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結婚後,父母把老家的房子賣了,想去子女家長住養老可以嗎?

琅琊榜首江左梅郎


也可以。我婆婆就是這樣,鐵了心住我家。而且,當家作主,家裡什麼都聽她的。她掌管生活費。這樣給我的心裡壓力就是不住我這,她無處可去,寧可死。那作為一個普通女人,我會讓一個老人流落街頭嗎?我會搶走她的家她的兒子嗎?沒有我,人家母子生活的幸福美滿,事事順心。我來了,難道要帶來矛盾嗎?至於我感受是什麼?不要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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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千萬不要賣掉,聽我的,不然後悔得到時沒有退路。

我老家表叔兒子在成都讀大學,在成都工作,後結婚買房,兒子要買大房子,沒那樣多錢,就叫把老家的房子,地全都賣給別人。叫到一起住,想想痛快的答應,就只一個兒子,不靠兒子靠誰?

到處去炫耀到兒子那養老,享福,走時還大擺酒。開心的太早了,好日子還沒來。一年多後,媳婦就不要他在那兒了,只要老婆在那,洗衣做飯帶孩子。回來,住的地方都沒有?

兒子就給找那種照工地的活,剛修的那種,晚上冷得發抖,年紀大了根本吃不消,受不了,給兒子說:給買了一件大皮衫,可是也沒有用啊!工地太冷了。

沒得法,跑回老家還好原來的父母住的瓦房沒有垮完,湊合住,沒錢修,現在老婆也被趕回來了,小的孫子都上五年級了,不要帶了。又到處去撿地來做,餵雞,餵豬贊點錢修了兩間磚房。

兒子媳婦又叫多餵雞,鴨,好給兩孫子吃,開車回來拉,兩人果斷不答應,看出一家都是白眼狼,孫子自己辛苦帶大,吃好吃的從來不叫他吃。看淡了,愛回不回。

現在還能動,還要拼命掙錢,不然真倒下了,兒子是靠不住的。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好不好,去了才知道,多住些日子才知道。多留一條路為好,好不說了,不好還有退路。


靈感如泉湧


千萬別幹把自己的房子賣掉到兒女家去養老蠢事!永遠要記住:老人的家是兒女的家!兒女的家絕對不是老人的家……!我曾深有體會說過一句話“在自己家裡氣昂昂,在兒女家裡淚汪汪!”不是說兒女不孝順,有隔一輩有隔兩輩的,生活習慣和理念這個代溝你根本無法逾越! 有一位老人老伴去世後,把所有希望寄託在女兒身上,將女兒孩子從生下一直帶到上高中,她以為自己對女兒一家有天大功勞,可以頤亨天年之福!誰知現在女婿每天吃飯挑三揀四,摔碟子拌碗……但她己無退路……她把自己樓房賣掉,錢全給女兒買房添上了。到了落個無處立身下場!老了就是老了……正確面對自己處境!正確理解兒女們苦楚……!時代發展到今天,絕對不是養兒防老時代了!能有一個問候電話,一年或兩年能看你們老人一次,那就很不錯了……!現在大多數兒女還在無休止啃老啊……理解兒女們,不要去打擾人家生活才是我們當老人生存之道!謝謝!


這就不懂了


我來說說身邊的真事,我有個小學同學男的,考上了一所很好的大學,畢業後去了上海上班,工作還不錯,於是就讓自己父母到上海和他一起生活,我同學他是獨子,他父母賣掉了老家的房子,父母到上海後還都找了小工清潔工的工作,還在上海買了房子,還結婚生了個女兒。可是後來同學父親車禍去世了,同學媽媽把所有賠償款都給了兒子媳婦,她媳婦還是個比較強勢的人,婆媳關係也非常緊張。他母親沒個說話的人,錢也沒有,老家房子也賣了又沒個去處,心灰意冷自殺了。

後來我們村的父母,不管去兒子女兒家去,都會留著老家的房子,不順心了,或無聊了,過年了,都回來住,留著起碼多個去處。


晴朗666


不管你的兒女有多麼孝順!老了不要一起住!要帶孫子是沒辦法我們小區有一對老人!處理得很好;!兒子媳婦孫子住電梯房!倆老人住車庫!下班一起吃飯!然後他們回自己家睡覺!互不打擾!爺爺在小區找份工作!奶奶送孫子上下學!做飯!每天中午打麻將!一家人開開心心都有錢花!就是不能一起住!農村老人等孫子長大了!你那裡來到那裡去!所以老房子千萬別賣


李小春141


有這種想法,膽兒就比一般人的大;如果再付諸行動,膽兒應該是忒肥呀。子女婚後,可以去小住或長住,甚至在子女的真熱情、假熱情邀請下去養老,但切忌將老家的房子賣掉!

