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物價、不明碼標價!區市場監管局通報六起違法典型案件


春節以來,雲巖區市場監管局加大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反法律法規哄抬物價、銷售劣質商品、不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形成了從嚴加強市場監管、震懾價格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轄區群眾可通過12315、12345平臺投訴舉報。截止目前,共接收投訴舉報381起,立案調查8起。近日,區市場監管局通報了六起典型案件。

案件一:1月 23 日,雲巖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貴州辰春藥業連鎖有限公司三十一分店進行檢查。經查,貴州辰春藥業連鎖有限公司三十一分店銷售的一次性口罩(生產廠家為:南昌衛材醫療器械公司,規格為:10只/包),其進貨價格為1.6元/包,1月21日上午11時前電腦銷售系統顯示售價為2.3元/包,11時後為5.8元/包,次日為15元/包。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雲巖區市場監管局於1月23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件二:1月 26 日,雲巖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貴陽樂康堂藥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貴陽樂康堂藥業有限公司售賣的口罩未明碼標價,涉案口罩100包。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雲巖區市場監管局於1月26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件三:1月 27 日,雲巖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貴州千家福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貴州千家福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銷售口罩、酒精等商品未明碼標價、未開具收據。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雲巖區市場監管局於1月27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件四:1月 29 日,雲巖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貴陽靈福大藥房進行檢查。經查,貴陽靈福大藥房售賣的口罩未明碼標價。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雲巖區市場監管局於1月29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件五:1月 29 日,雲巖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貴州正和祥藥業有限公司四十五分店進行檢查。經查,貴州正和祥藥業有限公司四十五分店銷售的耳帶式摺疊口罩(霍尼韋爾)(標稱生產單位:霍尼韋爾安全防護設備(上海)有限公司)未進行明碼標價銷售。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雲巖區市場監管局於1月29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件六:1月 31日,雲巖區市場監管局對貴陽鑫源匯利五金經營部進行檢查。經查,貴陽鑫源匯利五金經營部售賣的一次性醫用口罩無進貨票據、進貨商資質,共查獲一次性醫用口罩9000只。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涉嫌構成從非法渠道購入醫療器械違法行為。雲巖區市場監管局於2月1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據《雲巖區市場監管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工作方案》,區市場監管局堅持預防與應急並重,充分調動市場監管各類資源和力量,加大對重點場所特別是農貿市場、集貿市場、超市的禽類和野生動物等交易的監管力度;從即日起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禁止野生動物交易活動;加強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以及相關醫療器械等防疫用品的質量和市場價格監管;對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從嚴從重從快查處,為堅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確保市場秩序穩定做出應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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