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父母婚前全款買的房子,男方可以要求加名字嗎?

蘇州月老賜婚


可以,只要你願意拿出錢買下這個房子,就可以寫上你的名字。如果想不出一分錢,不勞而獲,那就是白日做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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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父母能在婚前全款買房,女方要不是真正認為這個男人是可以託付終身的人,是絕對不會拿出來當婚房使用的,這對於當今買房,買車,高額彩禮都屬於男方在婚姻前準備的來說,已經是天上掉餡餅的事情了,如果男人不知足,還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話,就免不了有吞噬女方財產的嫌疑。

女方父母在婚前全款買的房,是屬於無償贈送給自己女兒的,財產的擁有權就屬於女方。女方對該房產就擁有了絕對的使用權,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女方拿房產當做嫁妝和男方結婚,這是屬於女方婚前的個人財產,不因為結婚而改變它的歸屬性質。

如果男方要求女方在房產證上加名,只要沒有約定,就屬於女方在婚姻期間內自願無償的將一半的房產贈送給了丈夫,這種贈予行為是合法的,能得到法律認可,就受到法律保護。這無形中女方就喪失了一半房產的擁有權,它的權屬就屬於丈夫的了。

房產一般在中國人的眼裡,無異於是家庭的一筆鉅額財產,隨隨便便的送人的話,除非家裡面是開礦的,錢就如同大風颳來的樹葉子。

如果說在婚姻期間內,女方在房產證上加上了男方的名字,男方要是真愛這個女人,牽手一輩子,也就沒有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之分了,加上名字也失去了意義。

如果說在房產證上加上了男方的名字,沒有約定的話,男方要是不愛這個女人,靠結婚離婚就能發大財,這就用心險惡了。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我建議女方慎重考慮,千萬不能加名,這是對自己財產負責,也是對婚姻負責的硬道理。


老蔣閒言


可以要求加你的名字,就看你哄這個女孩的功力如何,哄的好,把這女孩賣了給你換錢,她都願意!現在這樣的傻女孩也挺多的,不惜和父母決裂都要跟著男人跑,在婆家受盡侮辱都還為自己的真愛堅強不屈!如果你要是有能力,別說在她爸媽婚前買的房子上加名字,就是把她父母現在自己住的房子都過戶到你頭上,她也願意!

女孩們,擦亮你們的雙眼,看看現在的個別男人,無恥無底線到了什麼程度,女孩要是提彩禮,就是賣閨女嫁給錢的。男孩要是騙女孩錢財,那就是有本事有能力!一個自私自利扣扣索索事事算計的小氣男讓他該滾哪去滾哪去!就是打一輩子光棍,也不嫁到狼窩虎穴🐺去,前兩天那個為了騙保險活活打死自己老婆的男人,女孩們千萬不要忘記!如果婚前發現這個男人品行不端家暴傾向立即分手,如果婚後才現原形,也毫不猶豫立馬離婚!即便有了孩子,一個人帶著孩子辛苦生活,都要遠離那個想對你吃肉喝血的男人!

剛看一個有女兒媽媽分享的:她女兒將來嫁人,第一家暴第二算計她閨女房產的,她會讓她閨女立即離婚,這是她的原則和底線,她有能力養她閨女的孩子,大不了當老二養!一個家暴算計女人房產的男人是有性格障礙的男人,無論這個男人平時有多麼花言巧語,跟著這個男人都無幸福可言,早離早脫離苦海!

所以這位男士,你的多無恥下作還想著女孩婚前房產,你要是好好過日子的人,那些不都是你的嗎?加名字是不是就想著離婚分錢了啊?你說女孩及她家人智商多低能答應你這要求,你媽有多極品教育出你這想吃軟飯的男人!



公祖幻楓


這種行為屬於典型的不要臉行為(✪▽✪)法律上嚴格來說就是盜竊或者詐騙罪。通俗點說就是不勞而獲,神馬玩意(=゚Д゚=)


寧靜致遠763345127171


男方想加上自己的名字?沒問題,加就是了。不過我就想問一句,你怎麼想的?為什麼要加?你自己有房子嗎?如果有,你把女方的名字加上了嗎?如果沒有,你憑什麼再加上你的名字?你意欲何為?哈哈,你能給圍觀群眾一個信服的理由嗎?女孩家全款買房是父母給孩子的一份祝福,是父母給女兒一份長久的保障,是父母給女兒婚姻中不受委屈,不遷就的底氣,你為什想要加上自己的名字,現在有很多的事例,女方動輒談及婚姻,就要男方全款買房,並且一定要加上自己的名字,於是乎,輿論洶洶然,慼慼然。不言而喻,,是男人的話,不要對於女方全款購的房產有任何的想法,如果有,就懷有感恩的心,好好謝謝你的丈母孃和丈母爹。



未來的曾經夢


不知道題主是否是男士?

