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有的乞丐寫的字很漂亮,為什麼成不了書法家?

李老師愛學習


首先回答題主的問題,街頭寫字的一般並不是乞丐,只是刻意的裝扮,以達到令人憐憫,甘願掏錢的效果。

對於這種街頭的寫字的人,我個人給予一箇中肯的評價,這類人算是街頭文化的“從業者”,和藝術無關,更不能稱之為書法家。

這類“街頭文化從業者”所寫出的字都是以臨摹為主,拘泥形式,沒有任何靈性和創造性,所以根本不能稱之為“藝術”,與書法家更是有云泥之別。

我要聲明,我是尊重“街頭文化從業者”的,沒有任何貶損的意思,因為當你真正的瞭解了書法家的創作過程,就會明白,優秀的書法是多麼的寶貴。

我在現實中也和很多書法家交流過,我就來說說一位真正的書法家怎樣創作一副好的作品。

“字”的謀篇佈局

謀篇佈局指的是一件作品的整體結構,包括內容、形式、布白等,也就是所謂的章法。就是使字與字、行與行上下相承、左右相輔、互相照應、安排成篇的方法。

常見的書法章法有十幾種,比如有行有列式、無行有列式、有行無列式、對聯式等等,這裡就不一一贅述了。

“字”的運筆方式

通常的運筆方法包括:起收、陰陽、方圓、順逆、提按、遲速、轉折、藏露、駐搶、導頓、衄挫等等

書法家在創作時,通常都會提前想好整篇作品的運筆方式,甚至會多次練習推敲,已達到理想的藝術效果。

字體的選擇

書法作品常見的字體形式包括:真(楷體)、草(草書)、隸(隸書)、篆(篆書),創作之前,書法家也會根據所寫內容的意境表達、藝術效果等方面慎重選擇字體。

字的筆墨使用

書法作品常見的用墨方式包括:焦墨、濃墨、淺墨,凡是好的書法作品,都要講究筆墨的濃淡使用。

墨須濃而不凝,凝則筆畫呆板

墨須淡而不死,因為死則傷神

因此,一副好的書法作品要做到墨濃淡適宜、燥潤相雜。

綜上所述,成為一名書法家,創作一副優秀的作品,需要付出非常大的努力,同時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書法家的

內在修養,越是書法名家,其內在修養越高

那麼我們還需要拿“街頭的書法從業者”和真正的書法家做作對比麼?答案已經顯而易見了!


文章最後奉上朋友贈與的書法作品,大家共同欣賞!


多寶笑談,談笑古今!如有不同見解,請留言評論,感謝大家!


多寶笑談


寫字漂亮就一定能成書法家嗎?不一定,何況是一個街頭的乞丐,要想成為一個書法家,更是難上加難。要想在當今社會混成一個書法家,需要做到以下三點,其中兩點是街頭的乞丐很難做到的:

第一,書法的技法要嫻熟

很多流落街頭的乞丐,靠在大街上寫字,獲得群眾的打賞,這種行為其實也不能說是乞討了,他也是靠賣藝為生。國外也有很多流浪的藝人,靠在街邊表演手藝,獲得路人打賞為生的。

這樣的流浪藝人往往都是著紮實的基本功,但真正靠書法來維持生計的畢竟不是很多,有些流浪者拿個粉筆在地上寫字,寫的最多的都是美術字,算不上書法。

書法當中,入門一般都是學習楷書或者隸書入手,因此把楷書學的工工整整,寫的勻稱標準,往往都是基本功。你去一些書法培訓班看看,很多青少年只要練習書法有幾年時間的,基本上都能寫出這樣的字來,拿出來跟這些流浪藝人去比,不差多少的。

中國14億人口,練書法的人千千萬萬,能寫出這樣工整、漂亮的字的人太多了,不多說,就看看頭條上吧,高手就很多。那這些人都是書法家嗎,當然不算是,這是書法的基礎。

第二,格調要高雅,關鍵看字外功夫

書法自古就是文人雅士的閒暇雅趣,很多大書法家首先是個文人,有高深的文化修養,這些內在的文化修養、個人審美情趣、性格都會表現在書法裡面,因此我們欣賞一幅書法作品的時候,不僅僅是看作品的技法,更要看重的是作品表現出來的神采、風韻。

