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给学生推荐课外书,并且在熟人的书店给学生订购,可以吗?

用户1438149751668


现在“可以‘’与“不可以‘’有些不好说了。

看见过吗?有一小偷盗取别人家财物因失足摔死,小偷家属都把房主起诉索赔人命价。你说“可以‘’吗?


木锤193


何为“熟人”?

我跟楼下的超市老板比较熟落,算是熟人,即便是在外面偶遇也会打声招呼,买他家东西的时候尽管一般情况下不会给我太多优惠,但是经常性还是会抹掉零头的。

我也跟校区外面的一家理发店老板比较熟,情况也都差不多。

我跟我们这栋楼的保洁阿姨也比较熟,对了,跟她来之前的那位做保洁的大爷也能很熟,我家有什么不用的但是是可回收、可再利用的衣服、物品、废旧报纸书刊等等都会赠与他们,他们却总是会把我放在门口的垃圾给我主动倒掉……

除了他们,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跟很多人都是“熟人”。

那么问题来了——我是否会因为担心这需要我帮忙的人有可能担心我从中谋取利益而拒绝提供帮助呢?

我会的!

尤其是当我判定了需要帮助的人其实根本不值得我信任的时候,或者这些人本来就是那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人时,我一定不会提供这样的帮助。

题主说的这个问题其实是一回事儿。

作为老师,如果你是为了在这件事情中获取利益,那么这是你自己看着办,你只要觉得自己做到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所以随便你。

但是如果我是你,我不会这么做,我不觉得买本书对于现在的父母有多么的难,事实上我不去管些事儿他们自己一样会搞个“团购”什么的,或者干脆在网上购买就可以了。

做老师的有必要去管那么多吗?


随便看看微笑不语


您好!我给您讲一件故事。

一位初中语文老师在课堂上布置课外阅读任务,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必读书目《骆驼祥子》,老师给学生布置后,没有说明购买图书的渠道。课后本班的一位学生家长A在家长微信群里咨询“到哪里去买《骆驼祥子》这本书”,另一位家长B出于好心说到:“可以去书城购买”(书城为当地最大的国营的新华书店)。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另外一位家长C随即将A和B两位家长的聊天记录截屏发给教育局主管部门,并打电话举报本班语文老师组织学生集体到固定的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后经教育主管部门深入调查,该班语文老师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一事子乌须有!

撇去上面故事里的是是非非不谈,回到您提出的话题,

第一,这位老师推荐的课外书是什么样的课外书?如果是教育部门规定范围之内的,估计没什么。如果是规定之外的教辅资料,呵呵,老师,那就对不起啦!

第二,在熟人那里订购,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出于人情关系帮助熟人,照顾熟人的生意,没有任何的私心。但是旁观者不一定会这么认为。第二种可能是和这个熟人比较“熟”,有利益来往。

但是不管这两种可能中的哪一种,呵呵,老师又对不起啦!


回顾一下我刚才给您讲的故事,“莫须有”的事件可能会随时发生!

所以,放在社会转型期的当下,老师和家长、学生的关系,医生和患者的关系,一个不小心不管是哪方的原因,不管是什么样的初心,都有可能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老师身上有几道不能逾越的红线,

第1个就是推荐教辅资料

第2个就是违规乱办补习班

第3个是体罚学生

他们就像孙悟空的金箍一样紧紧的卡在老师的头上,戴上金箍也就戴上了,但是千万别犯错,红线碰不得,唐僧一念咒,老师都得抖三抖😭😭

应用图片均来自网络,如有疑议,请告知。

姜桂余辛,盘石之固。您好!我是辛盘,从事教育,喜欢艺术,注重体验,如果你也喜欢我的回答,欢迎关注我,辛盘期待与您交流!


