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属于公益二类的高校在编人员,编制还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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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都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分类改革要求,下一步将取消事业编制转为聘用制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这是为了激发高校和医院人才交流,更好低服务教育和医疗。不过基于高校和医院的公益服务职能,原在编人员取消编制后,单位仍将保留事业属性,接受上级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

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全国试点,只有少数地方进行了改革,其他大部分地区的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仍在观望中。据说,因为取消编制后意见比较大,加上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此前已经在试点推进改革的部分地区已经叫停了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取消事业编制的做法。下一步,各地是否会继续按照此前的要求推进改革,不得而知。

不过不管是不是会改革,原有编制都是好事。没有改革,编制人员按照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各种待遇;改革了,也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处理,原来有编制的,取消事业编制后只不过由注册制改为了备案制,享受的待遇其实和原来的一样,并没有什么变化。而如果没有事业编制,则完全按照改革后的合同制方式处理,工资待遇没有原在编人员有保障,甚至还回存在较大差距。这是在编和不在编最大的区别。编制的最大好处即体现在这里。

一句话,编制肯定有用,而且有编肯定比没编好。


80后小公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高校等非基础教育事业机构,划分为公益二类。2017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又明确规定,“高校、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取消编制,保留事业单位属性”,之后又相继在北京部分高校实行了改革试点。

高校取消编制,由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岗位,只需要在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即可,原编制回收后另做他用。编制备案制,实际上就是取消了原来的编制管理,实行合同制管理。部分高校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也就是说原来使用编制的人员继续使用编制,直至退休,而新进人员一律不使用编制,实行合同化管理。事实证明,这种过渡性措施,不仅违背了改革原则,而且有违公平公正原则,是行不通的。

高校取消编制后,由人事、财政、编制、教育主管部门等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制度有效可行的人事管理、岗位聘用、工资分配、绩效考核等制度,实行按劳分配、同工同酬,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高校教职人员的敬业精神,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同时增强人员流动性,打破铁饭碗和“大锅饭”制度,有利于提高高校竞争力,增强高校教育质量。


职言管语


不管到什么时候编制都是有用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也属于事业单位,编制是事业编制,公益二类的高校编制当然有用啊。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后,行政类事业单位会取消行政职能,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会逐步转变成企业。将来的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不再从事生产经营类职能,比如,一些具有执法权力的事业单位会取消执法职能,有关人员通过考试考核后会转为公务员;政府下属的招待所等单位会转变成企业,不再保留事业编制。也就是说以后的事业单位经过改革后会逐步只剩下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面向社会公众的基本公共服务。

如果事业单位取消了事业编制转为企业管理,那么在企业就没有编制的说法了,但是不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还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都属于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仍然是事业编制,那么对事业单位而言事业编制当然是最重要的了。就拿高校来说,现在已经有一部分学校改为了编制备案管理,但是大部分学校还是属于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公益二类的高校事业编制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编制是没有区别的,单位人员都由财政供养,晋升途径包括管理岗位的晋升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晋升。

对于那些编制备案管理的学校或者医院,实际上和正式在编人员的待遇基本是没有区别的,但是这部分人员是没有编制的。就目前来说,有编制人员肯定是有保障的,没有编制的人员保障能力相对就会差一些。

所以说,作为公益二类的高校,人员编制仍然属于事业编制,编制肯定是有很大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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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直遴选


目前网上到处都在说事业单位改革,改革是肯定会改的,但是具体文件目前都还没有出来,我的意见是你还是按目前的状态走一步算一步,毕竟总不能因为改革不工作了吧,至少目前都还是有编制的,能保留就保留吧。

现在事业单位改革,说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可能转变为公务员,然后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的都没具体出文。我们这里是医改的排头兵,医院是已经取消编制,采用聘用制了,据说学校以后也是取消事业编制,但是这个学校级别又没有明确说明,是否高校继续保留呢还是未知数。

取消事业编制后,说实话对医生老师等技术人员是有好处的,很明显就是待遇提高了好多,本来事业编升迁可能性比较小,那还不如拿着高薪更有意义呢,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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