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第三胎,产假、保险会“受罚”吗?


超生第三胎,产假、保险会“受罚”吗?

二胎的开放,让不少家庭实现了儿女双全的梦想,更有人锦上添花,想让这份喜悦翻倍。


但是,生三胎依旧属于“超生”,除了面临罚款之外,产假、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等会受到影响吗?

超生第三胎,产假、保险会“受罚”吗?

超生可以享受产假

小李怀孕已有八个多月,遂向单位人事部门递交休产假申请。但几天后,人事部却回复小李说,这已经是她的第三胎了,因为违反国家政策,所以不批准产假。

超生三胎违反国家生育政策是没错,但法律并未规定超生不可享受产假。所以,小李可以与公司进一步沟通,如未得到解决,还可向有关部门申诉维权。依据在这里↓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可以看出,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超生孕妇做出不准休产假的例外性规定。所以,超生

孕妇仍享有至少九十天的产假权利。

但,要注意的是↓

因超生属于违反生育政策,故无法享有

1、男方陪产假2、各地对晚婚晚育额外奖励的产假
超生第三胎,产假、保险会“受罚”吗?

超生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生育保险的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贯彻,如此一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并且,各地出台的相关规定也都有明确此项,具体可查询当地规定。

超生无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其实,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可以算是一回事。对于符合生育政策的女职工来说,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则由公司依规发放产假工资。所以,对女职工来说,这两个是同一笔钱,不会获得2份,企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而上面已明确因超生违反生育政策,不能享受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女职工一样的生育保险待遇,故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也不能享受。此外,还包括超生的生育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等,均需自理。

超生第三胎,产假、保险会“受罚”吗?

儿女成群固然好,但遵守国家生育政策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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