在這一點來說,不要說這些流浪的藝人,就算是很多現在所謂的專業書法家,都不夠格。我們現在的書法幾乎成了一種職業,沒有文化內涵的書法家,只能稱之為“書匠”。

流浪藝人每天風餐露宿為生計奔波,與學識、修養、格調來說,都不可能會很高,因此他們創作的書法作品,看似很工整,也很勻稱漂亮,但輸在格調不高、氣韻不足。

第三,最關鍵的是社會背景

當今社會要想混個出人頭地,沒有點人脈關係,沒點背景,不要想了,書法圈裡也是這樣。現在能在書法圈裡叫的響的書法家們,看看他們背後的老師、單位、人際關係,你就知道了。

例如著名的亂書大家王冬齡,人家的老師是沙孟海、林散之,吼書大家曾翔的老師是沈鵬、劉炳森。有了這些人脈,再加上些書法功底,成為書法家就是事半功倍了。

而街頭的這些流浪藝人們,如果真有這樣的人脈關係,估計也不會淪落到街頭賣藝為生了。這點很現實。

作為街頭流浪的藝人,靠自己的手藝賺錢吃飯,沒什麼丟人的。但不管你的字寫的再好,如果沒有第二點和第三點,要當書法家幾乎不可能。

不知道各位網友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您認為字寫的好看的就是書法家嗎?街頭靠寫字討賞為生的人,還能有機會成為書法家嗎?希望看到您的中肯評論。

我是翰墨今香,喜歡的話點擊關注和紅心,翰墨在這裡給您道謝了。


翰墨今香


街頭乞丐寫的字看起來很漂亮,指的是一種視覺上的效果。就像我們看到一個人寫字很工整,比我們自己寫的字看起來更舒服,我們就會評價說:這個人寫的字很漂亮。這樣的說法顯得很外行,因為書法是一種藝術,藝術則是一種創造性的表達形式。街頭乞丐的字看起來很舒服,很漂亮,卻成不了書法家的原因,最主要的就是在於“創造性”這三個字。當然還有其他的一些因素,我們會講到。

一、街頭書法缺乏創造性

學習書法的人都知道,一開始必須臨帖。臨帖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模仿。一般模仿的對象,都是有名的書法家,比如楷書學習歐陽詢、趙孟頫、顏真卿和柳公權,行書學習王羲之、王獻之以及趙孟頫、文徵明和蘇軾等,當然也有學習蔡襄、米芾、黃庭堅等書法家的。古代著名的書法家,都有自己異常鮮明的書法風格,所以學習的對象不同,形成的書法風格也不一樣。

經過長期的臨帖,只要寫了十年八載的,一定能夠小有所成,具備一定的書法功底。至少對於自己熟悉的書法風格,能夠寫到以假亂真的地步。到了這個程度,一般人就止步不前了,因為再往前一步,就是“創作”。寫字好的人和書法家的區別,最明顯的就是能不能實現創造,形成自己獨特的風格,擺脫長期臨帖形成的窠臼。

街頭書法,不僅僅是街頭乞丐,還有每天在公園裡寫大字的大爺,他們為什麼成不了書法家。因為他們只是在重複一種“好看的字”,自己卻沒有任何創造性。他們不是書法創作,最多算是書法複印。這種工作,打印機就能夠完成了。能夠被機器所取代的東西,也就沒有任何藝術價值了。

二、乞丐書法沒有潛在價值

所謂“潛在價值”,也就是名人效應。一個乞丐寫的字,和一個流量明星寫的字,前者寫的整齊美觀大方,後者寫的凌亂不堪毫無美感,但是你還是會選擇後者。因為你看中的不是字本身的價值,而是那張紙背後那個人所帶來的價值。

