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名小學生為遭碰瓷“的姐”作證,這是社會的“進步”,還是社會的“悲涼”,對此你怎麼看?

洞見大學


國家要立法,嚴懲碰瓷者。因為碰瓷給社會造成的危害,實在是太大了。


閒庭信步0202


碰瓷的事情,經常發生,沒啥悲哀或者進步一說,這個說難聽一點,就是違法犯罪,國家應該嚴厲打擊。

我一生曾兩次遭遇碰瓷,第一次:2005年初,過完年後,回到這座城市,下火車後,在火車站廣場人行道上行走時,一個男的把腿伸過來,假裝摔倒,嶄新的皮鞋瞬間裂口,男子一頓吼:你怎麼走的路?你看,我新皮鞋,都被你踩壞了,咋辦?那時候年輕,沒有社會經驗,慌了,就說,那咋辦呢?男子說,你要賠償,我問他多少錢,他說800元,那時候的800元,至少跟如今2000元差不多,我那時候一個月工資才1100元,我說,大哥,有點貴啊,能便宜點不?我去商店給你買200元的煙,可以不?男的說,我們去那邊說,隨後他指了指一個偏僻的牆角,這裡比較隱蔽,還有三個小夥子在那兒等待,我立即覺得有點不對勁,感覺被碰瓷了,瞬間反應過來,在跟他走的時候,我留意身邊情況,這時候,一個穿鐵路制服的女同志在前方行走,我立即跑過去,向她求助,女同志說,這是專業碰瓷的,火車站比較多,你不要理他,上車就可以了。


我隨後就跑到火車站附近的公交車站,上了2路車,車輛啟動後,透過窗外,我看到那個男的,看著我,無奈搖頭,估計在想:煮熟的鴨子飛了……

第二個:是三年前,同樣這座城市,一條人行道上,我急匆匆走路,男子突然撞過來,他的“眼鏡”立即掉地上,碎了一地,依然是老伎倆:嘔吼,要求賠償。我不是年輕時候了,假裝詢問,多少錢,他說,剛買的眼鏡,1000元。我說,可以,不過,我們去派出所協商吧,男的一下不高興了,說你咋能這樣?把我眼鏡打碎了,還這個態度?我說,滾你的蛋,專業碰瓷是不是?看老子打不死你!男子立即悄悄。

所以,遇到專業碰瓷,理都不要理,不要給他們機會,也不要私了,當然了,學生給“的姐”作證,體現出學生們的單純、善良品質,要大大點贊,更要肯定,同時,我們要有自我判斷意識,自己究竟有沒有碰到,心理清楚,對於沒有的,就不要20,要賠償?報警,警察來定性吧。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記得上中學有老師講過:(原話記不得了)當文明被拿來標榜,說明我們太欠缺文明瞭!

也不知幾年前看了小品《扶不扶》,弟弟問我,:“哥,如果你遇到這種情況,你扶不扶?”

不用問,我肯定扶!

“那如果有人訛你,你會怎麼做?”弟弟接著問。

“如他所願”,這是我堅定的回答!弟弟沒有再說什麼,因為他知道我一直都是言出必行,尤其是當了幾年兵之後。

現在,退伍回家六個年頭了,也遇到些許事情,但是如果有需要我想我會去扶的,不過要先留有此事我無關的證據!

在一個人做好事都要有顧慮的當下,我不知道是不是社會的病態!我只是一介草民,只想呼籲大家,不要讓心受了寒


據說這樣才行


事實證明,這屆小學生技能強大,被他們打敗的,不僅是書桌前陪寫作業的家長,還有試圖碰瓷者。

據媒體報道,近日,河南鄭州女出租司機王林營在等紅燈時,兩人騎電瓶車摔在其車後。眼看著後面排隊等通過的車越來越長,她準備掏400元賠償,路口21名小學生站出來作證“阿姨你不能給他錢,他是在碰瓷”,碰瓷兩人見勢不妙後逃走。

