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在急診治療中去世,已經開好但是沒使用的藥可以拒絕付費嗎?

西風公民說


只要沒用就可以退,何況只開了藥,你還沒支付費用,醫生直接撤銷醫囑就行


猛狼tf


今年五月份左右,我老婆到武漢協和醫院去做NT檢查,發現胎兒已經沒了心跳,醫院就開了很多藥,費用也已經全付了,準備做後期的治療,但我們想回到老家去治療,跟醫生說想把藥退了,醫生說可以,只要帶上發票、收據到繳費窗口辦理即可,後來很順利的辦好了,再後來有去辦理其他的退費,都是很順利的。


哦彌陀嵐


我有遇到,開藥後退掉的情況。住院,門診開了藥,住院部又重新開。住院部要求把門診的藥推掉,就得退。流程是這樣哈,是門診部開藥的醫生先在繳費聯上籤個字,什麼字不知道,反正看不明白,再去繳費窗口辦理。繳費窗口給個條,寫了個退。拿著條,去藥房,退藥。寫個條,然後去繳費窗口退錢。


lyy雲朵兒


可以的,前段時間有個親戚去世了,搶救了一晚上,當時剩了一箱子輸液的藥,值班護士主動幫助退的。

病人已經去世,不退留著也沒什麼用了,浪費藥品了。退了,醫院隨時有人會用到該藥品。所以大部分醫院應該是給退的。


石家莊張世充律師


對於醫院來說,病人在急診治療中沒搶救過來,去世了,這種事經常會發生的,那麼對於開好但是沒使用的藥該怎麼處理呢?我就以我們醫院為例來說一說:

醫院的急診都配有搶救車(可以推著靈活移動的小車,車上備有搶救需要的器材和藥物),搶救車備有常用的急救藥品,比如腎上腺素,去甲腎上腺素,多巴胺等等。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先用藥,畢竟生命是第一位的。當然搶救有成功的、也有不成功的。

  • 搶救成功的,需要繼續用藥治療,該繳費繳費;
  • 醫生盡力了,但病人搶救失敗了,搶救時在家屬未來得及繳費的況下就已經使用的藥物(搶救車配備的),家屬應該把藥費補繳一下;而對於那些已經開好並已經繳費,但沒有使用的藥,而且包裝完整沒有開封的,一般情況下是可以退的,按醫院的退藥流程辦理即可。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醫生開好了處方,你尚未繳費取藥,這時候通知你病人去了,你不需要取藥了,當然也就不用繳費了。

可以說,在醫院急診,搶救車上的應急搶救藥物是可以在未繳費情況下使用的(事後補繳),除此以外的藥物都是憑醫生處方先繳費再取藥的,不繳費是取不到藥的。只是開了處方但不需要取藥了,這份費用不交是正常的!


宋藥師


小法匠一直在法院工作,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急診中病人死亡,已經開好的藥沒有使用是否能夠退費退藥的問題,小法匠簡單從買賣合同成立的構成要件給你分析一下。在小法匠的理解,到醫院看病買藥應該包含買賣合同與服務合同。從法理要說清楚比較複雜而且沒學法律的人也很難弄懂,小法匠簡要說一下,你到醫院掛號看病向醫生說出你的病情,是服務合同的要約,醫生結合你的病情給你開處方是對服務合同的承諾也是藥物買賣合同的反要約,你沒有提出異議去繳費則視為藥物買賣合同承諾,醫生去藥房把藥給你拿出來(法律上稱為代為交付)則藥物買賣合同履行完畢,但是給你醫治的服務合同因病人去世客觀上無法履行。故藥物買賣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加之藥物本來為特殊商品,你不能將藥物退還給醫院,因藥物未注射進病人體內系因為不可抗力,該部分服務費可以退還。不知道分析得對不對,學法者可以留言交流指正。


小法匠


這個很簡單,多開的藥,沒用的藥,都可以退費的。主管醫生會很積極的去給你退費退藥的,別的不說,醫保查到就是很重的一筆罰款了。況且你們一定要知道一點,你們在醫院買藥的錢,一分錢都不會進入醫生的口袋,(只說市級公立醫院)他不給你退費,對他沒有一點好處,所以他沒必要去惹這一身腥。


給我一支丙泊酚


你去飯店點了一桌子菜,菜都上齊了,你吃了沒幾口就吃飽了,剩下的菜飯店會給你退錢嗎?


月亮上的老農民


這個問題不存在,不管是門診、急診還是住院,掛號之後都是先交錢才能拿到藥。

包括住院病人,預交的費用一旦用完,繳費通知就下達了。不立即交錢,病人當天的用藥都領不出來的。也就是說;賬戶沒錢,停止治療。


龍井茶的傳說


我看回答中,有的網友說因為藥品和醫生的績效掛鉤,所以沒用的藥醫生也會找理由不給退,我是醫護工作者,我想告訴大家基本上不會有這樣的事發生!如果你是住院的患者,藥開了沒用,我們直接就會退給中心藥房,他們確認後就會退費的,同樣門診患者這種情況都是可以退藥退費的,不過就是程序稍微麻煩些,需要開藥的醫生簽字確認,然後拿發票去窗口退藥退費。藥品是如此,檢查沒做的話也是如此,我不知道其他醫院雅漾,但我們醫院一直是這樣做的,但我相信所有的醫院都會這樣做的,所以沒有經歷過,就不會在網上胡亂猜測,胡亂說話,對輿論起錯誤的引導,慎重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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