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好的辦法可以防止拐賣兒童的事情發生?

輕鋼別墅在民間



wu吳金泉


防止拐賣兒童犯罪第一必須遏制買方市場才能杜絕真正從源頭上解決拐賣人口犯罪。對買家無論有否虐待都必須追究刑事責任,是否虐待只是量刑罪罰參考值,就是說只要是買賣人口不管是買方還是賣方都必須判處有期徒刑,以震懾買家,自然沒有了買家,拐賣人口者無利可圖也就絕少了。第二建立拐賣人口犯罪舉報獎勵制度。鼓勵民眾對疑似被拐賣人口犯罪進行舉報,對舉報拐賣人口犯罪的,一經查實,給予較大金額的獎勵,讓拐賣人口及收買被拐賣人口的犯罪分子無處可逃。第三建立人口出生及兒童乘車、就醫(防疫)、入學指紋DNA入庫與公安人口數據庫定期比對制度。凡發現在人口數據錄入及比對中弄虛作假及馬虎從事者給予相應的懲罰。第四,修改收養法,放寬被遺棄幼童收養限制,降低從福利機構收養實際費用(防止福利機構在收養辦理中以各種名義強迫收養人捐款捐物)如此四項同時推開才能全方位防止拐賣兒童犯罪。


夢之羽毛


俗話說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要想降低兒童以及婦女拐賣事件,光給犯罪分子定重刑這還不夠,因為這個社會永遠都不缺心懷僥倖的亡命之徒,要解決拐賣問題的根本原因在於如何將買方的利益降到最低風險增高,從而做到真正的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試想一下這個社會買賣兒童父婦最主要的目的是什麼?絕大部分買兒童的買方是因為自己生不出孩子怕將來沒人養老才買的,那麼買方的犯罪動機在於養兒防老的觀念或目的,如果我們的法律規定被拐賣的孩子沒有贍養養父母的義務,那麼買孩子的家庭就一定會少很多。

再說說拐賣婦女的目的及防範吧,買婦女的買家大部分的情況是因為窮娶不上媳婦,但是又要傳宗接代,沒辦法只好用不合法的方式買媳婦了,如果我們的法律規定買來的媳婦一經發現立刻遣送回原籍,生下的孩子剝奪扶養權讓福利院養,這樣的話買婦女的買家也會少很多。

最後再立一條法律規定,但凡舉報拐賣兒童婦女者(不管舉報的是人犯子還是買家都有錢獎),一經查證屬實,獎勵多少萬。這樣就達到了一個全民監督的作用。

前面兩條規定是為了降低買方收益而訂,後面則是為了增加買方的風險而定,這三條規定一落實,拐賣案件至少可以少一半。


守望者LF


平生我最痛恨人販子和毒販,兩個都害得人家家破人亡。我認為好辦法有兩點可以防止和減輕拐賣婦女兒童。

一、提高拐賣婦女兒童的人販子量刑的標準,象販賣毒品一樣的標準。

二、因世上沒有賣就不會有買,所以那些買婦女兒童的人應拐賣婦女兒童的人販子一樣同等的罪,看誰還敢去買婦女兒童!沒有了買方市場,賣方市場自然消失了。


順其自然155026225


有很多的人,由於工作的關係,沒有時間帶小孩,所以,就會有疏忽的時候。

最好解決的辦法是做全職媽媽,如果不能,就要找可靠的人看管,只有一個要求,小孩不能脫離家長的視野。

現在城市都有天眼了,一般的拐賣都不容易了,實在不行,把小孩帶到經濟條件好的城市,就能解決部分問題。

小孩身上不能有值錢的東西,但是,要乾淨,要看起來像有錢人的小孩,這樣,拐賣的人會考慮後果,出現猶豫的心理,為自己的小孩脫離危險製造條件。

所有人都想升職加薪,甚至成為老闆,獲得所有人的尊重。但是勤奮努力最多維持日常生活,根本不是成功的關鍵因素,只能是成功的基本條件,對於普通人是如何逆轉乾坤,完成扭轉命運的奇蹟,作者認為用常規手段,根本不可能解決這類問題。在職場中,只能用非常規手段,對症下藥才能完成別人認為不可能成功的奇蹟。請關注:勤奮努力的小螞蟻,在我的主頁作品中尋找答案。


勤奮努力的小螞蟻


農村最基層的黨政組織做好人口普查登記管理,對外來的兒童做好血液登記,向上級、向法律負責,全國聯網;嚴懲人販頭目(必須槍斃)協從者無期。出現幼兒丟失立即起動“警民”聯動,協網排查,各交通站結點檢票口重點排查,各長途車司機可接通知協查。重點還在農村的基層組織的配合。


華林秀水


DNA數據庫,讓那些買孩子也沒有膽量買!警察應該經常到街頭,查詢一些流浪乞討殘疾兒童DNA。以後就不會再有拐賣兒童了。買必須重罰,拐必須判死刑或者無期徒刑。法律科技手段結合。將來不可能再有傻子幹這樣缺德事。


湘村農民之囧途目錄


防止拐賣兒童的辦法,只要肯動腦筋,總是有辦法的。比如,拐賣兒童的基本機理就是需求,一方想孩子,一方想錢。按照這個思路反推制定法律法規:凡買賣兒童的,賣者重刑重罰,買者輕刑重罰。但如果買者或者知情者主動舉報,救獲小孩抓獲人販者,重獎。並且買者可以獲得優先收養孤兒的獎勵。抓住了利益鏈條才是抓住了要害。這個道理可以舉一反三。


船到橋頭自然直65891806


拐賣兒童的事例在全國多有發生,給好多家庭帶來了巨大的傷害,因尋找親生骨肉,有些家庭甚至傾家蕩產,有的父母幾乎慘死在尋親路上。拐賣兒童事例之所以常有發生,我認為處理上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沒有對買家的追究和處理。如果今後把買家也能象拐賣方一樣處理,我相信此類事必得根除。(在社會上設立舉報獎,誰家小孩不是親生的,群眾都會舉報,每個村組都登記,一個都不可能漏掉,這是最好的辦法)。


枯藤殘花


從量刑上加大處罰力度,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只販賣一個孩子的十年起步,造成嚴重後果,倒賣兩個以上孩子的,判刑二十年起步到終身監禁或者死刑,買孩子的判刑五年,買孩子違法,一旦被村民舉報,被判刑,讓有買孩子想法的心驚膽戰,檢舉者有五千元以上的獎勵,由當地財政局撥款,以法律約束,徹底掃除人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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