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甥女所在的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資,被公安機關拘留,我想請問,一般員工有罪嗎?

在紅塵中修行965


一般都是先拘留高管 以後再根據經偵收到的材料超過100萬的進行約談 如果態度良好積極退陪的話是不會被刑拘的


行政副中心


公司涉嫌非法集資,公司的員工是否有罪?得看具體情況,以下幾種情況,依法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一、首當其衝的應該就是公司的法人,不管什麼情況,如果公司涉嫌犯罪,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第一責任人。

二、公司的高級管理層,實際的公司操控人。這種人一般是除了法人代表以外,涉案最深的人員了,他實際控制公司的日常運轉,可以說是公司非法集資的實際操作人。

三、明知公司在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還幫助公司運營的參與人。很多員工在加入公司後,明知道公司在從事非法活動,因為公司工資待遇等問題,依然幫助公司運營,甚至是幫助公司掩蓋犯罪行為。這樣的人同樣應該追究刑事責任。

既然你的外甥女已經被公安機關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我認為,那她或多或少的參與了犯罪活動,公安機關不會無緣無故的拘留人的,肯定是有一定的證據。她是否有罪,等法院來宣判把。


鄂州天哥


非法集資並不是《刑法》規定的一個獨立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資包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處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

處罰: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規定: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同時,《解釋》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定(略)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至於題主的問題---一般員工是否有罪,要看他在整個集資過程中所起的作用、涉及的數額、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予以綜合考慮。具體說就是看他是主犯、從犯、脅從犯,還是無罪。

按照刑法規定,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陳景軍律師


這個公安是按團伙作案拘留了,如果見不到人,那就是給刑事拘留了。應該找律師給她帶話,安慰一下她,多給存點錢,至少吃的好點,衣服最少打三套,有時候裡面班長會問她要一套。現在是偵查階段不要相信說30萬可以撈人,團伙作案想單獨放一個人出來是不可能得。你現在耐心等等,女孩子比男的好多了,主要是心裡上,和生活上會受點苦,別的沒有啥。也可以去辦案派出所問問。然後到37天的時候就會知道結果了,是不是被批准逮捕,沒批就會通知放人,批了的話就可以申請取保,一般不嚴重都會被取保。希望能幫助你。


確認過眼神4634


一般員工一般不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一.從共犯理論分析。1.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而言,該罪沒有非法佔有為目的,發起人吸收並利用了該資金。(1)吸收的資金被挪作他用,仍在金融市場被利用,一般員工不可能知曉。(2)資金進入商品,服務市場,一般員工也不可能知道。2.詐騙罪。發起人將資金歸自己所有,或隱匿,構成詐騙罪無疑。一般員工不可能知道。以上兩種情形發起人是間接正犯,員工是被利用的工具,不構成犯罪。3.當發起人的收的資金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時,因未經批准,員工成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從犯。

二.從故意理論分析。1.員工加入發起人吸收公眾存款,發起人具有資質,均不構成犯罪。2.發起人欺騙員工有資質,員工被欺騙從事一般工作,因沒有共同故意,員工不構成犯罪。3.發起人有較好的辦公場所,並懸掛營業執照,員工基於信任,而沒有細看經營範圍,因過失,員工不構成犯罪。4.員工唯有明知發起人未經批准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方構成犯罪。


南京徐劍


一般員工無罪,關鍵員工有罪。短期員工無罪,長期員工有罪。員工可以無罪,老闆必須有罪。這就是這問題的標準答案。

目前在很多理財平臺中,也是以這個標準來進行,分別處置的。如同在過去成語中狼狽為奸,其實狼不一定是最讓人憎恨的,但是那個狽才是真正的助紂為虐者,不處罰都不足以平民憤。

如果題主外甥女是擔當上述角色,也是應該為自己的行為附上責任,一點也不冤的。

1.非法集資,就是掠奪老百姓最狠的,最容易的犯罪手段。本來很多老百姓以為是普通的理財投資,結果做最後變成了非法集資的參與人。投資理財沒有什麼過錯,結果變成了非法集資參與人,就要承受自己血本無歸的結局。所以在這其中,參與的公司內部人就特別讓人可恨。

2.在非法集資公司中,那些崗位是後臺人員,包括服務人員其實是不太知情的,但是具體參與到集資活動中的關鍵人其實是知情的,所以他們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行政人員、人事人員、客服人員、普通技術人員可能將來會免除法律的處罰,但是營銷人員,出納人員以及核心管理人員,那是一定要為他們的行為負上刑事責任。營銷人員其實是清楚知道公司項目是不靠譜的,出納人員是知道錢款是歸入了老闆的個人腰包,而沒有去做項目,核心人員是製造虛假項目的包裝者和組織者,那更跑不了責任了。