所以,如果一個人流浪街頭,他就失去了潛在價值。無論他寫的字有多麼漂亮,就算是符合了我們第一條提出的要求,具備一定的藝術創造性,也不會有市場需求。只有人出名了,你的字才會出名,而不是你的字出名了,你的人會跟著出名。街頭乞丐在街上寫字,說白了還是乞討的一種形式。很多人可能會以“賣藝維生”來感動自己,其實壓根不可能,一個乞丐不可能通過賣字來實現人生的逆襲,改變自己流落街頭的處境。

同樣的道理,為什麼我們不提倡年輕人去練習書法?因為練習書法需要花費太多的時間,即使你勤學苦練,年復一年,終於小有所成,但是籍籍無名的你,誰會要收藏你的字呢?你只能在其他方面有所建樹,成為了所謂的社會名人或者文化名人,才會為自己的字帶來潛在的收藏價值。

三、街頭書法缺少內在的精氣神

書畫同源,也就是說書法和國畫時一樣的道理。每一幅作品裡面,其實頭蘊藏著創作者的精氣神。我們經常所字如其人,並非沒有道理。一個人的氣質,時能夠通過他的字反映出來的。書法和繪畫這樣的藝術創作,通常都是在比較輕鬆愉悅的氛圍裡產生的。如果一個人連下一頓飯能不能吃飽,今天晚上睡哪裡這樣涉及個人生存的問題都不能解決,我們又怎麼能夠指望他在藝術上實現創作呢?


所以我們看街頭書法,尤其是乞丐書法,雖然視覺上覺得整齊美觀,但是他們的字,往往都顯得拘謹侷促,缺乏一種灑脫放縱的藝術氣質。沒有內在的精氣神,和真正的書法家比起來,可謂一個地下,一個天上,完全不在一個層次上。

什麼身殘志堅,安貧樂道,不存在的。一個人無論是身體還是生存上存在缺陷,只要他的感知能力正常,他的內心一定是自卑的。都到了淪落街頭乞討的程度,內心的自卑可想而知。長期壓抑的環境和生存壓力,已經讓他們的內心呈現不同程度的扭曲。這樣的人,他們寫出來的字,或許對自己而言有一定的價值,對別人來說就毫無意義了。

以上就是街頭乞丐的字雖然很漂亮,卻不能成為書法家的原因。當然,還有其他的一些因素,比如他們寫的字沒法保留下來,或者即使具有一定的藝術價值,也得不到欣賞和認可。最重要的是,他們沒有辦法賦予自己的作品以意義,沒有意義的藝術作品毫無價值可言。

談了這麼多,沒有看不起街頭書法和對乞丐的歧視意味。他們能夠在惡劣的壞境下寫出比很多人漂亮的字,已經很 了不起了。作為一項生存技能,或者說賣藝維生的本身,也就足夠了。不要幻想從街頭乞丐中走出藝術大師,這是不可能的。



END.


博書


我給大家講個故事。13年有個玉器店的老闆想問我借10萬元錢,提出用5、6塊玉石做抵押,我也不太懂這玩意,當時就在他店裡現場又加了一個玉墜,標價30萬元,加上之前的5、6塊,共計60多萬元。

我想著差不多了,但靈機一動,又對他說,讓他派一個人,和我一起拿著這號稱60多萬的玉到我一個懂玉的同學那裡估估價,他也同意了。結果到我同學那裡,我同學說,那些玉合一起不超過5萬元,他是準備不幹了,甩貨呢,別上當。聽同學這麼說,這筆錢我就沒借給他。

結果等兩週左右我經過那個玉器店,店面已經轉讓給別人了,正在裝修呢,好險。

所謂的書法,大概也如此。


海天234177719


所有的家們都是圈子裡的事,一套紅木傢俱擺在富人家裡那就是風雅,韻味。在窮人家裡,再值錢也只是個說辭,為什麼,很簡單,窮人在忙著餬口呢,即使懂也沒時間沒心情沒機會去雅,當然會有人說可以賣掉換錢,你相信一樣的傢俱在窮人手裡會賣出個好價錢嗎,原因不言自明。寫字也是一樣,一樣的字在不同人的手裡價值是不一樣的,這社會更何況那些家們的水分到底有多大,誰也不知道,花幾千塊就可以印一大批宣傳資料,散發出去,美其名曰什麼什麼家了,不信你可以隨便找,你周圍一定有一些這家那家,乞丐不行,還得吃飯呢,如果你讓他西裝革履,奔馳寶馬,宣紙上再去寫,再裱起來,會有七成人改變評價。其他任何事情都一樣,不然哪來的笑貧不笑娼一說呢,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驛動星期六


