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50岁时去世,大嫂未嫁,公婆的财产大嫂有继承权吗?

天上漂


依照我国继承法,一般情况下,公婆与儿媳、岳父母与女婿不发生继承法律关系,以下为详解。

我国继承法,把遗产继承人的范围限定为血亲和夫妻间,也就是说必须有婚姻或者血缘关系。如果丈夫先于其父母死亡,由丈夫的子女替代丈夫继承丈夫父母的财产,这在继承法上被称为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仅限于仅限于继承人的子女,而继承人的配偶无代位继承的资格。

但是也有例外,如果丈夫死亡后,儿媳依旧与公婆共同生活,履行对公婆的赡养义务,且公婆一方同意接受,那么在公婆无遗嘱安排财产的情况下,一旦公婆死亡,儿媳也能作为第一程序继承人参与继承。立法者的目的是褒扬善良风俗,提倡老有所养。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浭水之子


大哥50岁时去世,大嫂未嫁,公婆的财产大嫂有继承权吗?

跟你说,你大哥非常不幸!你大嫂也非常之不幸!于情于理,你公婆的财产应该考虑他们的份。

现在跟你聊一聊法律方面的规定。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你公婆的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他们的所有子女,以及互为配偶的他们(在世的继承不在世的),还有你公婆的父母(在世的话)。

按照常理,你这样提问的话,应该是公婆都不在世了吧,那么公婆的父母应该也不在世了吧?!这样的话,就剩下你公婆的所有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了。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大哥去世了,就有个代位继承的问题。你大哥的子女他们会代他们的父亲去继承你大哥应有的那一份!法律规定,代位仅仅发生在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的情况下,由子女的子女代位继承那个去世人的那一份!

而且,你的大嫂如果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的话,也是可以享有继承权的!

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考虑,你大哥的那一份应该由他的妻子和他的子女们去享受!与你大哥的这些兄弟姊妹们没啥关系!你做为你大嫂的妯娌还是别惦记这些!

希望你们和平解决,你大哥已经去世,他们家已经很不幸了!希望不要让他死不瞑目!


村姑说村事


这个得看人心。我60后。我有一个同学自己恋爱结婚的。结婚的时候还不满20岁。在我们那个年代,这算挺开放的。男的脾气有一点暴躁。也家暴。男的家里有三个姐姐,就他一个儿子。家庭环境也还可以。结婚大概两三年之后男的就得了绝症。又拖了一两年就死了。然后留下个男孩子。当时孩子还很小嘛。我的同学也上班。公公婆婆给带着。然后因为毕竟年轻嘛。别人就劝她再嫁一个人呗。公公婆婆也挺好。意思说你要愿意找人也行。嫁出去呢?他们给出嫁妆。留在家里呢?家里的房子和家产都归他,只要好好地把那个孩子养大。以后再升和不升他们都不干预。愿意给老人养老呢。谢谢他不愿意,他们也不怨他。后来我那同学也嫁人了。没有留在他们家。公婆当时给了他大概有5万多块钱。她自己的嫁妆全部带走。孩子两头过。跟他妈过一段时间跟爷爷奶奶待一段时间。他也经常回公公婆婆那儿。现在她都做婆婆了。老爷子老太太还身体挺好。他儿子结婚的时候我们去了。她现在的婆婆公公,老公,孩子也都去了。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呀。人死了情还在。就像他说的,你要说他跟他前老公有多好的感情也不见得。那时候刚开始的时候打的我们都看见,那个都看不出人形了。没过两年好一点吧,又病了。打不动了,也死了。要他的说法,毕竟他们那时候自己爱过。也年轻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所以他也不怨他。公公婆婆对她好。他的说法要不是看公公婆婆对她好,但是她这个儿子没准备生下来。所以现在他觉得也没遗憾,对得起老公也对得起公公婆婆了。公公婆婆老了,他还是以他们家儿媳的身份来给婆婆和公公安排后事。他三个姑姐也挺好。


117196015


依法:1)有遗嘱给大嫂,就给大嫂。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2)法定继承是只给子女的。孙子可以代替已故子女分,但儿媳没得分(儿子死了,遗孀依法就不再是儿媳了)所以大嫂没得分。3)虽然法律说“尽了【主要】赡养责任的儿媳也可以分,但啥是主要?很难讲。除非公婆一直和丧偶儿媳生活、受其照顾,这种情况非常少。

依情:1)如果大嫂没改嫁,大嫂还是一家人,而且是夫家人。有孙子的,则女儿没得分,但儿媳一家可以分一份(只能一份,孙子+儿媳共一份)。只有孙女的话,可能儿媳家和各女儿家都可以分一份。


