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大量收购粮食是否违法?

余越12


有人大量收购粮食是否违法?我觉着只要价格合理、不拖欠粮款以及不缺斤少量,就没什么问题。而且,大部分的收粮食的收购者都是二道贩子。

粮食,是一个国家稳定的基础,“无工不富,无粮不稳”,由此可见粮食的重要作用,也可以说粮食是维护国家长久稳定的一个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在以前,实行计划经济的时候,是不允许个人收购粮食,否则会被扣一个“投机倒把”或者“囤积居奇”的大帽子。但是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一切简易都要遵循着基本的市场规律来运行。


现在运行市场经济,粮食也不再是只有粮库能够收购。一些粮食加工企业、饲料加工企业以及一些代储的企业都可以收购。但是这些企业都有完善的粮食收购证件,这是必须得。但是现在市场上大部分的粮食收购者都是私人行为,没有粮食收购的许可证明,也可以说现在的市场监管部门也都是处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状态,因为大部分的粮食收购者都是二道贩子赚点差价的。只要不是违反市场运行规律以及不是违规、违法或者使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收购粮食的话,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且,现在一些个人开办的粮食收购或者加工企业,也是通过这类人来收储自己需要的粮食。


因此,收购粮食的那些收购者没什么问题。有问题的是大量存储、加工粮食的企业证件是否完善,这个是比较关键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寒地水稻种植技术


钟情三农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根据国家粮食局两年前的明确规定,在我国境内,任何公民都可以大量收购粮食,不再需要任何条件。

所以说,如果一个老百姓想要做点粮食买卖,挣点小钱养家糊口,只要不拖欠农民粮食款,不坑蒙拐骗,不会存在任何违法的风险。



以前,做粮贩子需要“许可证”

这个问题如果放在2017年以前,我就不能这样回答了,因为在此之前,即便是在农村做挨家挨户收粮食的小买卖,按照规定也需要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

所以,在以前如果想做一个“粮贩子”,在大街小巷收粮的话,按照规定,必须要持有粮食主管部门发放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否则的话就相当于是“无证收粮”,和很多做生意的无证经营是一个道理。

不过据统计,单就在我国基层农村地区,从事粮食贸易的中介商人也就是俗称的粮贩子数量,按照其经营规模大小加在一起有数百万人,根本就不好管理,很多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也就没有意识去办理相关手续,粮食主管及相关部门绝大多数时候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严格来说,如果没有得到批准,有人大量收购粮食肯定是违法的,会被冠以“无证收粮”的罪名,最严重的话还会以“非法经营罪”所判刑,2016年,一名内蒙古赤峰市的普通粮贩子,就因为无证收粮被判刑入狱两年。

国家已正式废除“粮食收购许可证”制度


现在已经是2019年,我国早在几年前就取消了“无证收粮”的罪名,并且通过更改相关法律条文将个人“粮食收购许可证”正式废除,这样,我国基层活跃着的数百万名粮贩子就再也不用担心因为没有来得及办理许可证或者没有办理许可证而背上那个“无证收粮”的罪名了,更不需要因此而面临牢狱之灾的风险了。

据笔者了解,由于我国目前的粮食生产主体还是以小规模家庭种植为主,作为大量粮食种植者的农民很难与粮食加工需求者也就是企业直接对接,这个时候,粮贩子的作用也就凸显出来了,发挥着连接粮食供给者与需求者的桥梁,可谓是功不可没。

当然,我也希望他们在粮食贸易中对老百姓好一些,不要下黑手,毕竟老百姓太不容易了。


钟情三农


首先明确一点,大量收购粮食是否违法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可以说,粮食是一个国家稳定的基础,是人民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资料。我们经常说

“无工不富,无粮不稳”,可见粮食的重要性。曾经一个时期,我国是不允许个人收购粮食的,不然就会扣你一顶囤积居奇的大帽子。但是,新时代来临后,国家逐渐放宽了个人收购粮食的限制。我们能看到很多农民收获粮食后,会有一些人上门来收购。所以有的人就想了,如果大量收购粮食岂不是能赚很多钱,但是又想到之前国家的政策,又害怕会违法。那么,大量收购粮食到底会不会违法呢?我们今天来聊聊这个问题!

2016年的时候,当时的国家粮食局(即现在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出台的

《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农民、粮食经纪人、农贸市场粮食交易者等个体,今后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不用再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这也就是说,有着十多年历史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制度”被彻底废止,普通人都可以进行粮食收购(要有营业执照),并且也没有对粮食收购的数量进行规定。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正常大量收购粮食是没问题的。

但是,在经济社会当中还有些不法商贩会使出浑身解数进行囤积居奇。在网上也有很多人讲如果大量收购粮食打价格战或者说故意囤积的话,就会扰乱经济秩序,这个是要受到处罚的。这个确实,如果刻意大量囤积粮食并在价格上做手脚,确实对当地的粮价产生明显影响的必然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个毫无疑问会受到处罚。

综上所述,如果是正常的情况下,大量收购粮食是没问题的(当然这个量也不会太大,一你没地方存放;二全国那么多粮食你能收多少?);但是如果破坏经济秩序的话就真的要小心了!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如果有人大量收购粮食是否违法?