人無貴賤,字有高低。如果真的從字來評判,街頭藝人也不一定不能稱其為書法家。只是他們一沒錢,二沒人,身份卑微,真要是成為書法家會讓有些人心裡不舒服,覺得有辱斯文。另外,當今書協,怪相叢生,有噴射字,有漁網字,有插鼻孔裡寫字的,還有光著屁股在紙上滾的,所謂大家名人,一個個標新立異,譁眾取寵,美其名曰藝術創新。這些人把持著評判權、話語權,拉幫結派、結黨營私、心胸狹隘,鼠目寸光,怎容得街頭賣藝的無名之輩在藝術這口鍋裡和他們分一杯羹呢!長此以往,書法藝術畢將斷送在這些鼠輩之手。


盛世南迦


“大師在流浪,小丑在殿堂”想必這已經是現在這個的社會大多數人所認為的觀點,那麼為什麼我們會擁有這種思想呢?

可想而知,我們都被現實的表相所迷惑著,為什麼這樣說,因為最近,我們看到街頭有的乞丐寫的字很漂亮,為什麼成不了書法家?而我們所謂的書法家卻在大雅之堂,用他那滿腹經綸做一些我們不能理解的事,比如:閉眼一通亂寫,噴墨,射墨等等。

這些在我們常人看來難以理解,而被他們稱之為藝術,這時候我們就會想這就是藝術?這不是三歲小孩都會的東西嗎?我上我也行,因此,我們把街頭乞丐所寫的字和大師所舞弄的字相對比,以我們的觀點來看,乞丐所寫的字是我們大多數人接受了的,因為他板正,漂亮,而且對仗也很工整,這就造成我們的這種觀點“大師在流浪,小丑在殿堂”。

那麼我們的問題就來了,流浪的乞丐,為什麼成不了書法家?

明明字跡工整,漂亮,還贏的我們這些吃瓜群眾的認可,怎麼書法的殿堂就沒有他們的一席之位呢?用這方面專家的話來說,他們從一開始就是缺少書法文化的真正內涵,他們所做的只是一味的模仿,想想他們為什麼會成為乞丐!然後再想想大師為什麼能成為大師,這就可想而知了。

  • 以文化修養來說:

乞丐從小到大並沒有接受很好的教育,否則他們也不會走上乞討這條路,既然沒有良好的教育,這也就代表他們所寫出來的字,他們並不明白其中的內涵,只是一味的模仿,要知道唐宋元明清幾代的大書法家,那一個不是有深厚的文化修養,而進行的行書之路。

  • 以文化創造來說:

這些乞丐是缺少良好的文化修養教育的,他們是屬於這樣的一批人,因此他們只會模仿,而不能對其進行二次創作,因為本身缺乏深厚的文化功底,對其本人造成不能更深層的探究書法的各種涵義,以及不能對其模仿的書法所進行突破,形成自己獨有的風格,這也是成不了書法家的原因之一。

無論古今書法家,雖然都是先模仿,但他們深知模仿終究不是自己的,所以努力自成一體,所以成為了真正的大師,潛心鑽研,自成一體,終得苦果,這才是大師之路。

  • 以文化目的來說:

街頭流浪的乞丐,從字面中我們也能知道他們都是吃了上頓沒下頓的人,有的可能只撿垃圾吃,他們所追求的只能是他人的施捨,以此來填飽肚子,至於獲得某某獎項榮譽我覺得他們不會去想的。如果不能獲得金錢,他們就會覺得他們所做的毫無意義。

