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部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更好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方便您在我院的就诊、检查和治疗,特将疫情防控期间来院注意事项进行告知:
1. 我院各科均正常接诊,但医生建议疫情防控未结束前,非必须情况下尽量还是暂时不要出门。如无特殊情况,请尽量避免到医院,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2. 所有患者及陪同家属,进出医院前均需要接受体温检测,请积极配合。
3. 所有就诊患者及陪同家属必须佩戴口罩,请您前来就诊时戴好口罩,注意洗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时用纸巾、手绢或肘部捂住口鼻)
4. 门诊患者请尽量减少陪同就诊人员,原则上就诊只限一名陪同人员。就诊陪同人员必须为无发热、无疫区旅行史、居住史及接触史。
5. 住院患者请尽量减少陪护人员数量,每位住院患者限1位固定的陪护人员(有新生儿产妇及婴幼儿患者1-2位陪同)。请按科室规定进出使用陪护卡。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调换。陪护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6. 陪护人员必须为无发热、无疫区旅行史、居住史及接触史,若有发热、咳嗽及其他感冒症状, 禁止到医院陪护患者。如陪护人员有感冒发热等情况,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2周内曾途经疫情高发区或有疫情高发区旅行、居住史及其他可疑不适症状的,谢绝陪同,并建议及时至定点医院就诊。
7. 禁止探视,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您的健康,请各位患者及家属严格遵守谢绝探视规定。
8.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设有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接受筛查:
· 发热(体温≥37.3℃);
· 近两周内去过武汉;
· 近两周明确接触过湖北(特别是武汉)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 身边有以上类似情况人员。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为了您和大家的健康请积极配合,并和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做好防控工作。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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