此後,王林營和公司領導為小學生們送去錦旗。而小學生們為“的姐”作證的視頻,也在網上熱傳。

“阿姨,你不能給他錢!我們都看到了,他是故意往你車上撞的,你趕快打110報警,查路口監控,我們給你作證!”——“打110報警”、“查監控”、“作證”,這21個小學生的這一番操作指示,堪稱“思維清楚、邏輯嚴密、具體可行”。

身為旁觀者,他們能一眼就識破碰瓷者的把戲,實在是讓人感慨:如今的小學生啊,可不得了——段子沒少上演,作業沒少做,爹媽沒少氣,該掌握的常識也是一個都不少。而在制止“的姐”給碰瓷者賠錢後,還防患於未然,集體簽字寫出證明,防止碰瓷者事後再來訛詐,這招後手留得也著實漂亮。

而在我看來,此事中最難得的,或許是他們路見不平能及時站出來的“無問西東,只問敢勇”。

就明辨是非的能力而言,成年人或許都高過這21個小孩;就邏輯思維來說,大人也比這些小孩要成熟。但就較真精神看,這21個小孩甩很多成人N多條街。

“小孩子才分是非,成年人只看利弊”,這是段子,也是現實。在當下,碰瓷違法的道理很多成人不會不懂,通透的見識和正義感很多大人不是沒有,但這些也會撞上“說真話”“認死理”的行事成本之牆。所以很多人乾脆在“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犬儒心態牽引下,從行動派縮回到“鍵盤俠”的殼裡,在網上正義感爆棚,現實中卻是“雲看客”。

這些小學生當面制止碰瓷,既讓很多人自慚形穢、羞赧不已,也讓人們看到了兩個字的力量,那就是“初心”。

這年頭,許多人都感慨:走到最後,發現初心不見了。“初心”的內涵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這股敢說真話、敢較真的勇氣。

孩子確實還是孩子,囿於體能等各方面與成人的差距,提倡讓他們不分環境地點地見義勇為未必妥當。但這21名小學生身上體現出來的品質,仍令人欣慰。

有句話說,“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該在成年人身上“歸來”的,一定不是那種少年老成世故的氣息,而是這樣該出手時就出手、伸張正義的少年氣。

□喻辛(媒體人)


學緣課堂


這是一個人見義勇為、弘揚正能量的溫馨故事。

1、“的姐”停車等紅燈時遭遇碰瓷。河南出租車王“的姐”在紅綠燈停止線前停車,等紅燈時發生的:當時車已停穩,突然,“有一輛電動車在自己的車旁倒下,而且聲稱是她在開車的過程中把自己撞了”。遇有突發情況,大部分人都會懵,何況是一個女的。

2、商談,“賠償”從1000降至400元。對方是兩個男的,說王“的姐”碰了他們的車,他們受傷了,需要看病修車,費用1000元。本著息事寧人的心理,心底善良的王“的姐”懵懵懂懂的,已做好支付對方費用的心理準備。那麼就只能在金額數量方面和對方談,從1000元談到400元,王準備付給對方錢了。

3、勇敢的一群孩子。孩子的眼裡只有真和假。他們正好目睹了事件發生的全過程,七嘴八舌的告訴了王“的姐”是那輛電動車碰瓷,願意作證,並且留下了班級和姓名,表示願意對自己所說的話負責。

此時,騎電動車碰瓷的兩人見勢不妙,已趁機溜掉,逃離了現場。

但是,事件不應到此結束。

1、騎電動車碰瓷的那兩個人的身份要搞清楚。這倆人時機選擇的如此精巧,配合的如此默契,談判的語言是如此流暢,這水平像是“碰瓷專業戶”,警方可以運用天眼等綜合技術手段查到這兩個人,將其抓獲、打擊處理。

如果這倆人真的是被王小姐的車碰了,那麼無論如何是不會逃離現場的。因為,他們比任何人都期待他們認為的公平。

2、真的出事你別慌。該給警察打電話則打電話,該叫救護車則叫救護車。超出自己第六感覺的奇特“事故”,堅決不私了。特別是一上來談錢的,更需要注意。如果碰見這些,堅決的、毫不猶豫的打報警電話,讓警察來處理。那些碰瓷的一聽你叫警察,早都跑的沒影子了。比如這兩個貨。

