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相关诉讼活动事宜的通告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上级人民法院的有关精神,现就横县人民法院相关诉讼活动事项的调整情况通告如下:

一、横县人民法院原定于2月3日至2月9日的开庭、听证、调解、质证、询问等诉讼活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案件承办法官、书记员将主动联系诉讼参与人,就案件具体变更时间、如何提交诉讼材料等事项进行沟通。

二、从2020年2月3日起,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及派出人民法庭暂停现场办理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诉讼参与人向我院申请立案(包括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提交证据材料、联系法官、群众申诉信访等事项,原则上应利用广西移动微法院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法院通知书所预留的电话号码,通过网上办理或电话咨询,尽量避免现场办理。网上立案不便的,可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并在邮件封皮上分别注明递交材料的名称和份数,如“立案材料”“上诉材料”“申请再审立案材料”“申诉材料”等事项,并请务必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三、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听证等措施。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参加庭审、听证的,可以依法向我院申请延期。

四、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继续全力以赴依法推进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对于部分执行、保全案件,因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交通关停等疫情防控举措的影响,敬请谅解。

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所有来我院的外单位人员和当事人、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未戴口罩、未经安全检测的,不得进入我院机关办公场所和审判法庭等场所,请配合我院相关检查。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附:诉讼服务中心电话: 0771-7229897或0771-12368诉讼服务热线

本院办公室电话: 0771-7223761

邮寄地址:广西横县横州镇长安大道横县人民法院,收件人:立案庭,邮编:530300

横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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