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員送快遞,收件客戶要求快遞員把貨放到門房,結果貨丟了,這該誰賠?

刺蝟219210780


既然快遞員是在收貨人的要求之下,把快遞放在門房的。那麼,該快遞被第三人盜走的風險負擔,就應該由收貨人自己承擔,而不應讓快遞員無辜承擔。



如題所述,一名快遞員上門送貨,結果收件人因某種原因而不方便取貨,於是就讓快遞小哥把快遞放在小區門房裡,等他有空了再去自取。快遞小哥聽從收件人的安排,把快遞放在小區門房後,便自行離開去送其它快遞了。本以為這單快遞已經完成,不會再有後續麻煩,結果麻煩的事還是找上門來了。

收件人忙完以後去小區門房取快遞時,反覆翻找都沒找到該快遞。於是,他得出一個顯而易見的結論:快遞被人冒領了。於是,收件人怒不可遏地打電話給快遞小哥,聲色俱厲地質問他道:“我的快遞怎麼被人偷了?你怎麼負責送貨的?叫你放在小區門房那裡,你就不管了嗎?你有沒有一點職業道德?……”就這麼不由分說地劈頭蓋臉一頓臭罵,快遞小哥當即感到非常委屈。

那麼,快遞小哥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畢竟,快遞小哥和收件人之間,僅僅只有貨物運輸合同關係,而不具有貨物保管合同關係。因此,快遞小哥把快遞交給收件人或者放在收件人的指定地點後,他的合同義務便履行完畢,不再負有其他義務。更何況,是收件人本人要求快遞小哥把快遞放在小區門房的,那麼有關的風險負擔便應由收件人自行承擔。

敢情收件人認為,快遞小哥要在門房那裡守著快遞,等你忙完了再交給你嗎?想的真美!


冰焰


頭條真是神啊,我正好前幾天才遇到這樣的情況。

前些天在網上買了一瓶化妝品,但是送的時候我在家,

但由於一個人帶娃,孩子又太小,不著急用,我就讓快遞員把化妝品放在門衛室了。

(因為現在的快遞基本上都不送貨上門的,況且不是特別急用的東西我一般也不會要求送貨上門)

後來,下午孩子爸爸回來之後,我讓他看著娃,我下樓去拿快遞。

在門衛室怎麼都找不到我的快遞。

沒辦法又給快遞員打電話,問他放在那裡了,按他說的位置找還是無果。


第二天,快遞員過來送快遞,

又幫我找,還是沒找到。這才覺得應該是被別人拿走了,

一兩百塊錢雖說不多,但對我這種窮逼來說也是錢啊。

於是,接下來就跟快遞員協商解決的問題。

因為我覺得是我要求快遞員把快遞放在門衛室的。

自己有責任,所以在賠償問題上,

沒有要求快遞員全賠。(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要求人家全賠)

快遞員態度也很誠懇,願意承擔一部分的賠償。


在和平的協商之後,我倆一人承擔一半的責任,

也就是他賠償了我快遞一半的費用。

我也不知道這合不合理,但對我來說已經知足,

下次自己吸取教訓好了。

其實快遞員也不恨容易。

這個事情,要相互理解吧。如果是貴重物品,最好要求快遞送貨上門或者自己立馬去取,

不要放在門衛室太久,

不然丟了很麻煩的。


老徐說事999


說一個真實的案例吧。

兩個文件封放在保安哪。三天後,打電話給我說她沒收到件。忙得要死,去保安室。沒找到件,調監控,從我把快遞放在保安,到她拿走,都清清楚楚的。我又去找他,那女的咬定沒收到件。我要求她一起看監控,她也不。就咬定沒收到,還動手推我。我只報警,警察來了,又找到公司兩個副總一起看監控。當大家看到監控她把快遞拿走後,這時副總想把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想把事搞大了。警察也說,跟你沒關係了,你已經把快遞送到了。我也沒想要怎麼樣,就算了。沒想到,第二天又來電話說,監控裡她拿走的不是某某人寄過來的。那個人寄過來的件是我沒送到,是我給搞丟了。我又和領導去,她還是一口咬定沒收到快遞,最後我們在她們廠裡廢品堆裡把快遞包裝找出來。那死女人才閉嘴。


小角色1979


我覺得都脫不了關係,人心複雜,我說一下我的經歷。又一次我在網上買的小米盒子,用了一段時間壞了,就返廠,寄回來時沒有用小米常用的那個快遞,用了一個什麼通的,那個就不說了,派件員給我打電話我讓放門衛室了,結果下午去找怎麼也找不到,我給派件員打電話,他說放哪了,我問放在什麼位置,他說的清清楚楚在哪裡,然後我就把整個放快遞的地方翻了幾遍,還是沒找到,我又打電話問他放的時候屋裡有人沒有,他仍然說有,就是放哪了,記得很清楚,我說看監控吧,然後他就改口說他也再找找,一會打過來電話說忘車上了,放的時候可能漏拿了,沒過一會就送過來來了。像這種情況應該不會只有一例。不能說打電話同意了就沒責任,那也要有放哪的證據吧?