3、為孩子們的勇敢點個贊

。社會呼喚良知,呼喚正義,孩子們用實際行動踐行了做人誠實、愛恨分明的道德諾言。為孩子們的勇敢、良知點個贊。

4、要繼續推進誠信建設。要讓高壓線帶電,誰碰誰吃苦。要將碰瓷的、訛人的堅決納入失信人員黑名單,並在一定範圍內公佈,讓其生活處處受限。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一個社會,有好人的同時就一定會有壞人。我們要努力建設、完善社會制度,制定一套行為規範,鼓勵人向好,懲罰作惡者。這樣,好人就會越來越多,壞人就會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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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小學生作證是是社會的進步;屢現“碰瓷”是社會的悲涼。具體分析如下:

作證反映了社會的進步

  • 屢現“碰瓷”是一種社會的醜惡現象,是恩將仇報的具體表現。21名小學生能夠作證表明:小學生已經認識到“碰瓷”非正義;作證是弘揚正義。至少小學生已經認識到“碰瓷”的醜惡,通過作證可以防止“碰瓷”的延續。在我國,即使法庭開庭證人的出庭機率也不是太高,說明我國敢於作證、弘揚正義尚待加強。21名小學生敢於作證正是我們這個社會的進步。

“碰瓷”反映了社會的悲涼

  • 中國傳統文化強調報恩,並且進一步闡明以德報怨,而“碰瓷”正是與傳統文化的根本背離。當相識或不相識的人求助了受害人,該受害人不知道報恩,反而誣陷救助者為加害人,道德品質淪喪這樣的境界也是我中華的大悲。“農夫與蛇”的現實版本是“碰瓷”的真實寫照,難道我們還不感到社會的悲涼嗎?從另一個層面看,“的姐”需要21名小學生作證才可以洗冤,也正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悲涼。

為何“碰瓷”屢屢發生

  • “碰瓷”之所以屢屢發生,是因為有人從“碰瓷”受到利益,也就是說“碰瓷”在沒有相反的證據下能夠得到支持。事實上,“碰瓷”能夠受到利益是“人心本惡”的觀念的體現。持有“人心本惡”觀念的人認為,助人為樂也是“惡意”的支配,將做好的事理解為沽名釣譽,實現不正當的目的。因此,“你不碰我,為什麼救我?”是人心本惡的人自然推論。
  • 當今社會,持有“人心本惡”觀念的人不在少數,他們懷疑一切,傳遞著負能量。當異性相處的時候,他們想的是不正當關係;當領導與女性職員出差時,他們首先想到的也是不正當關係。如此等等。

怎樣防止“碰瓷”發生

  • 求助時的證據意識。事實上,這也是無奈選擇,是面對悲涼手段之一;
  • 社會的譴責。全社會應當不遺餘力的譴責“碰瓷”,讓“碰瓷”醜惡現象成為過街老鼠,使壞人不敢做“老鼠”。
  • 最為重要的是法院不能為“碰瓷”作備註。從法律層面看,“碰瓷”僅僅是一般侵權行為。當“碰瓷”人指明加害人時,“碰瓷”人仍需要證明加害行為的存在,以及損害與加害行為的因果關係。一般侵權行為不實行舉證倒置的規則。遺憾的是,有些法官不知道出於何種目的,將舉證責任倒置。也許是利益糾纏,也許是“人心本惡”觀念的支配。

本回答可能離題

  • 本回答可能脫離了悟空回答的原意,在本悟空回答中的“碰瓷”,可能是詐騙行為,也有可能是本回答中的“碰瓷”。詐騙行為的“碰瓷”本身是違法犯罪行為,討論意義不大。本回答可能離題,敬請設題者諒解。

