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法院判决书,但律师不管了,该怎么办?

飞鱼FLY


需要看你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一般委托代理合同都是阶段性的。主要包括一审程序终结,二审程序终结,再审程序终结,执行程序终结。

因此一般来说,拿到判决书就意味着一个程序的终结了。

也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因为期限到期而导致权利义务终止。

如需上诉或者申请强制执行,可能需要另行委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每日讲法


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参与办理案件,现在是法院的公务员,但是之前就是做律师的。我很负责任的跟你说:要看你与律师的委托合同的内容,委托的截止点的在哪里。如果你二人的委托合同截止点只是案件诉讼阶段,那么拿到判决书后,该律师没有继续为你服务的义务了。如果你二人的委托合同截止点为执行阶段,那么该律师不仅违约,而且严重违法职业道理,会受到制裁。接下来我会根据办案经验及我的律师经历一一为您释疑支招。



首先,当你在打官司时找了个代理人,将诉讼事项委托给律师时,你不仅需要缴纳律师费,而且还有与该律师签订合同,因为是个委托合同,所以除了会约定权限及费用外,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合同的起止时间问题,起算时间好办,就是签合同那天,但是截止时间就不好说了,是根据双方的的合意来确定的,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的模版一般都是截止到案件审结为止,这个审结不是指的开完一次庭拉到了,而是指的是你这个案件审理完毕,哪怕开二十几次庭呢,也得等案件结案了,有结果了才算完毕。而案件审结完毕时,你与律师的代理合同也就算结束了,律师也没有义务继续为你服务了,除非你继续委托他,继续签订委托合同,让他继续代理你上诉或者执行。除此之外,他不算违约。很多人因为不懂,以为我跟你律师签订了合同,我给你钱了,你的任务就是帮我追回我的钱,于是案件结束了,合同结束了,就认为律师不管了,是律师的责任,其实这就是误解了,因为合同已经截止,律师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你的问题也可能是这种情况。


其次,有的人签订的委托合同截止期确实包括执行阶段,而有的律师确实是在案件审结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帮助委托人办理执行问题,委托人多次要求按照委托合同约定继续尽力帮助自己,可是有的律师无动于衷,这不仅是违约了,而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对于违约情况,委托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该律师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职业道德缺失,委托人可以向律师事务所的主人反馈,也可以向司法局反映要求追究责任,也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反映给予这个律师处罚。

最后,我想说的是,一般情况下律师不会违约的,这个行业最重要的就是诚信,所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律师的风评最重要,如果一个律师能做到这样,他也就不用在律师界混了,没有生存之地。而现实该问题往往出现在代理合同上,合同的内容,律师都会遵守,但是合同内容履行完毕了,律师真的没有义务继续为您服务。


综上,该律师是否违约,是否违反职业道德,要区分来看,最主要的就是看委托代理合同截止的点在哪里,不能一味的认为是律师问题,要理性看待。

我是法律解忧君,欢迎大家评论留言互动,有问题可以直接提问,我会一一回复,点点关注点点赞,谢谢大家,大家生活愉快。


法律解忧君


委托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如果您委托到一审,则法院判决后,律师合同义务就完成了。但是做为一个有职业道德的律师,面对当事人的某些疑惑,还是会耐心为您解答,如果您要上诉,自判决书送达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债务人在法院判决的期间内,仍然没有履行判决书规定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等等。

如果您在法院判决之后,还需要律师的帮助,而委托合同签订的是一审判决,需要再次和律师约定委托事项,直白来说,就是要再给一次钱;如果委托到执行阶段,那么您可以要求律师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处理执行相关事情。

如果您听信了律师相关说法,比如说“钱一定给你要回来”“这次他必须赔钱”等等,认为律师在吹牛,没有做到他所说的,实际上,一切按委托合同办事,注意写合同看合同内容!

最后,依据相关法律及行业规定,现在律师为当事人打官司,不能向当事人承诺案件结果,一个案件的走向,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庭审证据、对方当事人态度,以及其它各种因素。任何人都无法对一个案件作出百分之百准确无误的预判。

有任何疑惑或者需要法律帮助的地方,关注我们,私信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免费解答疑惑。


律师观天下


我打官司,就怕律师不负责任,所以请了二个律师,结果真是这样,只要他们的律师费一到手 ,你看他们那个懒劲,写材料懒,调查问题懒,甚至阅览材料也懒,就等着开庭上去说上一通辩护词就行,你的官司是赢是输他才懒得管你,所以,有三分奈何别请律师,给他们的钱就是白扔。找个好律师难啊!