3.在非法集資公司中,剛剛短期入職人員因為不參與公司的核心事務,可能還認清不了所謂包裝的真面目,即使參與了一些非法活動,也只是膚淺的或者是被矇蔽的,他們未來可以免除刑事處罰。但是很多長期人員核心人員, 已經可以從公司內部瞭解到大部分信息,只不過為了自己的工資薪酬彙報,或者更加高昂的利益回報,選擇繼續擔當幫兇角色或者不斷去維護公司的運行,那麼一定是要付出刑事處罰。

4.公司的員工可以無罪或者處罰較輕,但是公司的法人,股東以及高級管理人員,他們是整個非法集資活動的籌備者、參與者、主導者以及重要執行者,他們在整個非法集資活動中擔當的角色是至關重要的,甚至可能就是套路的發起人。自然他也逃脫不了刑事處罰,而且也不應該逃脫刑事處罰。

所以現在在非法網貸平臺中,核心的技術人員,核心的財務出納人員以及管理人員及法人都是刑事處罰的對象。目前還漏了重要股東,他們當年出資做這些平臺,也是帶著不可告人的目的。

德先生講金融和理財,由專業變得通俗,如果覺得好,關注我!再多點點贊。


勻楓財技大兜底


1、如果已經被刑拘了,情況就有些嚴重了。

2、至於是不是一般員工,在公司從事什麼工作,工資收入如何,業績如何,是否是管理層,這都要一一核查清楚的。

3、現在應該是抓緊時間聘請律師進入看守所會見,問清楚案件情況,以及閱卷看詢問筆錄,積極做好取保候審工作。

4、案情不同,不可一概而論,有的上班半個月,工資拿了幾百塊就被判刑了,有的反而沒被判刑,沒有看到詳細卷宗之前,誰也不能妄加揣測。


張麗亞律師


 在法律上非法集資並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根據《刑法》規定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及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也就是說非法集資是由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罪,兩個罪名組成的。在實踐中一般作為公司的業務人員對於公司吸收存款資金都是知曉的,所以對於一般的業務人員都會認定為非法吸收存款罪。

     但是對於公司沒有參與集資只是根據自己工作內容獲取自己的勞動報酬,在司法實踐一般不會認定。

綜上,對於涉嫌非法集資的公司,多數進行集資的業務人員、財務人員都會被認定為犯罪,但是對於其他沒有參與集資的人員一般不會。


範春源律師1


現實生活中,有些人正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可能其心中沒有多少數,是不是心中沒數就沒事了?其實不是。

什麼是非法集資。

準備的回答是這樣的: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那麼我們知道,非法集資的過程中,會有所謂的老闆與員工,身在其中員工多少是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關於是否違法可能心中沒數,但是東窗事發後,你不能以不知是違法行為為藉口去躲避打擊。這就如之前新聞中報道“不知鳥貴”、“不知是槍”一樣,所以有些員工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如何承擔責任?

公安在偵查某個案件的過程中,需要大量的取證,不僅是對受害人,針對這類“團隊”內部的關係及人員分工、運營模式都得調查,所以對員工採取正當的強制措施也是合法的。


不知道問題中你外女具體負責的東西,不敢妄加分析,但是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真與你無關,雖然你身在泥潭,也能安全脫身。

所以工作、生活中擦亮自己的雙眼,不做違法犯罪的事才是你平安一生的基本保證。


月球賊亮


你說是一般員工就一般員工,沒這麼簡單的事情,這個也看情況的,一般來說1.業務人員,拉錢進公司集資的。2.財務人員,有接觸錢的。3.多年的老員工。

第三種需要費口舌有點麻煩,如果真沒跟錢沾關係,那脫身還有指望。

但前兩種是怎麼也沒辦法說自己無辜的,涉案金額巨大,社會影響惡劣,判刑坐牢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還有一種最倒黴了,比如剛入公司或者進入行業不久,為了業績或者想賺點錢,於是自己拿錢投入或者叫家人親戚一起投的,這種的就自作孽,不可活了。

公司高管什麼的,就不要想跑路了,只要有員工指正你,都是等著進去的臉,特別是法人,,除非你是身份證被人撿去辦的企業成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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