教育與法律之一


這是社會的進步。


如果這21名小學生從旁邊一聲不吭地走過去,才是社會的悲涼。


可是這些小朋友很可愛,很正直,他們看到了一件事情,和他們的父母、老師、日常讀物中學習到的良好的價值觀不一樣,和我們社會提倡的價值觀不一樣,所以很順其自然地為遭遇“碰瓷”的人作證。


而“碰瓷”的人呢?被這21名小朋友身上升騰的正義感逼退了。這是一群體力上非常弱小的人,面對有壓倒性力量的成年人,而且是一小撮社會醜惡現象的成年代言人時,一次令人振奮的勝利。


這個勝利值得更多的人來口口相傳,值得更多人來實踐,幫助更多像你、我一樣的普通人知道:面對非正義的脅迫,每一個人都可以挺身而出!而且我們的社會具備讓人挺身而出的基礎。


我們會有這樣的討論,是明哲保身的觀點太根深蒂固

小時候,我經常聽到一句讓人無語的話,就是“槍打出頭鳥”。這句話出自《增廣賢文》,是兒童讀物,教育了從明代之後無數的中華兒女,有沒有烙印到骨子裡不知道,但絕對在文化中有體現。


現在先不去追究這句話最原始的出處是什麼,但我頭幾次聽到它時,就已經包含了中國人明哲保身,中庸之道的教育意義了。


和我說這句話的人們,是要讓我這個小朋友安安分分做自己的事情,別去管其他人的閒事,因為管了閒事,就是做出頭鳥,要被槍打...


比如別的小朋友受人欺負了,別管他,管了要一起被打;比如地上的垃圾看到了不要撿,不僅會弄髒自己,還會讓人誤認為是亂扔垃圾的(小學時因為這事被值日生抓到過)。


那會真的年齡小,很天真,覺得要被槍打真挺可怕的,一定很疼,從此我看到別人的閒事,或者不關自己的事,就慢慢的學會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後來大人們還免費送給我一句,叫“狗拿耗子多管閒事”,和“槍打出頭鳥”一樣,只不過這次不是用槍打你,而是把你罵成是狗。


這屆小學生很強,但我們這些成年人不能光指望小學生

emmmm,小時候只是覺得挺傷心的,現在成年了,不希望看到心中有正確價值觀的小朋友還被罵成是狗、更不希望他們每天擔心被槍打。



未來希望記者能傳遞出更多這種有強烈正義觀點的新聞;

也希望有更多人在教育下一代時,拋開幾千年來的價值取捨,問問自己內心,最想讓孩子成為什麼人;

還希望有更多成年人在面對醜惡現象時,發正義之聲,做正義的事。(這個希望已經有很多年輕的我輩在實踐了!)


斯坦星球


我的觀點:不是社會的“悲涼”,而真的是社會的“進步”,國家教育的進步,更是國家整體水平的進步!我為這21名學生點贊並致敬!

換做十年前二十年前,同一件事情,會出現這樣的結果嗎?當然,碰瓷的常會發生,但21名學生齊心協力上演的這一幕,恐怕不會發生。大多數成年人往往也會躲著離開,避之不及。

俗話說:“人多力量大,土多好打牆”,前提條件是必須能保證自己的安全,保證在事後,也能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做的是對的。是的,光天化日之下,馬路上無時無刻監視著的

天眼的存在,不就是一種有力的保障嗎?不是就對犯罪份子的強力震懾嗎?

小學生們為“的姐”作證的視頻,當時也在網上熱傳——“阿姨,你不能給他錢!我們都看到了,他是故意往你車上撞的,你趕快打110報警,查路口監控,我們給你作證!”——“打110報警”、“查監控”、“作證”,這21個小學生的這一番操作指示,堪稱“思維清楚、邏輯嚴密、具體可行”。

現在的孩子,比我們那一代懂得更多,更知道用知識來武裝自己。如果說我們那一代只是無知無畏往前衝,憑一腔熱血。這一代的小孩,是有知無畏往前衝,憑一腔自信。你壞人怎麼啦!我們人多,誰怕誰,你就一碰瓷的,不信你還敢在馬路上作惡?我們大部分都有電話手錶,隨便打110,叫警官叔叔抓你。我爸就在那邊,你等著啊!我打電話,誒——別走!話音未落,“嘟”的一聲,壞人跑沒了。好快的動作。