雖然大師在舞弄筆墨,但可以排除並不是所有的大師都為財而做,大師在沒有成為大師之前,一定是勤學苦練,刻苦專研,在成為大師之後,可能一時興起,做出荒唐之事,但我們因此並不能否定他的成就,畢竟,我們應該理性對待問題,客觀的對待。

網上最近有這麼一出事,說的是一個車主停車佔車位,佔了四個車位,引起其他業主不滿,但在後來車主澄清事因後,人家是買了四套房子和四個車位,所以怎麼停車人家願意怎麼停就怎麼停,這就是所謂的“有錢任性”。為何大師不能任性一把,非得規規矩矩?

所以我們說街頭流浪的乞丐,即使寫的一手好看的字,也不能登大雅之堂,不能成為書法家的原因就在這裡面了,“大師在流浪,小丑在殿堂”的觀點也會不攻自破。


小小嬴政


街頭有的乞丐寫的字很漂亮,為什麼成不了書法家?

——淺議街頭藝人寫字和書法家的區別

我們時常在公園、人行道上,看見有的人用不同類型的書寫工具,寫出很漂亮的字,還有的寫出了藝術字,甚至有的字被收入方正字庫,以供其他人打字的時候使用。如下圖

但這些字再漂亮,也只能歸入寫字範疇,這些寫字的人也不能成為書法家。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他們寫的字,比較刻板,雕琢成分居多,雖然有一定的技法和功夫,但其作品只有表現力,而無生命力,同時這些人身份卑微,生活在社會底層,沒有名氣,文化水平也高不到哪裡去,如果裝裱出來也沒有人要。所以他們寫字展示出來的東西,和賣藝人一樣。

而想成為一名書法家,首先他要是一名對中華傳統文化的傳承者。無論是上追漢魏晉,宋元明,還是近代名家經典字帖,亦或是研習石刻、金文,大小纂,隸正草等,都要經過描紅,臨摹,脫帖,融合各體書法,最終形成自己的書法風格,並被社會所承認。其次,在數十年的不懈練習過程中,要學習中國古典文化,以提升自己的藝術素養,並潛移默化地將這些文化知識,融入自己作品的字裡行間,形成一種書卷氣,讓觀摩者看後,有一種精神方面的享受,或是震撼力。而上述這些東西,不是街頭寫字匠所能達到的水準。

同時,書法家還要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和名望,如王羲之官至秘書郎,寧遠將軍,江州刺史等。柳公權是唐中期書法家,詩人,官居侍書,歷仕七朝,官至太子少師。等等。

還有一個關鍵的問題,書法家成名前,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需要有很多筆墨紙硯支持其練習,還需要參加不同的筆會 、展覽,和不同書家交流、觀摩,這些都需要一定經濟實力做支撐。

要麼能拜倒名師,投其名下,成為書法家的可能性極大(中國人講究師承)。當然了,名人書法另當別論。

從上述兩個方面討論的,街頭寫字藝人和書法家的情況來看,街頭寫字藝人成不了書法家,是有一定原因的。這只是我的個見,希望大家參與討論,並關注和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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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為什麼?是不行,還要去拜名師。土產品拿不出手的,必須要高檔的包裝,才能賣出更高的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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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家只是一種稱乎而已,他不是科學家因發明了某種東西而被稱為某某家。

書法無非就是寫字,字是人們在漫長的生活當中紀錄生活,標明物品的一個符號,一個永遠不變的符號,謂之"法"。

非要把它說成家總覺得有失公允,因他們只是照著寫增加了許多個人意願卻沒有發明,只有寫的好和寫不好一說,焉能稱家,若非要稱家的話以什麼做尺度,怎樣評判夠不夠家,古人從來沒把字寫的好的稱為家,它只不過是當代人為了名利帶上的王冠罷了。

寫字或叫書法只是一個很正常的文事活動,為什麼偏要給它這樣或哪樣的說辭吶?醒醒吧書法家們。

乞丐寫字和官宦富豪寫字都是寫字,都是文事活動而已,沒必要吵的翻天覆地的。

個人觀點,勸當噴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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