辛盘


作为一个老师,这样的事情我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

学校的情况是这样的:每个学期教辅资料只有每科一本,而且质量一般,体量很少,根本不够用,如果不订资料的话,学生成绩无法保证,如果大家自己去买,五花八门,资料质量无法把握,老师也不好集中指导,会给老师造成巨大的工作压力,更不利于孩子的学习。

学校又不能出面强制学生定资料,也不可能打印资料给学生,所以只能由老师推荐资料,大家去购买。

我说的是公立学校的情况,私立学校另当别论。

资料可以定,但是要适度

数量适度:

小学很不不需要定资料

初中一般情况下,数学语文外语因为练习量比较大,所以每个学期作两本资料是很正常的。多了就没啥用,浪费了。

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基本是一个学期一本,初三另当别论,适当增加一本。

高中基本每科一个学习两到三本资料,高三看情况增加。

如果一个学校的老师定购资料超出这个量,基本就是被他贪污了。

钱数适度:

一本资料的价格大概多少,广大家长可以到书店去看一看。

初中的一般是三十元左右。

高中的三十到五十元左右。

如果是综合体,页数多的可能会更贵一些。

广大家长自己判断,理性分析:

很多家长一听到老师推荐资料,立马想到这是老师挣回扣,并且出现反感情绪,关于这个问题,你可以用我说的第二点去判断一下,如果一个老师推荐的,在数量上和钱数上都没有超过,那就是正常的,否则就是不正常的,毕竟孩子是需要练习题的。

教育是需要投资的,我们并不是为老师说话,那种损人利己的老师我也很厌烦,但是一些合理的情况,也请广大家长理解。


宇宙最好老师


这个肯定是不可以的。

1 现在教育 部门三令五申地强调要减轻学生负担,该用的书和教辅材料,教育主管部门会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统一订购。

2 学校老师再给学生推荐课外书,并且在熟人的书店给学生订购,有可能是书店与教师达成了协议,教师可以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即使没有获取利益,也会让人怀疑动机不纯。

3 虽然教育部门再三强调,但是还有极个别老师明知故犯,要求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资料,一旦被家长举报,将会受到处分,或被开除公职,得不偿失。

4 作为一名教师,一定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不能为一点蝇头小利而迷失自己。





梅讲成语


教师给学生推荐课外书,并且在熟人的书店给学生订购,我是这么看的:

一、教师给学生推荐课外书,是可以的,前提是按照教学需要和教育部的文件要求做的。每个科目,都有自己的课外阅读要求,按照教学的需求,向学生推荐课外书,能够较好的拓展学生的知识面,补充教材中没有的知识,提升学生的文化素质。但如果是为了赚钱而向学生推荐,应该坚决抵制。

二、在熟人书店给学生订购,则完全是错误的做法。就是没有商业利益,纯粹是为了替学生省钱进行批发集体购买,也不要去做,自避嫌疑还来不及呢,怎么能把嫌疑往自己身上揽呢?作为家长的话,遇到这种情况,会想到老师在中间赚取利益,这是很正常的,也可以肯定的说中间一定会有利益的交换。所以可以向老师提出意见,自己选择购买的途径。但我不主张举报,能够私下沟通解决的尽量私下沟通解决。不能私下解决,再采取该采取的措施。

三、我作为一个老师,也给所有的一线老师温馨提个醒:不要钻进钱眼里,尽量都不要去跟自己的学生和家长在钱的方面扯上关系,不要羊肉没吃到惹得一身骚。


历史学习之窗


对这个问题,我的观点很明确:绝对不可以!

在2019年某期的《问政山东》中,就提及教师指定购买教辅书的问题:

主持人:根据前期调查,在泰安宁阳县某小学,学校老师不仅要求购买指定的教辅书籍,还只能从指定商店购买。

看完短片后,省教育厅厅长在节目中现场表态:

作为老师或者学校有这种行为,严重违反规定,我们态度鲜明,坚决查处、坚决打击。无论涉及到谁,无论涉及到哪个校长、哪个老师,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其实,指定学生购买书籍的学校和老师绝不是个例

在多年之前,我的孩子读初中的时候,就经常被老师指定到某家书店购买教辅资料。

还有的老师比较谨慎,担心书店目标太大,干脆把教辅资料放到文具店甚至杂食店里代卖。

你不去买还不行,为什么呢?

老师在课堂上就讲这本教辅资料上的题目,布置作业的时候,也从这本资料上找题目要求学生完成。

假如你不去买指定的教辅资料,在课堂上、课下你就跟不上老师的讲课节奏。

其实,学生手中已经发了一些教辅资料(省定目录以内的),但是有些老师对这些正规的资料不感兴趣,几乎不怎么组织学生使用。而是对自己指定购买的教辅资料情有独钟。

是什么原因让老师去这么做呢?

