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跨地區調動有多難?想聽聽各位前輩的經歷?

夏雨憑時節


調動有這麼幾個條件: 一,需要目前所在的單位(簡稱A單位)的領導同意你調出,如果你目前在試用期,或者肩負某項未完成的重要任務等等,原單位可能不會允許你離開。二,需要找到合適的下家,這需要通過自己的運作,通過自己的親戚朋友等等關係進行聯繫。並且一般需要對方單位召開班子會議進行明確,並且同意接收。三,需要對方單位的編辦部門特別是編委主要領導簽字同意。這需要通盤考慮該地區編制情況,如果該地區公務員已經沒有編制,那麼即便接收單位同意也可能被編制部門否決。四,需要兩地的組織部門辦理手續。如果跨省,需要經過兩個省委組織部門。如果其中一方的組織部門不同意調離或不同意接收。那麼調動也不會成功。


撫順華圖


我一直生活在西部的一個省會城市。2004年11月,我實習結束後,被分配到省會郊縣的一個基層單位工作。這個基層部門是市屬單位,是我們局一個處在郊縣的科級單位。我在那工作了近四年。其實,離家不是很遠,也只有40公里。調了幾次,但就是調不回來,一段時間很急躁。2009年,我們局為了充實一個處的工作,從全局調人,由於時間緊,任務重,不需要所在的處同意。我向局人事部門寫了請調報告,很快回到了城裡。應當說,我以前所在的處福利相對好一些,同學勸我別去,但是我為了回城,還是去了。回來後,由於這個處大學生少,自己也還算勤快,就留到了處機關。回想起來,有時機遇很重要。


MIC1979


可以調,但是比較難,之所以講難,主要是涉及兩個不同的地方,要走兩個不同地方的調動程序。

至於其他方面,與在同一個地方內部的單位之間的調動別無兩樣。



具體步驟是:

第一,你本人同時向所在地和接受地的組織人事部門提出調動申請,遞交調動申請書和相關證明自己身份的附件資料。

第二,由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將你的申請事宜提交組織人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確定是否接受你調入,這個會議一般是由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有些地方是由黨委書記主持。

第三,如果組織人事會議確定接受你調入,那麼組織人事部門會向你所在地的組織人事部門送達“商調函”。

第四,你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商調函”徵求你本人意見(如果已經提交調動申請書則不需要再徵求意見),確認你有調動意願後,將此事項提交組織人事專題會議研究。

第五,如果會議同意你調出,那麼會將意見及時回覆給接受地的組織人事部門,接受地組織人事再次提交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安排具體接受你的單位和崗位。



第六,接受地組織人事部門根據研究意見下文,並送達你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根據本地本地研究意見和對方文件下調動文件,通知相關單位和你本人辦理工作調動手續。

第七,你本人拿著調動文件,到自己單位、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開具工資介紹信;是黨員的到支部和當地機關工委同步辦理組織關係轉接手續 ;到公積金管理部門、財政局、醫保局、社保局等辦理“五險一金”轉接手續。

第八,拿著第七條所列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接受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入職手續,開始上班。



其他需要注意的幾個事項:

一是你必須達到服務年限。公務員考試時,對你報考的崗位一般都要服務年限的規定,一般3至5年不等,服務期未滿是不能調動的。所以,要申請調動,首先要看自己是否達到了服務年限。有一些地方的做法比較靈活,如果服務年限不夠,可以按照未足年限繳納一定的違約金。

二是你必須有充足的理由。要麼是夫妻兩地分居;要麼是父母小孩需要照顧;要麼是工作實際需要,工作需要既要說是自己發展的需要,更要強調自己會為對方帶來的作用,總之理由要充足。可以找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彙報清楚,也可以找當地相關領導直接彙報清楚。


槳再手


公務員跨地區調動真的很難,因為跨地區調動涉及到的關係有很多,所以說最初報考公務員崗位的時候,就要想清楚將來會不會涉及到調動。

公務員跨地區調動現在一般有兩種方式:

第一種方式就是通過公務員公開遴選。之前公務員跨地區調動還可以考慮參加公務員考試,但是從2015年之後,國家公務員已經禁止在職公務員報考國家公務員考試,各省市公務員招錄也從2016年開始禁止了在職公務員報考公務員考試。現在也就只有公務員遴選可以實現跨地區調動,但是很多地區的遴選都只針對本地區的在職公務員,其他地區的公務員是不可以報考的。

第二種方式就是大家熟知的個別調動。個別調動只能是通過你個人的能力和社會關係。因為兩個地區之間的公務員調動會涉及到很多領導和很多部門,只有把這些領導和部門之間的關係協調好了,你才有可能進行調動。比如兩個縣之間如果想調動的話,一般需要調入地組織人事部門的同意,還需要找一個接收單位,還需要主管縣領導以及常務副縣長以及縣長和書記的同意。所以說,如果你想通過個別調動的話,那隻能是看你的社會關係了。

總之,公務員跨地區調動真的很難,所以在你最初報考崗位的時候一定要想到這個問題,否則將來你想調動了卻又面臨著層層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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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直遴選


國家公務員跨地區調動有多難?想聽聽各位前輩的經歷?