當然,孩子畢竟是孩子,不是任何環境地點都提倡“見義勇為”的,首先要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第一時間打110找警察,第一時間找附近路過的大人幫助,儘量約伴一起發出正義的聲音。該出手時就出手,少年強則中國強,讓更多口中一套正義懍然實際卻明哲保身的成年人“汗顏”去吧,也讓這個社會看到我們下一代成長髮出的力量!


求知探索號


大家好,這些小學生的表現就像一記響亮的耳光,打在我們一些有不良行為人的臉上。使他們臉發燒,使他們慚愧!

當今社會,訛人、碰瓷、恩將仇報成了一個正常的社會現象。這現象就像霧霾一樣籠罩著整個社會,這些孩子就像清風一樣,會慢慢吹散霧霾,使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穩定。這些孩子的行為給我們的教育指明瞭一個方向。要使社會文明,要從我們的孩子教起,把我們的孩子教育成個個有知識,講文明,是非分明的人。讓孩子們的良好行為,感動我們這些不文明的成年人?


風和樹裡


21名小學生為遭碰瓷"的姐"作證,是社會的“悲涼”,但未必是社會的“進步”。關鍵就在於作證的是21名“小學生”。

一、先說說社會“悲涼”的確定性:

1、碰瓷的出現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有了碰瓷這個現象,甚至有所謂的職業碰瓷者,專找開著好車名車的人去撞,以此為生。曾看過新聞報道有碰瓷者不惜以身犯險,衝向正在行駛的車流中就為了訛錢。

社會的悲涼之一——錢都到了比命還重的地步。

2、被訛之人的怕麻煩和妥協

上一條說了不少碰瓷者找好車去撞,為啥?車主有錢啊!有一句挺火的話:“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大問題”。賠了錢,就可以走人了,多省事兒,反正咱不差錢,自認倒黴唄。不然還得花錢帶人去醫院鑑傷,取證找證人,有這時間我都能多賺多少錢了,何必呢?何苦呢?一個這樣想,兩個這樣想,碰瓷的人吃到了甜頭,喲,這錢來得挺快挺容易啊,於是碰瓷的人越來越多。

社會的悲涼之二——碰瓷者固然無恥,被訛者未必無辜。

3、是誰“助長”了碰瓷者的氣焰

有些被訛的人也是不想妥協想報警處理的,但他們報警後就能得到一個公正的判斷嗎?除非能證明是被碰瓷者“故意”撞上的,否則即使機動車沒有過錯,也要承擔賠償責任,甚至因為機動車一般都有交強險,有關部門出於保護弱勢群體,也有可能讓機動車方負全責。在這種情況下,碰瓷者訛不到錢才是怪事了。

社會的悲涼之三——弱勢群體不弱勢,判罰不公被鑽空

二、社會“進步”的不確定性

這位“的姐”遭碰瓷時,周圍肯定不會只有這21名小學生,但為什麼是小學生站出來作證。如果有成人朋友們站出來幫助這位“的姐”證明清白,又何必小朋友們出面伸張正義。現在的人們生活壓力大,生活節奏快,很多人都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畢竟自己的事兒還忙不過來呢,哪有空管別人的閒事。往往出了一個公共事件,看熱鬧的多,管事兒的少;用手機拍攝的多,上前幫助的少。也只有純真的小學生們,個個赤子之心,助人為樂,遇到不平事件,義不容辭地挺身而出。但若他們長大了呢?

我們小時候也是被教育:要拾金不昧,要友愛互助,要思想進步,但我們長大之後怎麼就不去做了呢?是什麼改變了我們?

希望有一天,當生活中再出現不平事件的時候,不論是小學生,中學生,還是各個階層的大人們,都能夠站出來,伸出援手,發出正義之聲,讓社會“進步”,希望那一天不會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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