在农村活跃一批常年收购玉米、水稻人,农民都称谓“粮贩子”,粮贩子在粮食流通领域是不可获缺的,为农民卖粮难、运输难起到了积极作用。国家也是非常鼓励的,只要守法经营,是支持的。

可以肯定,粮贩子队伍中,多数是守法的,但是,个别饭子坑害农民事件时有发现,不仅害苦了辛苦种地的农民,有时也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下面,给大家讲个真实的粮贩子坑害农民事件。

我村有位六十多岁的农民,遇到收粮的外地贩子,经讨价还价,卖了十一亩地水稻,秤了九千余斤。当贩子用自己带的电子秤过秤装车走后,帮忙装粮的农民怎么算十一亩地不止打九千多斤粮,而后屯里邻居开车追上收粮车,经交涉后,押车到地磅一秤,结果多了三千余斤,最终农民报了警。

收粮贩子为了利润最大化,贯用的手段一是压质压价,从中获利。二是在电子秤上做手脚,提前调好电子秤,一百斤粮食差个几斤属正常情况。三是抓住农民在田间地头卖粮无秤的机会,缺斤少两,往往轻而易举得手。

农民卖粮,一定要不怕费劲,卖粮时应该带上自己的电子秤,预防受骗,免受经济损失。


沙尘暴5478


可以明确的回答,大量收购粮食不违法。当然也需要手续、证照齐全,比如说工商营业执照,过去还要有粮食收购许可证,但从2016年9月开始,放开了必须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规定,也就是说粮贩子可以自由经营粮食贩卖。

之前在蒙古出现过类似的案例,某粮食收购中间商经常去一个村子收购粮食,然而在一次与卖方的交易中发生一点小矛盾,于是该卖主将粮食贩子商举报到了工商局,该粮食贩子因未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被判处有罪并罚款。不过幸运的事,这个案子到了最高检之后被判无罪,允许私人收购粮食,只要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就可以了。







其实来村里收购粮食,是老百姓特别期盼的事情,一旦没有这些粮食收购商,老百姓种的粮食就会滞销,卖不出去也卖不上好价钱。至于是大量收购还是少量收购,主要是看老百姓手里粮食的多少和粮贩子的储存能力、销售渠道,国家早已经不限制收购数量,即使在过去需要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年代,说实话也很少有人去办,因为大家的法制意识并没有那么强,没有把自己收购粮食的行为当成是一种经营模式,只觉得自己跟百姓种地一样是一种谋生手段。基本上工商局也不会因为没办证去为难粮贩子,这种收购行为不会对社会造成不稳定,反而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因此不管是在过去还是现在,大批量收购粮食都不犯法,而且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没有他们作为中间商去收购粮食,百姓种的粮食可能会滞销,也可能要三三两两到集上摆摊卖粮食,真这样估计百姓就要哭了。

还记得小的时候住在农村姥姥家,村里经常有开着大三轮车来收购粮食的,姥姥经常拿出一袋子玉米、麦子之类的来给我换方便面,清楚的记得是最原始的黄色袋子的华丰面,那个好吃劲儿就别提了。这么多年过去了,好像再很少见到村里收粮食的了。


灵子


对于大量收购粮食是否违法这个问题,答案是非常明确的,只要你依法进行收购,不搞强卖强卖,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曾经一个时期, 在国家统购统销的形式下,粮食经营被视为投机倒把进行打击。统购统销政策取消后,进行粮食收购也必须持有粮食经营许可证,无证经营便为违法。但是,因为现在粮食收购许可证制度已经废除,根据国家最新的《粮食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促进公平竞争,依法从事的粮食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不管你是企业也好,是普通的农民也好,只要你有充足的资金得储藏能力以及销售渠道,尽管可以敞开收购农民的粮食。

不过,在收购经营活动中,虽然不必持有粮食收购许可证,但还是应该依法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因为国家《粮食通管理条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后,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并且,取得收购资格,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也就是说,进行粮食收购,必须有经费、有仓储、有检验能力。

而在经营活动中,应该公平经营,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价格上,主要按照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价格,不允许欺压百姓,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并且应当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也就是不允许过去的打白条形式。

综之,只要粮食收购者具有收购、仓储和销售能力,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无论你收购多少粮食,国家都不会判你囤积居奇,不会判你投机倒把,你可以放心地进行粮食收购。


齐东晏子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粮食政策放开后,粮食自由买卖进入市场。方变了种粮农民销售粮食,也有很多收粮者从或利发了才。但是他们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加有的建立了粮食烘干塔,对水份大的粮食供干到安全水份有力保存。在90年代我国黑龙江先起了一鼓收粮热朝,日本人大量进口黑龙江大豆和小杂粮。史大豆杂粮价格迅速上涨,那时大豆价格最高涨到3元左右,农民收益有所增加。

