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关于公布阜宁1例患者陈某兰在阜宁公共场所活动轨迹通报

紧急通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技术诊断规程,2月1日上午,我县一名患者陈某兰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此期间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已被隔离观察,提醒其他接触者注意自我隔离,并向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15-87295035)上报自身信息及咨询相关事宜。现将该患者在阜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江苏盐城:关于公布阜宁1例患者陈某兰在阜宁公共场所活动轨迹通报

阜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日


关于患者陈某兰在阜宁公共场所活动轨迹通报


陈某兰,女,59岁,户籍地: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阜城镇城西村三阳居民一组6号。现将其在阜宁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一)1月21日

下午17时30分许,陈某兰一行六人乘坐车牌号鄂A3L26M轿车从武汉回阜宁,在阜兴泰高速阜宁出口下高速,次日凌晨入住其亲家沈某华家。

(二)1月22日

1.上午10时-10时30分许,陈某兰乘坐鄂A3L26M轿车到通榆路与向阳路交叉路口处东北角阜宁农商银行办理业务,陈某兰到农商行排队咨询交社保的事宜,停留半小时。

2.15时10分-16时许,陈某兰乘坐鄂A3L26M轿车到上海路人社局一楼大厅办理社保业务。

3.20时许,陈某兰一行六人乘坐鄂A3L26M轿车,从沈某华家到林海大酒店入住7020套房。

(三)1月23日

4.8时许,陈某兰、沈某到林海大酒店二楼餐厅吃自助早餐。

(四)1月24日

5.9时40分许,陈某兰等人从林海大酒店开车到沈某华家并吃午饭。

6.19时30分许,陈某兰、叶某琼、叶某萱三人乘坐鄂A3L26M轿车,从沈某华家到三阳村六组老家放鞭炮。

(五)1月25日

7.8时许,陈某兰等5人乘坐鄂A3L26M轿车,从林海大酒店到沈某华家,一直呆到19时左右,回到林海大酒店。

(六)1月26日

8.8时许,陈某兰、沈某到林海大酒店二楼餐厅吃自助早餐。

9.13时许,酒店工作人员通过排查发现其是武汉回来人员随即报警,光明派出所、社区、医务人员等工作人员迅速赶到到场为陈某兰等人量体温;午饭由酒店服务员送至房间就餐。

(七)1月27日

10.陈某兰等人全天在沈某华家中,居家观察。

(八)1月28日

11.陈某兰等人仍然居家观察,17时许,陈某兰被阜宁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专家提醒


请从湖北来阜宁、去过湖北以及途经湖北来阜宁的所有人员,尽快主动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进行体温检测。如果没有症状,建议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关注身体状况,每天早晚各测体温1次(包括家人),并记录在册。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居家隔离,戴上口罩及时就医。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开车或步行前往,开车时注意打开车窗保持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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