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年曆史的泰國國王王位是如何繼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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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泰國王室是1782年拉瑪一世帕佛陀約華朱拉洛創立的扎克里王朝,是當今世界歷史傳承悠久的幾個國家王室之一,流傳至今已經有十代,現任泰王名叫瑪哈·哇集拉隆功,王號拉瑪十世,2016年繼位,2019年獲得國王加冕。

800年曆史的泰國國王王位是如何繼承的?

拉瑪一世到拉瑪九世

泰國的王權制度形成於13世紀,當時由斯里·因德雷迪蒂亞創立的素可泰王朝,從13世紀開始一直到20世紀70年代,儘管經歷了1350年-1767年的阿瑜陀耶王朝和1782至今的扎克里王朝,但泰國王室的繼承製度就是一直傳男不傳女,只允許王子立為王儲,不允許公主參與繼承。

泰國的王權繼承自王權制度形成開始就形成了不成文的規定,後來以法令形式存在,這主要分為三個階段:《三印法》階段、《1924宮殿繼承法》階段和《1974泰國憲法》階段。

800年曆史的泰國國王王位是如何繼承的?

拉瑪一世

《三印法》階段

這一階段主要存在於大成王朝末期至扎克里王朝初期的拉瑪一世。《三印法》是泰國(暹羅)在18世紀到19世紀的主要法典,共27章。其中王權繼承屬於“พระทำนูน”也就是第二章《皇宮法》。根據這一章的規定,新國王可以是現任國王的王儲,也可以是兄弟,但均必須是王后嫡出。

後來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期的拉瑪五世時期,受到西方殖民影響,泰國引入了長子繼承製,並對《皇宮法》進行了修正,奠定了泰國王室繼承只能傳男的法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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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瑪六世

《1924宮殿繼承法》階段

這一階段主要存在於1924-1974的拉瑪六世到拉瑪九世時期,主要是近現代泰國的王權繼承體現。1924年,由於拉瑪五世的子女紛紛去世,當時的泰國(暹羅)國王拉瑪六世面臨繼承危機,於是在當年拉瑪六世瓦傑拉武德專門制定了《1924宮殿繼承法》,一共13條。

《1924宮殿繼承法》吸收了歷代泰國王室的繼承經驗教訓,將王室繼承明確化條令化,強化了國王挑選後代繼承人的權利,也對繼承人的資格與順序進行了細化,列出了從皇長子到王室成員再到次子的13種情況。並且列出了六種不合適作為繼承人的情況。

  1. 患有精神類疾病
  2. 違反法律的重罪
  3. 無法擔任佛教的守護者
  4. 已嫁給外國配偶,即原籍不是泰國的女性
  5. 被廢王儲
  6. 已經被明確宣佈排除在繼承範圍之外

在13條的最後,瓦傑拉武德還可以加入了一個排除條款,那就是禁止公主作為繼承人。

《1924宮殿繼承法》可以說是近現代泰國王室繼承規則的典範,也集歷代王室繼承的大成,有效的對繼承問題進行了全面系統的分析、判斷、細化,並且做出了明確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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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見民眾的拉瑪九世

《1974泰國憲法案》階段

隨著1932年君主專制制度被廢除,泰國進入了君主立憲制的時代。1973年在當時泰國爆發了抗議他儂政府的活動,最終迫使泰國國王拉瑪九世在1974年重新修改泰憲法。在修改的過程當中,由於拉瑪九世普密蓬·阿杜德僅有哇集拉隆功獨子,在繼承方面出現了新的危機,所以刻意加入了兩個條款,一個是允許女性成為王室繼承人,另一個則是允許修改《宮殿繼承法》。

於是在1977年泰國首次出現公主做王儲的情況,那就是第二王儲詩琳通公主,這一地位一直到今年哇集拉隆功加冕泰王而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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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的拉瑪九世

目前泰國國王繼位需要以下幾個步驟:

  • 成為王儲,在老國王卸任前沒有被廢,且滿足《宮殿繼承法》條件。
  • 老國王卸任後,由泰國政府提請王儲接受王位,王儲確定接受王位。
  • 泰國議會奏請王儲登基王位
  • 王儲確認登基,確定時間登基
  • 登基後需等待若干年加冕
800年曆史的泰國國王王位是如何繼承的?

拉瑪十世:哇集拉隆功

比如拉瑪十世哇集拉隆功登基過程就是這樣,在2016年10月13日拉瑪九世普密蓬國王去世後,隨即泰國進入攝政模式,當天樞密院主席蓬碧擔任攝政王。轉天的14日哇集拉隆功接受巴育政府的登基提請,11月29日泰國議會依照巴育政府提議,奏請皇儲殿下登基王位,於是在12月1日泰國議會議長正式奏請皇儲登基,最終在今年的5月4日正式加冕。

800年曆史的泰國國王王位是如何繼承的?

拉瑪十世登基

雖然在已經憲政化的當今泰國,政府已經比王室的權力要大得多,但是由於泰國民眾仍然受到宗教的影響,本質上泰國王室仍然具備足夠的威信,所以泰王的王位繼承也逐漸的細節化和儀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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