老家的房子就像你的根據地,是你的大後方,感覺在子女家呆膩了,可以回老家新鮮幾日;如果感覺在子女家心裡不舒服,那就“殺”回老家。如果賣了,你的後路就被自己堵死了。

這樣的例子,我身邊有,想必你身邊也有。

我一退休的同事,他的孩子工作在天津,同事傾大半生積蓄,外加自己的房子,給兒子幾乎全款買了個樓中樓。當時買的時候,同事還沒退休,我們就都勸他,這麼做不行。

但同事說,兒子特孝順,媳婦也隨和,住一起應該沒問題。再者說,房子我們出了那麼多錢,他們沒有理由不讓我們住。於是,同事在退休後,就去和兒子兒媳住到了一個屋簷下。

還好,他們去了時,孫子出生了,於是老兩口盡心盡力盡錢地“孝敬”孫子。同事的微信裡時常曬孫子,曬天津,曬一家子出遊。一家人也還算“其樂融融”。

等到孩子上了小學,兒媳辭了離家遠的工作,又找了個離家近的工作。為這,同事還曬啊曬的,曬媳婦終於不當“地主婆兒”了,時不時地來頓可口的晚餐。

可還沒等孫子上二年級,同事兩口子就“打道回府”了,其中原因外人不得而知,但用腳丫子都能想得出:沒用了,就哪來的回哪唄!如果不想回,就給臉色看唄!

回來後,同事只能是先租房,租了好幾年後,才買了個五十多平米的一居室。後來,聽別的同事說,我的這位將愛和錢都奉獻給了兒子的同事,腸子早就悔成黑色的了。

這樣的前車之鑑,我們應當好好借鑑。不管子女孝順與否,也不管子女的配偶孝順與否,身為父母的,應該儘量不和子女同住一個屋簷下。更不能為了同住一個屋簷下,將自己的老房子賣掉,否則,十有八九重蹈我同事的覆轍。


暖玉


子女結婚後,父母把老家的房子賣了,想去子女家常住養老可以嗎?

可不可以,先要爭求子女的意見。子女不想和父母在一起住,誰想也沒用。

同學老梁的兒子在杭州工作,要結婚。他把自己在四線城市的房子賣了,在杭州給兒子買了一套房。然後老兩口搬去和兒子媳婦一起生活。

老兩口負責家庭的日常開銷,小兩口從不交生活費。每月的養老金要精打細算才勉強夠花。就這樣,兒媳還惦記著他們的積蓄。孫子上學,上補習班,兒媳婦向他們要錢。兒子要買車,還是向他們要錢。稍有不滿意,兒媳婦就告訴他們:我們今晚上不回家吃飯,在外面吃。或者以不讓接送孫子懲罰他們老兩口。老兩口認識到將來靠兒子媳婦養老,是靠不住的。還不如抓緊為自己攢點養老的錢。

老兩口無奈之下回到老家。房子已經賣掉,只好在老家租房子住。

老梁給我說:“千萬別把自己的房子賣掉,賣掉就斷了自己的退路。”

年輕人大多不願意跟老人一起住。因為有諸多不便。很多老人也是這樣想的。

老年人自己有退休金,有房子,就不要想著到子女家常駐養老。如果有條件,可以另外買一套房,住的離子女近些。否則就走一步看一步,不要隨隨便便賣掉自己的房子,房子沒啦,家就沒了。


在光明之中探索


賣房去子女家養老的想法絕對的錯誤。想要清閒自在、想要過安穩的老年生活,你必須留住自己的窩,金窩銀窩不如自己家的狗窩。賣了房子去子女家過寄人籬下的生活,即便你有幾個錢,也不會給你太多的支配權,在自己家咋開心就咋過。我買的房子130平米,買房的當時女婿說給我們幫襯幾萬元,他的好意被我果斷拒絕了。我就算借錢也問別人借,省得到老了扯不清,沒了自己的自主權,就失去了自由。姑娘在蘭州有3套房,要送套讓我過去住,我也沒答應,還是在家住著自己的房踏實,頭頂自己的天,腳踏自己的地多安逸啊[呲牙]



風風雨雨3051


就我個人觀點,子女結婚後,分開一碗湯的距離住是最佳,既有距離美,又可相互照應。想要說的關鍵詞是什麼:老了要有老本(養老的錢),老窩(自己的住房),老伴(和老友)。把房子賣了,住子女家,相當於自己沒有了主動權,弊大於利,不會很理想。我有位朋友,丈夫去世了,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和女兒一起生活,矛盾不斷,結果違約把自己的房子提前收回。現在女兒一家,雙休日探望母親,吃飯歡聚。平時我朋友旅遊,玩耍,開心得很(當然女兒有困難時去幫忙是必須的)。我也覺得這樣挺好的,老了,能自由自在,珍惜時間,珍愛生命,開心快樂,才是最佳的生活態度!



夏肖南


我兒子兒媳婦就是在新的城市工作後,要在新城市買房子,把原來居住的我們給他買的婚房賣了,但是,新城市的房價貴,他們賣房子的錢不夠,只好把我們的住房賣掉給他們買新房子,暫時也只能和他們住在一起,我們不是為了和他們住在一起養老,而且為了他們而被迫賣了房子,至於未來我並不擔心,第一,從遺傳角度來看,我家傳統的都是孝順。第二,兒媳婦也非常懂事,我們在一起也和諧。第三,我們和親家相處的也非常好,相對減少了矛盾的風險。第四,如果實在不行,我們可以去敬老院,我在東北某地還有一套房子,沒有裝修呢,可以賣掉轉化為現金,也夠晚年所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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