大地滋润


有人说律师为了钱。那么你为了什么。人凭什么生活?律师只是依法接受委托,在一定范围内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就是律师的工作。有的人委托完律师,跟律师欠了他似得,要管他一辈子,有的则纯粹是闲的没事瞎抬杠的,这类人千万别有事,别到时候打脸。


长治贾峰律师


打赢了官司,后面的阶段可以自己走,未必需要律师出手。

律师的代理是分阶段的,收费也是分阶段的。一般来说,律师代理一审阶段收一次费,代理二审阶段再收一次费,代理执行阶段还要收费。

你的案子估计只委托律师代理审理阶段,没有委托律师代理执行阶段,所以律师当然不管。

我给你两个建议:1,继续委托律师代理执行,让律师帮你走后面的执行程序。问题在于,需要继续付律师费。

2,自己去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不复杂,一般只需要在文书生效后,携带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去法院窗口领取执行申请书填写即可。

立案比审理需要的材料少很多,也简单很多,一般都能通过审核立上案。

如果实在不会,一般法院立案大厅有律师免费提供咨询,可以考虑向其咨询。

执行立案后,回家等法院执行消息即可。


猴子通判


法海一粟认为,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律师是否还要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取决于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

1,律师服务内容的确实。这里以诉讼代理为例,合同期限是委托代理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期限一般约定为:至一审程序终结时止(也有约定为一审判决时止),或者至二审程序终结时止,等等。如果是前者,则当事人拿到一审判决书后,律师应为当事人解读一审判决书,以便确定是否上诉。其中律师要特别提醒当事人的是上诉期限,因为当事人往往不太在意。

2,律师的附随义务。就是说,委托代理期限届满后,律师还是应当就判决书送达后需要注意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如原告申请执行期限、方式等,被告不履行判决时的后果等。

题主的问题,可能出在与律师缺乏有效沟通上。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律师代理的依据是委托合同。比如仅约定代理一审或者二审,则法院判决后,律师的合同义务就已经完成。至于上诉、执行或者申请再审,就需要重新委托律师。

委托合同一般是阶段性的,而且是具体的。比如不能笼统约定代理一、二审乃至执行阶段全部事务。并非法律不允许,而是委托事项不明可能会对律师代理造成不便。不过,这方面律师都有经验。

法院判决后,如果胜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基本没有必要再委托律师。如果败诉,想上诉或者申请再审,可以重新委托律师。

作为律师,不能一概当甩手掌柜,法院判决后,应告诉当事人接下来怎么办。虽然这不在义务范围之内,但一个尽职律师,应当真心为当事人着想,而不能只想着钱。所以,委托律师,也要看其是否真心尽职负责。



风云26610126


既然你起诉的是外地人,那有两种可能,第一,做出判决的法院也是外地的,如果你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是一审止,那肯定要另行支付律师费让律师去外地给你办理执行手续,否则律师肯定不会管的,出差需要占用时间,还产生差旅费。如果签的合同包括执行,那律师应该把这些后续成本计算在内,不管肯定是有严重问题的。

第二,做出判决的是本地的,但是被执行人身在外地,这种情况即使委托合同没写管执行,律师一般也都会随手给你交执行申请的,但也仅限于此了!让律师去外地给你找人、查财产、天天催法院要执行结果的这种“管”,先不说律师能不能做到,就算能做到,你想想这成本会有多大!


律师看世界


题主的这个问题很常见。

作为当事人,常常认为,我请了律师,付了费用,律师应当帮我拿到钱才算完成委托任务,才能对得起我付的律师费。

而律师则以为,律师办案是根据委托合同来完成工作的,当事人委托我一审,现在一审判决拿到了,我的工作就完成了,后边需要我,可以继续签约代理。

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是当事人对于合同的约定有不同的理解,甚至有的当事人,代理合同没看就签字缴费。

解决的方法那就是订立代理合同前将这些问题谈清楚。如果当事人需要拿到钱才算是完成代理,完全可以在定合同前提出来,写进合同。而作为律师,当事人对这些问题不甚了解尽量交代清楚,免得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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