關於這個問題所提的調動,當然是指那些普通公務員的調動,因為如果是領導幹部本身的異動,那隻要一紙文件,相對容易得多。

就這個問題,大概可以從以下方面來回答:

第一,對於“領導”而言,這個調動一般很簡單。所謂領導,也有兩個層面。一方面,如果自己是領導,不光是自己調動簡單,而且連自己的配偶調動也相對容易,這是一種隱形的照顧。什麼是領導?一般來說,指的是副處級以上。

另一方面,當然也有自己不是領導,而只是普通公務員的,那麼就得看讓你調動的領導。如果這個領導非要調動你,是沒有多大問題的,或者是自己親友當中有關係、背景在當領導,也是沒有多大問題的。

歸根結底,自己是領導,或者領導需要你,那麼就相對容易。

第二,對於普通公務員而言,沒有領導真心幫助,調動是千難萬難。我接觸過不少科級的公務員,自己調到上級部門後,可是配偶卻一直無法完成調動。

對於這樣的調動,體制內稱之為逆向流動,沒有很多的路徑與機會,除了參加公務員考試之外,即使是遴選也是少之又少,加之有的遴選可能已經內定。而公務員考試畢竟有太多的限制,也有越來越大的競爭。

有這樣一對夫妻,丈夫調到上級部門快十年了,是一名普通公務員,妻子一直還在縣城某公務員部門,長期分居。找了很多路徑,也想了很多辦法,但至今沒有完成調動,夫妻一直分居。畢竟這種調動,既要找到領導同意,還得用人單位接受,想想都不容易。

加上這些年屢屢遭遇政策因素,比如機構改革凍結編制,比如機構人員存在問題整改時,也是凍結編制。這些一刀切做法,也讓那些調動屢屢擱淺。

第三,優化遴選渠道,考慮夫妻分居因素,打開流動通道。跨地區之間的調動,應該有一條正常的開放的通道。

一方面讓有才能者可以自由流動,只要有單位有編制可以接收。這就需要建立常態化的遴選渠道,應該像公務員考試那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人才的活力在於流動,只有充分流動起來,才能實現人盡其用。一是可以讓有才者找到適合自己的地方;二是可以讓用人單位在用人方面更加公平公正,而不是一潭死水,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否則就可能留不住人。

再一個方面,在公務員調動方面,應該考慮夫妻分居因素。在這方面,目前主要照顧的是領導幹部,其他普通公務員基本上沒有考慮,如果沒有了公開考試這條路徑,只能靠個人去走關係、託人情。除非你在年輕的時候,靠自己的考試去完成,年齡大了,就別想著調動了。

前段時間,河南欒川發佈異地公務員可申請調動回家鄉工作的公告,引來不少異地公務員的共鳴。這是一個良好的信號。一者,解決在外孤獨無靠的問題;二者,如果成了家的,可以解決夫妻分居、老人贍養問題。

實際上,從這則通告可以看出,有關政策是可以解決公務員流動問題的,關鍵在於思想要解放,要建立人才自由流動機制,多多考慮人性的因素,才能真正激發人才的活力與創造性,從而推動地方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碧翰烽


公務員跨地區可以調動嗎?答案肯定是可以的。對於市縣處級以上幹部來講,由於有地域迴避政策,提拔副處以上幹部,大多都會在同市轄區以內的其他縣區任職,或者在市場任職。提對於省市司局級幹部,則以全省範圍內異地任職為主,或者在省直機關任職。行政級別越高的幹部,異地任職的機會越多。

除了領導幹部,普通公務員想要實現異地任職,相對是比較困難的。對於正科級以下幹部,無論是縣區幹部想去市級其他縣區任職,或者去市直乃至省直任職,都非常不容易,需要有特殊的機緣。還有一種是參加公選,這主要是指一些比較年輕的幹部,學歷高、綜合素養高,在遴選或者公選過程中,就非常有優勢,可以籍此機會赴異地任職,還可以提升職級。除此而外,想要異地任職,主要是接收地有空缺崗位和編制,接收地單位同意,並申請經人事或者組織部門同意,才能實現異地任職,這對於醫務工作者、中小學教師等專業技術人員來講,相對容易,也比較常見,但公務員就非常少了。尤其是跨省調動,程序更復雜,難度更大。如果接收地同意,根據接收地逐級對接,最後經原單位所在的地區人社或者組織部門同意,並經編辦、財政局批准,才可以辦理調動手續。除此而外,還可以通過對調的方式,實現跨地區調動。