原因很简单——经济利益作祟。

一段时间过后,书店老板会和这些老师厘清购书者的数量,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成。

那些年有的初中老师特别是语数外物理化学等学科的老师,靠学生去买教辅资料赚了不少的外快。

对指定购买教辅资料这条灰色利益链条背后的思考

没有三分利,不起早五更。

如果没有背后的利益,我相信这些老师就不会对指定购买教辅资料如此热心。

在家长和学生心目中,老师就是钻进了钱眼里。这种做法影响了整个教师队伍的形象,给老师的形象抹了黑。

让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需要追责的不仅是当事的教师。

1、学校监管去哪儿了?

上级教育部门三令五申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禁止滥订教辅资料。在有些学校里面就是一纸空文,缺乏对这方面的监管。

如何监管?

非常简单。组织人员逐个班级对学生手中的教辅资料进行核查,除了省定目录之外的都应该是违规征订的资料,查清资料的来源好像并不困难吧。

可能有的学校上梁不正下梁歪,校长直接参与教辅资料的征订,没有底气去清查、整顿这些问题。

2、教育部门监管也有责任

当地教育局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到学校检查教辅资料征订的情况,调查方式有很多:现场查看、问卷调查、举报电话等。

我认为凡是存在教师让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指定教辅资料的地方,当地教育局就存在工作失职、渎职的行为。


我是朗月寒雪,欢迎关注,一起聊教育。


朗月寒雪


学生在每个学期都要买课外书,有的好几千块钱,对于富家庭来说是牛身上一根毛。而对于贫困家庭来说是雪上加霜,培养孩子读书都已经尽力了。

学生在学校学习,白天读书上课,而晚上要作作业。甚至每天晚上都要作作业到晚上11~12点钟。

学生在学校基本功课没学好,回家还要请家教。对于课外书,学生那有时间去学习。大部分连看都不看,放假了当着废品卖了那么几毛钱。





三省坡天堂


学校老师给学生推荐课外书,并且介绍到熟人的书店里订购,这样弊大于利。明白人通过一层薄纱一眼就看到后面的存在有金钱利益,是很不健康,是经不起阳光的。

我是一位民师,在那特殊的年代也是一位国家早期教育工作者,离开教育岗位二十多年了,但在这期间,我对教育的动向,发展,改革始终关注着,今天看到这个题目很愉快的,直爽的说说自己的看法。

学校是育人的地方,是儿童认识世界,获得知识,世界观形成的圣土。儿童是一张白纸,写好就是状丽的诗篇,画好就是美丽图画。如果把他污染了,就是废纸一张。学校的工作是由教师主导的。学校的一切工作是围绕学生进行的,我的孩子上高中时候,我去参加一个家长会,他们学校有一个标语,(一切为了孩子,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这句话道出了学校工作的真谛。是隔十多年了我还没有忘记。学校教育,学生是主题,又是客体,说是主题,学校的一切是围绕学生进行的,这就决定了学生客体的地位,说他是客体,整个教育是在老师的主导下进行的。这也说明了学生的客体地位。所以说老师这个角色是至关重要的。学生最听老师的话,甚至家长的话不听,老师一说,在学生看来就是圣旨。在这样的情况下,老师为了金钱利益,去诱导学生,自己不出面,让学生到熟人的书店里购买,表面上看起来和自己没有关系,实质上对学生是一种伤害,不仅仅是几个钱事,是对学生心灵的污染。有这样的形为老师请你顿悟。

韩愈在师说中有一句话,《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这句话说明了教师应该做的事。老师不营销人员。我在这里奉劝有这行为的老师,为了儿童的未来,为了国家的未来,请收手吧!


赵文升1393


老师推荐的课外读物,对学生的学习能起到辅助作用。

学生在课堂上学习,知识面是有限的。仅仅靠教材、课本知识,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在以前,学生的知识百分之八十靠学校获得,百分之二十靠自己从课外获取。而现在不同了,百分之八十的知识从课外获取,百分之二十从课堂得到。因此,在老师的指导下,选择课外读物,是学好知识与否的重要之重。老师的推荐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尽管是在熟人哪里推荐的读物,只要对学生的学习有帮助,那又如何呢。我认为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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