醬油賣不賣


首先對於這種事,要看快遞員有沒有按照公司規定的做,拿我們順豐公司來說,送件前肯定是先打電話通知客戶說有快遞到了,遇到客戶不在家,很多客戶都會習慣性的說放到門衛室去,快遞員都希望一次能把快遞送掉的,滯留的話下午或第二天還是要送的,所以也會按照客戶的要求放到門衛室的,但如果快遞比較貴重的,我們都會提醒客戶的,這時很多客戶都會選擇在家時叫我們再派送了,有的客戶還是會堅持叫我們放門衛室的,雖然都會有登記,但如果快遞找不到了,門衛室是肯定不會付任何責任的,通常客戶找不到件第一個電話就是打給快遞員,這時快遞員會第一時間過去找的,絕大多數都是客戶沒有翻到快遞,(快遞太多了,順豐送的早,被其它快遞蓋掉了)如果如果真的找不到了,我們順豐的把槍都有自動錄音功能的,還有一點就是有按公司短信模板發送給客戶,客戶回覆了,這時快遞找不到了,公司是不會界定快遞員的責任,這點還是比較好的。其它快遞公司因為沒打電話類,客戶說找不到了,他們自己去也沒找到,要麼就是自己陶錢包私了 了,要麼就是客戶投訴,公司罰錢,這點它們對快遞員還是要加強的。


抽象和蝦米



yy清947


百分之百快遞員賠!

1.快遞員無法證明是客戶授意放門口的。(除非快遞員有通話錄音,並報一次單號,這是不可能的)。

2.快遞員無法證明這個貨放在的是他家門口。在總部或者發件網點核實收件人時,為了個人利益,收件人往往會說沒有收到。退一萬步,收件人說,我是讓他放了呀,但是我沒收到呀!(總部會讓派件網點調取投遞證明,就是一路上的監控和電梯監控,這些都是需要報警才可以調取的,而且只能偷拍,只有警察才能合法存走。而且除非他是別墅,就這一戶,如果多戶,投降吧)

3.因非本人簽收導致的破損或者遺失,由派件員承擔。門房,前臺,快遞櫃,家人,同事,放門口,都是非本人簽收範圍。洗洗睡吧,陪定了。

還有其他的,不細說了。以前嘛,怕教壞客戶。現在都這個鬼樣子了,我說一句聽得懂的。

只要你說這個件沒收到,快遞員百分之百要賠錢!哪怕是你本人收的,還簽字了!!!只要你不承認,快遞員是無法證明這個字是你本人籤的!最後判定就是賠!

為什麼快遞員要賠?!因為他不想損失更多!!!單純的賠了,也就一個貨款。跟收件人說好,就說收到了,就沒事。

如果被公司判定遺失,還有加罰!對於業務員會多付出50元左右的代價,對於派件分部會影響遺失率考核。所以到最後,都是快遞員硬著頭皮去賠!!!

就跟張芒果這個事情一樣,如果你收到了賠償,還要說是快遞員陪給你的,沒錯,快遞員要被加罰最少50。再加上二次投訴500塊!張芒果這個鳥人不停地投訴導致了總部直接認為派件網點沒有積極處理,甚至服務態度出現偏差,所以加倍的罰!

多說一句,末端真的很苦,我是從快遞員做出來的快遞小老闆,每次看著那些變態的罰款下來了。不知道默默地幫他們扛了多少,因為我知道這樣罰下去人會有多難受。但是多了有些實在扛不動的也只能罰下去。沒辦法,別的行業虧錢可以不信,快遞站點虧損一半以上吧,這不是秘密,只是陷在泥潭出不了。如果不做,車輛,鋪子,設備,押金,貨款。等等加起來最少20~30萬左右的成本,全部白瞎,拖家帶口的賭不起脾氣。

也就今明兩年,快遞行業會出現大的變動。因為今年下半年開始會有大量快遞網點倒閉,導致行業調整。為什麼?派費低,考核嚴,罰款重,攬收價格跟屎一樣,加上人手越來越難招,去年就都頂不住了。今年唉~~~~

說順豐好的,自己掏心窩子的去跟順豐的快遞員聊聊,他們離職率有多高,可能會驚嚇到你的。


-禾刀-


做快遞會遇到很多刁民,我2017年6月17號就遇到了一個刁民。

16號,晚上,在深圳清湖龍湖君薈時尚公寓, 我打電話給一個客戶:“您好!我圓通快遞的,您的快遞到了,麻煩過來拿一下。”

他說:“明天給我,這邊我才剛搬過來,不熟悉。”

“那我幫投櫃子吧!”

