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股东南京创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创毅”)的股份减持计划,详情请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南京创毅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股份。其中:

1、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则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13,905,260股,不超过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16,536,965股,不超过总股本的4%,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合计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若公司于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止2020年1月23日,南京创毅减持计划期限届满。2020年1月22日,南京创毅向公司发送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通知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南京创毅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通知函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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