根據最新的報道,各地為了爭奪人才,不僅有人才引進計劃,現在又有了鼓勵公務員和事業人員回鄉就業的政策。河南等地出臺了新政策,為了加快家鄉發展,鼓勵在異地任職的公務員或者有專業技術的事業人員,主動回鄉任職。“鄉村振興戰略”也推動公職人員通過一定程序回原籍參加鄉村幹部競選,並要求當地政府出臺相應補貼、補助政策,使回鄉任職的公職人員回得來、留得住。回鄉任職,對於在外地工作的公職人員來講,又多了一條跨地區調動的路子。不過其實際操作程序的難易,以及能起到的作用,還有待政策落地後才見分效。



職言管語


很多人考進公務員後,希望能夠調動到其他地方,這個難度肯定是很大的,沒有同一個地區調動容易。為什麼呢,一般來說,調動有這麼幾個條件: 一,需要目前所在的單位(簡稱A單位)的領導同意你調出,如果你目前在試用期,或者肩負某項未完成的重要任務等等,原單位可能不會允許你離開。二,需要找到合適的下家,這需要通過自己的運作,通過自己的親戚朋友等等關係進行聯繫。並且一般需要對方單位召開班子會議進行明確,並且同意接收。三,需要對方單位的編辦部門特別是編委主要領導簽字同意。這需要通盤考慮該地區編制情況,如果該地區公務員已經沒有編制,那麼即便接收單位同意也可能被編制部門否決。四,需要兩地的組織部門辦理手續。如果跨省,需要經過兩個省委組織部門。如果其中一方的組織部門不同意調離或不同意接收。那麼調動也不會成功。總之,異地調離的關鍵點在於接收單位,總體來說,如果接收單位同意接收,那麼這個事情就已經成功了70%,剩下的大部分是程序上的問題和手續上的問題。


Poseidon01


其實說難也難,說不難也不難,關鍵點在於人。懂?

我聽說過簽了五年服務年限,通過家裡親戚,一轉正就從中直部門轉地方政府的。

還聽說過有人滿了五年,未經單位允許報考其他單位遴選,結果政審調檔的時候單位把他活活拖死的。

按程序來,是相當簡單的,調入單位所屬的組織或人事部門向調出單位所屬的組織或人事部門發調檔函。調出單位所屬組織或人事部門簽字同意,辦理相關移交手續。最後調入單位所屬的組織或人事部門向調出單位所屬的組織或人事部門發調令,就可以走人了。

不過,一切事在“人”為!祝你好運!


官場筆記


公務員跨地區調動非常難,難到你只能想想而已。

這種調動,從現實看,最近有極少數涉及人才引進政策,但只限於回原籍,條件比較苛刻,而且只在經濟欠發達地區。

從政策看,這種調動雖然理論上可行,但需要具備的條件註定了一般人很難實現。在調動上,需要兩地接受單位和原單位同意,還需要兩地編制人事部門同意,特別是要落實接受單位,這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沒有合適的有力度的人脈關係很難成功,這是問題中最關鍵的環節。

如果要探討,提這樣幾個建議供您參考:

一是尋找合適的理由。比如兩地分居,在政策上有這樣的照顧條件。比如符合接受單位的需要,專業或素質是接受單位、接受地區急需的等。這些條件雖然不是最重要的,但一般在調入人員時也需要一些理由,單憑人脈並不是太容易。

二是尋找有力的人脈。提出動議並被接受單位同意是這種調動的關鍵,這需要你自己做好這個方面的工作。當然,有合適的中間人介紹也是一個辦法。

三是個人自薦。現實中有不少這種情況,但需要你具備較好的業績,有對方感興趣的素質和能力。在沒有其他人脈資源的情況下,這個辦法不妨試一下,遇到惜才的領導的運氣也是有的。


公考小助理


首先入職單位同意放人。

1:調入單位有編空缺並同意調入。

2:個人申請調入向政府主曾人事常務同意。(有個別地方須經常委會同意)

3:拿政府批覆意見人力資源局公務員科辦理商調整。現在公務員歸組織部管理應在組織部門發函商調。

4:個人到原單位由組織或人事部門將入職所有材料寄往調入地方管理部門,經核實身份無誤後簽發正式調令。

5:收到調令後個人在原單位辦理調離相關手續。

6:個人隨調令到入職地方相關部門辦理調入手續。

7:其中編辦也要辦理相關手續,這樣入職單位人事可到相關部門辦理檔案轉入入職單位。如工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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