进年来出口数量减少,大豆价格下降到一元七角左右,影响了种粮农民积极性。国家在这关建时刻出台了补帖政策,保证了粮食安全生产,保护了国家粮食安全。

关于大量收购粮食违不违法,是根据国家政策而规定的,国家政策允许的就不违法。如果粮食紧张,国家不允许收粮你收粮就违法。


猎鹫


大家好,小安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如果有人大量收购粮食是否“违法”?很多人都搞错了!如果有人大量收购粮食是否“违法”?很多人都搞错了!对于大量收购粮食是否违法这个问题,答案是非常明确的,只要你依法进行收购,不搞强卖强卖,不存在违法的问题。根据国家粮食局两年前的明确规定,在我国境内,任何公民都可以大量收购粮食,不再需要任何条件。所以说,如果一个老百姓想要做点粮食买卖,挣点小钱养家糊口,只要不拖欠农民粮食款,不坑蒙拐骗,不会存在任何违法的风险。 现在已经是2019年,我国早在几年前就取消了“无证收粮”的罪名,并且通过更改相关法律条文将个人“粮食收购许可证”正式废除,这样,我国基层活跃着的数百万名粮贩子就再也不用担心因为没有来得及办理许可证或者没有办理许可证而背上那个“无证收粮”的罪名了,更不需要因此而面临牢狱之灾的风险了。据笔者了解,由于我国目前的粮食生产主体还是以小规模家庭种植为主,作为大量粮食种植者的农民很难与粮食加工需求者也就是企业直接对接,这个时候,粮贩子的作用也就凸显出来了,发挥着连接粮食供给者与需求者的桥梁,可谓是功不可没。

而在经营活动中,应该公平经营,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价格上,主要按照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价格,不允许欺压百姓,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并且应当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也就是不允许过去的打白条形式。




清水小安


如果有人大量收购粮食是否违法?
直接回答你吧,不会!
只要是中国公民,只要有钱,只要不怕风险,收多少粮食都不犯法。

因为我国在几年前已经取消了实施多年的“粮食收购证”的政策,几乎对于粮食收购以及销售不再限制任何的门槛。
据钟情三农得到的确切消息,早在2016年,当时的国家粮食购销主管部门——国家粮食局(即现在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出台《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农民、粮食经纪人、农贸市场粮食交易者等个体,今后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不用再办理粮食收购资格。此举也意味着在我国有着十多年历史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制度”被彻底废止,粮贩子必须要“持证收粮”也正是成为了过去。

内蒙古“王立军案件”,促使我国粮食收购政策变革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内蒙古的“无证收粮被判刑”的案件。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间,这位生活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永胜村的农民在当时未经粮食部门许可及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情况下,从周边农户手中收购玉米,随后出售给更大规模的收购库点,最终以非法经营数额21万余元,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退缴非法获利6000元。
不过,不久后这一案件就迎来了反转,王立军不仅被宣布无罪释放,还得到了国家赔偿,而且不久后,国家粮食局就出台了政策,取消了实施了13年之久的旧的粮食收购政策。

在此前的相关规定中,要想从事粮食收购的农民,其必须向国家粮食局或者当地的粮食主管部门提交粮食收购资格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获得允许证后,方能进行粮食收购活动。
如果没有这个“粮食收购许可证”,那就是属于“无证收粮”,属于非法经营。

粮食贸易存在较大经济风险
但是,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收粮食,贩粮食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因为粮食价格的波动还是非常明显,而且受粮食品质,天气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在进行粮食购销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很多诸多问题,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作为支撑,根本无法承受。
据钟情三农了解,现在很多“粮贩子”大多从事类似于中介的作用,企业每年为其提供收购资金,前者从农民手中收购来原粮,并且进行一定的筛选,达到企业要求的标准后,便以较高的价格卖给企业,从中赚取价差。
我国目前的粮食生产以及购销状态决定,我国还需要这样的“粮贩子”像纽带一样,连接企业和农民,当然,只要不黑心就好,别坑害老百姓就好。


粮油市场报


没有个人能大量收购粮食的,因为他既没有储存能力,也没有加工能力和銷售能力,更没有那么雄厚的流动资金。

现在收购粮食的,都是大小不同的粮食企业。企业根据自己的能力去收购,储存和销售粮食。企业规模多大,能力就有多大。

比如中粮,中储粮等大型粮食企业,规模大,能力大,可以收购,储存,銷售几十万吨直至几百万吨粮食。有自已的专用品牌和专用销售渠道。中国人的饭碗子,基本掌握在他们手里。

而一般小型县乡粮食企业,只能按自身能力去收购,储存,銷售粮食。

因此,个人没有大量收购粮食的,也就与法律关系,企业收粮,当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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