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30多萬,有個二十萬是個人借款,目前沒能力給,應該怎麼解決好?

冰粥時代


有債務不可怕,可怕就是失去信心,應該積極多方面努力,自身能力馬上學習起來,還要多去前輩那裡學取經驗,市場要多去觀察吧,以後風險就小了。


農村生活接近大自然


最後我想說,你對自己的人生太不會規劃了?首先你的婚姻絕對是一時衝動的結果,否則不會草草離婚。其次,你離婚是淨身出戶嗎?離婚了還帶著孩子,按理說應該有一些錢帶在身邊才對啊?如果完全沒錢還有勇氣帶著孩子還敢欠債做投資?怎麼會把自己的人生過得如此糊塗呢?獨自帶孩子的負擔,負債累累?比起你該如何還債,你更應該好好規劃一下自己的人生。也要仔細總結一下。是什麼原因讓自己過得如此狼狽?總結過去的過失才能讓自己的未來變得不同。加油吧親!


王楠485


面對現實,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勇敢面對現實,承擔起該承擔的債務。之前的合夥人,中途退出,欠條是你自願寫的,想打贏官司是非常困難的,除非你有他恐嚇戓者誘導你的證據。

合夥人應該清楚你的處境,好好溝通,有事沒事多聯繫,讓他知道你是真的困難,沒有逃避債務,只是有心無力。如果得到他的 理解,那樣就不用到法院解決。把你還錢的 想法告訴他,欠他的債務延逾戓分期,從新寫欠條。

如果債主不理解你,不願意延期戓分期,去法院起訴 ,你在困難的處境,沒必要請律師,自己到庭,把自己的處境說明白,讓法官和債權人清楚的知道你沒有逃避債務,而是真的困難。然後和他們協商延逾戓分期。
不管怎麼樣,欠的錢都要在的。調整心態,想著這只是上天給你開的玩笑,玩笑一過,就還你一個正常的生活。堅持住,生存比任何東西都重要,只要活著,一定有機會。祝早日解決債務。

大叔顏哥


建議你查閱有關合夥企業的相關法律規定,法律明確規定合夥人的權利義務、責任,還有散夥時應當如何清算、各自分擔合夥期間所欠的債務。合夥企業解散、或者合夥人中途退夥,都要經過所有合夥人的一致同意,並且要請合格的會計事務所對企業資產、負債進行核算,這樣做的目的就為了所有合夥人都公平公正的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

你未經清算審核就盲目的給合夥人出具欠條,這是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行為,有可能會損害其他合夥人的合法權益。你沒有說清楚你們是幾個人合夥的,投入的資金有多少,經營管理方式,合夥合同約定的內容,有沒有散夥協議等等。

建議你去法院起訴合夥人,同時在法院申請司法援助,各個律師事務所都有司法援助的義務,就是不收取律師費。通過訴訟理清你們的合夥糾紛,法院可以查明你給對方出具的那張欠條的真實背景,你做錯的事情就會得到糾正。

當然,如果你和別人已經算過賬,合夥期間所有的事情都已經協商清楚了之後你給對方出具了欠條,這樣的話你就不要再找法院了,老老實實想辦法掙錢還債吧!


平淡有趣


嫁給債主吧,那麼這些債務隨之消失了,既然一個人願意借給你二十萬元,證明他真的有心幫助你,而且這份感情很很認真的,希望你不要錯過這次機會的。


老貓身敏


張勇就說,平臺不斷進化,新的平臺總會出現,每個人都是平臺,都可能是彼此的利益相關者。真正重要的是,能否分享共同使命,並付諸行動、兌現使命,這才是平臺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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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亮他人提升自己


給人家寫個還款計劃,努力還錢,30萬不算多,這一生能還清。




叢輝


打工,誠懇的說出自己的處境,每個月工資發了直接把工資條拿給他看,大部分用來償還給他,相信在沒有辦法之下他應該不會逼得太急。


大家都是段子手


其實你這是兩個問題,一是欠你合夥人的錢,二是你還有銀行或者其他貸款。我個人建議:

1.欠條是你因為合夥人撤資欠的,你先和你合夥人協商一是金額二是還款時限,他不願意他去起訴,法院會進行調解的,合夥人拿著欠條法院也會要求他舉證欠條的緣由,這是民事糾紛

2.你欠銀行的錢趕緊給對方協商延遲還款

3.眼下你主要任務是想法設法增加你的營業收入,一是靠自己想盡辦法提高經營收入;二是可以招募有能力的合夥人,雙方達成合夥的利潤收入分成;三是儘可能控制支出;四萬不得已只能把現有投資轉讓


努力了就會有


盲目投資,盲目負責,學習合夥人章程,找合夥人好好談談,確認責任範圍。“苟輕諾必寡信”,不該承諾的承諾了是無知,知道“無知”還執行就是“愚痴”了。各負其責其實是對對方人格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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