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医药费个人垫付,现在社保把钱打到公司帐户,公司不返还给个人怎么办?

自由自在米河


的确存在这个问题。目前,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前的医疗费用需要用人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先行垫付,待认定工伤后,再由单位办事人员到社保部门进行手工报销,经过审核后,符合规定的费用会打到用人单位的账户上。如果是个人垫付的,单位应将费用转交给个人。如果没有给个人,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如果没有得到仲裁部门支持的好,还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

当然,现在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有的地方社保部门已经开始研究新的举措。比如,北京已将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直接打到个人账户上,以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燕子她哥


楼主你好,工伤治疗期间医药费是由个人来垫付的,现在社保把钱打到了公司账户公司不返还给个人怎么办?那么很明显工伤治疗期间医药费如果是由个人垫付的话,那么这个钱就应该返还给个人,只要是你提供相应的发票证据,这个钱是由你自己来自费支出的,那么企业单位是没有理由来拒绝支付我们工伤的这个医药费的。

所以说你首先应该和企业单位面谈商量来解决这个问题,提供相应的票据,那么这个票据当中有显示多少的钱的金额,那么这个金额作为企业单位来说,都应该无条件的来返还给个人,因为毕竟是工伤基金发生的这种受伤的伤害,而且所产生的医药费用也是我们个人来自行垫付的,所以说企业单位是没有理由来拒绝返还给个人的。

那么确实不返还的话,我们只能够申请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了,由劳动监察大队出面来解决这个问题,情况属实,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劳动监察大队会责令企业单位按照限定的期限之内返还给我们个人,那么这样的话也是可以的。


社保小达人


不存在这个问题。去办理医疗费报销时,规定是要单位社保专员,工伤员工本人一起在现场签名才有效的,


钰铃20180710


像这种情况,首先可以找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未果的前提下,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仲裁,如果仲裁还没有结果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坏的结果就是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特殊原因的话应该在仲裁环节就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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