如果是男士的話,你可以提這個要求,但是女方得高興加你名字才行哦,如果女方是位很有錢的金主兒,別說她的房子加上你名字,沒準兒還直接送你一別墅呢!因為女方覺得這樣玩兒開心、高興!如果女方不是一特有錢的金主兒,但是不在乎錢,只在乎你這個人,那麼恭喜你發財了——按照你的提議,女方把自己父母為其買的婚前房產加上了你的名字!但正常情況下,女方的婚前房產的產權證上是不會同意加上男方名字的。男方最好別想入非非,夢迴現實吧😊!

如果題主是位女士,您如果想加上男方的名字,當然可以,他人無權干涉。但是你的父母除外,他們是有權干涉的!他們為了你的快樂、幸福給你提前準備好了婚前房產,你卻拱手送予男方一半?你的父母同意嗎?想什麼吶姑娘?

當然,俗語: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只要男方提出在你的婚前房產的產權證上加名字,而你又樂意,這當然可以。這是男方求之不得的好事,你就成男友之美唄😄!


迷糊人生515


結婚就和你講新時代男女平等,婚後生子種種就和你講傳統,現在的某些人也是噁心至極。女孩兒家不能要彩禮,要彩禮就是賣女兒;孩子也不能隨母姓,隨母姓是不符合傳統;婚後要以婆家為重,因為是“嫁”女兒…女孩兒可以不要彩禮,孩子可以隨父姓,婚後可以把婆家放在重要位置,但前提是遇到的是真愛,最起碼得是“人”!不是女孩兒一提結婚就該著男家了!那些舔著臉準備理直氣壯白娶人姑娘指望著女孩兒最好帶著豐厚嫁妝的男人及其家庭是真流氓!女孩兒婚前的全款房能不能加男人的名字,男人自己心裡應該有點兒B數!如果這女孩兒婚前按揭,婚後你和她一起還房貸的,我倒覺得該加名字。況且現在的很多男人婚前按揭的房子,婚後要妻子一起還房貸,他們也不想加妻子的名字。樊勝美演的不就是這種例子嗎?


波波3932


可以把男女方位置調換一下,再念一下這個問題,心中就有了答案。

我覺得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都不要以愛和婚姻的名義去索取和侵佔對方婚前財產以及錢物,這叫不勞而獲、坐享其成,令人厭惡、鄙視,如果還拿著這樣的要求來考驗對方愛不愛你,那就更無恥了。

反正我是不會要求對方在其全款買的房子上加我名字,也不樂意對方在我全款買的房子上加名字。如果對方自願給加我名字,我會感謝。婚後一起努力所獲得的一切才有資格來要求加名字,否則,愛嫁不嫁,愛娶不娶,隨便你,我的底線就在這裡,三觀合咱們就一起去努力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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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你的題目語句有毛病,女方父母在女兒婚前全款買的房子,產權證上是女兒的名字嗎?女兒結婚時作為陪嫁了嗎?如果以上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就是說這套房子是女方的婚前財產,依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這套房子與這個女方的丈夫也就是男方沒有權屬關係,是女方的個人財產。你問到男方有沒有權利要求把自己的名字加進這套房子房產證裡,也就是男方想成為這套房子的產權共有人,是這意思吧?針對“男方有沒有權利”要求,我覺著這不是要點,而是男方的要求有沒有法律依據,受不受法律保護、女方願不願意這是關鍵。人的嘴是兩張皮,說什麼話誰都攔不住,但是這要看他的合法性。這事兒如果女方不同意,誰也無法辦得到。


平淡有趣


可以加。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無論你怎麼加名,產權都歸一方所有!

腦殘們,別在婚前財產上有過多的經營,而應該在婚姻上多花心思去經營,婚姻和和美美、久久長長,你的就是我的、我的當然也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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