盗德高点


依据在继承遗产上的法律法规,遗产的继承方式是秉承着谁付出,谁继承的原则来实行分配的,或者由财产的拥有者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由父母,配偶,子女 ( 包括;非婚生子女和领养的子女 ) 作为第一次序列继承人平等分割继承。如果第一序列继承人已经死亡,可以由他的子女顺位到第一序列继承。

你大哥50岁去世,大嫂一直未嫁,也没有继续赡养公婆的话,对公婆的财产,只能很遗憾的告诉你,大嫂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大哥大嫂有子女,他们的子女,可以顺位到第一序列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

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你大嫂是绝对拥有对公婆财产继承权的。

依据法律规定;媳妇丧偶以后,一直坚持尽到了帮助公婆的责任和赡养公婆的主要义务。依据谁付出,谁受益的原则,公婆去世以后,媳妇对公婆的财产就有了合法的继承权。


老蒋闲言


不管法律怎么说,我认为,只要大嫂没走,而已也服侍公婆,就该平等分配。我大姐夫,49岁就去世了,我大姐当时46岁,有两个儿子,我姐夫弟兄3人,当时我姐夫去世时他父亲也刚去世不久,所以我大姐只剩下婆婆。从此我大姐就和两小叔子,一家十天的养婆婆,有病花钱一分也不少拿,养了20年左右,前两年才去世了,一分财产也没有。所以人不能钻钱眼里,光认钱,象你说的这个,如果有财产,没你大哥以后,人家也养婆婆了,凭什么不给人家,做人,上有天下有地,中间有良心,要问心无愧才行。


东方火炬


首先按照法律规定,你大嫂没有继承权。但是你的侄子侄女有代位继承权。所以你大哥的那一份是跑不掉的。

大哥去世了,可是大嫂个跟孩子们还在,孩子们是你家的血脉,而且既然大嫂没有改嫁,那么日常生活中多多少少也会照顾你父母她的公婆孩子们的爷爷奶奶!作为叔叔不但应该给他们应得的那一份财产,还应该适当照顾他们孤儿寡母的多分点才对。

旧社会经常有这样的事情,族人们为了霸占孤儿寡母的财产经常欺凌他们甚至赶走他们,现在新社会不应该有了,既然你问,说明你心里是有他们的,好好处理此事,让孩子们的爷爷奶奶和爸爸九泉之下安心。

祝福你们全家和乐快乐幸福!


我的房子我做主


我有兄弟二人我早年远嫁,父亲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无音伩,是母亲把我们兄妹三人带大,哥哥十五岁就停学在家务农邦助母亲持家,后来各自成家生子,一直到一九八八年父亲才有信来,四十年音伩全无,确定我们真正关系后父亲每年都会寄钱回来叫我母亲分配,当时母亲争取大哥的意见,分成三份母亲兄弟各人一份,因为我远嫁没有我的,后来父亲知道了,就单给我寄。一九九三年大哥英年早逝当年五十五岁,他的三女一儿也都成家,父亲寄回的钱还是按原来的分配方式分,大哥家那份由侄子和大嫂决定分配。


老许77462912


应该说不管从人情还是法律的角度来讲,这个大嫂都有权利。

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 你问题中提到了你大哥是50岁去世的。就按照目前中国的结婚年龄来讲。这个女人也在你们家生活了20几年了。少说也在你公公婆婆面前尽孝了二十来年。从情理中来看,她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既然大哥都已经50岁了,说明公公婆婆至少也有七八十岁。所以说这个大嫂跟着大哥已经在公公婆婆面前尽孝了一辈子。如今大哥走了,不想让大嫂继承父母的遗产,你觉得这样说得过去吗?


我国的婚姻法有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没有赡养义务。但是如果这个儿媳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难道他从20多岁到50多岁,这些年尽的赡养义务还不够吗?虽然说你大哥已经过世了,现在这个大嫂只要在你家待一天,只要她愿意伺候公公婆婆,他就有权利继承他们的遗产。真的不知道你们这些人是怎么想的,大哥刚刚去世,就想什么东西都不分给大嫂。

毕竟这个女人也在你们家生活了一辈子,为你们家也做了不少的贡献。 作为兄弟妯娌之间,大哥不在了,你们应该帮助大嫂才对。更何况现在大早已经50多岁了,说明他的小孩都已经长大成人了,也不需要你们的什么帮助了。何必要把大嫂当外人看呢?难道就是为了一点遗产?有钱的家庭还好,要是在农村,父母能留给你的遗产,也就是那几块田地。有必要为了那几块田地。跟自己的兄嫂反目成仇吗? 我只能说你这个人太自私,贪欲心会强大。不要问别人有没有权利,别人肯定有那个权利。同时你也要记住,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大家好,我是黔北青年,喜欢的话请点个关注哦。


欧先森


没有!按照中国的继承法规定,非血缘关系的人,是没有权利继承老人遗产的,但是,老人有遗嘱,赠与他人的,法律是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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