想,我這人沒什麼本事 但是做事做人應該還說的過去 起碼誠實 真誠 現在自己乾的對日勞務的事兒 雖然沒有大富大貴 但起碼接觸過我的人 都清楚 一不貪財 二不坑人 和氣生財 悠哉悠哉 人生有點曲折都正常 做個簡單的人 有點能力就辦點不簡單的事兒 對得起自己 對得起家人就行了


法蘭西帝國


我還真遇到過這事,我離職快兩個月了,財會經理給我打電話,讓我回去幫助把以前的帳平了,我當時毫不客氣的說,我離職的時候總公司來了一個總會計師,本單位有你這個財會經理,還有一個辦公室主任,在單位待了兩天一宿,就為了看我的帳有沒有問題,查了七十多個小時,三個人簽字確認無誤,才讓我離開單位的,我險些以為你們要把我送公安局去呢,既然當時沒查出問題,現在我沒有那個時間沒有義務給你們平賬,如果有問題讓警察找我!


小夏的夏天來了


先不說已經離職了!勞資當初請假回家給我打電話都沒有理過!打電話過來全部拉黑!!什麼東西!!!!???搞不定就找主管!主管都搞不定勞資能搞定?這邏輯要搞清楚!何況已經離職!說白了沒有任何關係,隨自己意願幫忙!


丶家兵


89年在一個部委研究所工作,和一個老同事一起做了個項目,漏洞百出。因為我用計算機畫了一個非常簡單的曲線,那時只有人事處一臺計算機,所以貌似高大上,90年獲得本所三等獎,獎金400,到手80。單位房子多的很,和領導有拐彎關係,和我們單位沒有任何人事關係的人都能弄到房子。但是大學畢業分來的沒有關係,單位不給分房。一怒之下辭職到外企。然後兩年內老同事多次託人,甚至直接打電話,要我請假一月回去完善原來課題,要申報部里科技獎。神經病,段然堅決拒絕。當然外企也請不到一月假期。


家用咖啡豆烘焙機


[笑哭][笑哭]我第二個單位在我離職半年後叫我回去,我給出的回答就是緣分已盡。

當初離職也是因為年終獎分配不均造成的,2005年的時候當年按照正常計算我的年終獎應該在8萬5-9萬之間,到最後就給了我2萬塊錢打發我。過完年我就遞交了辭職。結果我走了以後我原來單位的合作方在合同到期以後聯繫我,問我現在在哪個公司,從新跟我的新公司合作了。


宋一一0105


我也說一件真事,就是昨晚,因為前單位把我的崗位(社會化外包),現在還在和前單位,打勞動仲裁官司。和我玩的好的一個前同事,連續兩次打電話問我消防監控設備的問題,開始我說我在外地,昨晚來我家(我家離前單位就5分鐘的步行距離)把我騙到前單位解決設備問題。我就來一句我已離開幾個月了,那些知識我已經忘記了。有問題找你們院長去。(其實關我屁事……)

摔下這句話扭頭就走,以前嫌我的崗位工作輕鬆,實行崗位外包,現在出問題了。還想著免費給你幹,想的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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