“不行,我不熟悉!”

“那好吧!”

17號早上8點多,我再次打電話給他,叫他過來拿他的包裹, 他回答:“我還未過來,你幫我放前臺吧!”

然後,我就找到那個男的前臺保安,和他說放個快遞在他那裡。 還叫那保安和他通了兩分鐘電話。

誰知10點多的時候,他打電話過來說:“我找不到那個件,你到底放哪裡了?”

我說:“就在B棟一樓前臺那裡,你都和那個保安說了半個鍾電話了,你不知道嗎?”

他很大聲:“我不知道,你不給我找到,我就投訴你!”

我一聽火了:“你投訴我都沒用,你同意放那裡的。我都有電話錄音的。”

他說:“那你過來幫我找。”

我說:“我還在派件中,還有很多件沒有派,12點後吧!”

十二點半,他又打電話過來:“最遲兩點鐘,不解決,我就找你公司解決。” 我說:“兩點前幫你解決。”

一點半,我過去龍湖君薈一看,件還在那桌子上。

我就把它拍下來,送件上他辦公室,給他看了一下:“件就在下面,你怎麼不看一下是不是你?上面有名字的。”

他說:“這是後面放上去的嗎?我沒看到。” 我說:“早上8點多,我就放那裡,沒動過。”

他還嘮嘮叨叨, 我就說:“沒事就算了。”

聽朋友說:“還有更刁民的。一個女的收到付件,直接在快遞員面前用剪刀把衣服剪爛,然後拒收。

還說:‘你有證據證明是我剪的嗎?’她是為了報復賣家,因為之前和賣家交易的時候發生了矛盾,這次特意買一件衣服剪爛來報復的。”


熱誠關心要求


這個事情很難掰扯清楚,在收件人來說,我自己東西都沒見就丟了,給我造成經濟損失,肯定得你派送快遞員來承擔。

在快遞員來說,我給你送件的時候,你自己要求我給放到門房的,我按你的得要求派送到位了,現在東西找不見了要我承擔損失,這到哪兒都說不通。

我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下,貨物丟失的責任應該是由收件人自己承擔的,要是快遞員主動放到門房的話,快件遺失的責任是快遞員的。

給大家看一下快遞公司內部規定

可以明確看到,在派送快遞員可以提供收件人自己同意放到門房的證明後,快件遺失後派送快遞員是可以免責的。

在快遞公司大力壓榨快遞員的情況下都有這樣的規定,課件這樣的事情於情於理都是收件人自己的責任。

你不要說體諒快遞員,讓快遞員理賠一半的價值就行了,搞得自己好像多麼的高尚,這樣的事情和快遞員半毛的關係都沒有。

為什麼許多人感覺發生這樣的事情,讓派送快遞員承擔一半的責任的自己是“菩薩心腸”了?

簡直可笑,在自己利益受損後,總要想辦法找一個可供轉嫁損失或者承擔損失的替罪羊,在這樣的情況下,派送快遞員無疑是絕佳的背鍋俠,因為他們是弱勢群體,是服務人員,就該為客戶的損失買單。

我感覺現在社會發展已經越來越畸形了,事不關己的時候自己都是德藝雙馨的聖人,涉及到自己的時候那就是街頭罵街的潑婦,只要對自己稍有損害,不問緣由,肯定是別人的原因。

在那個別人比自己強大,自己惹不起的時候,就在心裡在背地裡或者在網上偷偷摸摸的罵,在那個別人比自己弱的時候,那就死咬不放,非要撕扯下來幾塊肉不可,還不如狗了。

再說了,你讓快遞員把快件放到門房,時候你說沒找到快件,快件丟了,誰知道你是不是自己偷偷拿了,反過來訛詐快遞員了?

現在的社會,我絕不憚於拿最大的惡意去揣測,因為從事快遞行業的這些年,奇葩人見的太多太多了,還有調出監控視頻都死咬不承認,就是要快遞員賠錢的人了,最後報警了事。

所以,你要怕丟,那就讓快遞員在你方便的時間給送,要不就讓快遞員放快遞櫃或者有監控的那些代收點菜鳥驛站等地方,對雙方都好。

最後,有任何關於快遞方面的問題,都可以關注我——一個專注解答快遞行業疑難雜問九天的男人,沒有被模仿,從未被超越。

君劍61


風雨無阻快遞人

走街串巷步匆匆

本指辛勞養家口

奈何事願差九重

奇葩懲罰從天降

丁絲好願萬般空

薪資猶若水中月

柴米油鹽苦支撐

只盼辭呈早批覆

行乞不入快遞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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