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福建浙江的地名有好多叫三都、四都、七都、八都、廿八都等,有懂的解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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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個人見解,都這個名稱興與元,成型.興盛與明,元朝喜歡用都來命名人口聚居地,又為了方便管理,以數字來區分。到了明朝,朱元章認為活著的人有人管,死去的鬼由神來管。於是把元朝的都用在陰間行政單位,以福建為列,省級的陰間為都城隍,府級的為府城,縣級的只叫城隍,縣以下的都叫多少都某某境,軍事基地的叫衛城隍,比如福建省的在福州市有一個完整的都城隍廟,裡面壁面上詳細記載著省級的,府級的城隍神,大家所熟悉的南宋抗元名將陳文龍,朱元章封其為水部尚福州府城隍神。連江縣的定海是古時軍事重鎮,那裡有衛城隍。留傳下來後演變成人死後都到城隍老爺那報道,所報方式為多少都某某境,活人到寺廟莊觀裡求神拜佛時,也是報多少都某某境,只是有的地方人氣上來,就變成多少都鎮或鄉,如寧德市的七都鎮八都鎮,閩清縣的七都鎮等等。


曇花一現在八閩


本人是福建寧德的,在福建很多地方就有以都為名的鄉鎮,如寧德蕉城地的七都、八都、九都鎮。縱觀福建、浙江各地的“都”,大多是鄉鎮之名,很少聽到有以“都”名為縣名,這就可以推斷“都”在歷史上肯定是一個行政區劃的名稱,說文解字“有先君之舊宗廟曰都。”《周禮》:“距國五百里為都”。

至於福建、浙江等男方開始以“都”為鄉鎮名,史書留下的記載很少,一般是某個朝代設置後,後世約定俗稱的使用。據有些史學家考證“都”用做鄉鎮名可能發端於北宋的保甲制度,明清乃至民 國時期通行於南方地區,唯獨元朝的記載很少。


看到有的答友說“都”是從元朝開始的,可相關的記載很少,很多學者也是從隻言片語中推敲,倒是在元朝有設置一個“圖”的制度,也是一種行政區劃,這個有史料詳細記。至於關“都”的詳細來源,從目前公開的考證來看,也不是說的不清。

“都”以下還有設“保”,這個稱謂到現在還有,一般是村名,如寧德古田的三保、四保、七保村。這裡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一般人無法說的“都”卻在普通村民口中琅琅上口,親耳聽見很多五六年代的村民自稱其村為某都某保某村。問其原因,則說保以前就有,而“都”就說不出來,都說是老輩口口相傳下來的。

以上個人見解,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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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還有“都”這個行政稱謂留存至今,以福建泉州市為例有永春縣的一都鎮,南安市的九都鎮,八都鄉(後改為向陽),洪瀨鎮境內有五都、六都的自然村。並且在地方微信公眾號裡各種推送裡也經常有找找自己在幾都的帖子。

“都”這個行政級別是元朝統治期間設置的,對應的是現在的鄉鎮級別。如果在網上考證很難,一般只有到縣級的論述。

思考下來,自己的推斷大概有幾點:

1、元朝統治時間太短,所以這個稱謂設置的時間也很短,能留存下來的機會太少。

2、元朝作為外族入侵,迅速佔領了大片領土,語言隔閡又需要嚴密監控人口眾多的漢族大面積區域,採用數字化分區更容易上手。

3、作為軍政一體,並且沒有經營王朝的經驗,將大量人口按戶口數再細分有利於管理。

4、閩浙在元朝後經歷的戰亂和人口變遷較少,又偏安東南山嶺阻斷,中央行政勢力輻射減弱,可以較好的保留下各種早期的風俗和習慣,也包括“都”的稱謂。

5、“都”的稱謂有較好的傳承載體,如泉州有些地區的“都主”被賦予神格,每年都有祭祀活動,隆重程度高於春節。

以上根據道聽途說以及部分本地新聞講解知悉,歡迎指正。

感謝暢品仙給出答案,明朝都甲裡制度,大家感興趣可以自行百度瞭解。

感謝大家積極評論繼續尋找線索,並找到圖片中的論文。

摘抄如下:“都”起源於北宋保甲法,時稱都保,是保的上一級單位,“十大保為一都保”即是證明。“圖”在南宋時期已見端倪,可惜元代史料缺載,只在明清地方誌中有記載,可以認為“圖”在南宋已有萌芽,元代僅作為地方官處理本地事務的一種方式,並無朝命,亦不成制度。都圖在明初成為黃冊裡甲制度的編制,並賡續至清代,民國時期仍有痕跡,可見影響之深遠。隸屬關係上,“鄉領都,都領圖”是基本的組織形式,元時都、裡、村、坊是具有相同性質的自然村。元代似乎並無“改鄉為都”的情形,只在“縣領鄉”這一主框架下,個別地方施行了“縣領都”的政策,“鄉領都”仍是通行的基層組織結構。北宋初行保甲法,都保制屬於基層軍事系統,而鄉里制屬於基層賦役系統。後來,都保制逐漸與鄉里制融合,宋季南方地區鄉都成為推行推排法,釐定賦役的組織。元代鄉都制是基層社會中的賦役組織,然隨著社的作用日漸突出,一定程度上對“都”的地位有所影響。明代“裡”是裡甲制度的基本單位,“都圖”屬裡甲制度的編制,說明明代地方行政系統的精細化和對地方控制的進一步加強。



暴戾荼毒


福建地名很多都是吉祥詞語,福安、長樂、永安、永泰、泰寧、詔安、永定、……等多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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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這說法不準確,這個稱呼應該全國各地都有。

宋朝初期開始在縣境內鄉村區域設鄉,鄉下設都,都下設保。

後宋神宗熙寧四年(1071年),推行王安石變法之一的保甲法,10家為一保,50家為一大保,500家為一都保。

元承宋制。

明朝,都保改稱“都”,各都下計戶編成圖,設鄉、裡、都,都下圖數不等。

清代與明代相仿,康熙元年(1662年),推行《均裡令》,統一規定每都5個圖,每圖10個甲,每甲10家。每圖設地保(保正)、莊書各一名,管理徭役賦稅治安調解,為基層行政單位。

例清代乾隆五十年(1785年)浙江義烏鄉、裡、都劃分如下:

一.崇德鄉:3個裡,崇德、青巖、義禽;3個都,一、二、三都。

二.縉雲鄉:3個裡:縉雲、永昌、修仁;3個都,四、五、六都。

三.龍祈鄉:3個裡:守順、上甲、下甲;4個都,七、八、九、十都。

四.永寧鄉:4個裡:餘慶、永寧、烏孝、揚化;4個都,11、12、13、14都。

五.智者鄉:5個裡,智者、崇義、修義、修正、敦義;4個都,15、16、17、18都。

六.同義鄉:6個裡,同義、永嘉、棲鳳、遵教、奉國、望仙;5個都,19、20、21、22、23都。

七.雙林鄉:3個裡,雙林、太平、蜀山;3個都,24、25、26都。

八.明義鄉:3個裡,繡川、王村、翁鋪;2個都,27、28都。

清咸豐十一年,太平天國進駐義烏,改八鄉為東、南、西、北四個鄉。


過去理它作甚


詩山十一都/大庭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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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清代縣以下的基層政區,今天沿用為地名,例如湖南省石門縣2015年以前有二都鄉(今改為二都街道)。

中國的縣以下行政區劃,大體上是:明代,裡——甲制;清代,鄉——都——圖——村制;民國前期,區——鄉——村制;民國後期,區——鄉——保——甲制。

清代對縣以下行政區劃沒有法制性規定,各地自行設定。有的鄉——都——圖——村4級,有的鄉——都(圖)——村3級,有的鄉——村或都——村或圖——村2級,有的都、圖、總甲、村1級。

若感興趣,請在百度上直接查閱——張研:《清代縣以下行政區劃》,載《安徽史學》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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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朝之前基層的行政劃分,從清朝之後有好多叫幾都幾都的多不叫了,改為村名,像我村中央淤解放前老人多知我們村叫十九都,現在都叫中央淤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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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隋唐廢除傳統的鄉里體系,政府的力量就限制在縣城,即所謂的皇權不下縣,那麼廣大的農村地區怎麼管?答案是依靠鄉紳。宋朝階級矛盾尖銳,農民起義頻繁,地方不穩定,所以名相王安石提出並實施保甲制,若干戶設一甲,若干甲設一保,若干保合為一大保,又稱都保,保甲長都是地方鄉紳出任或者操控的。都作為基層區劃方式就出現了。

元朝統一漢地後,在縣以下繼承併發揚宋金制度,除了保甲制,還創立都圖制,即一個自然村的耕田畫在一張圖上,同一張圖的農民的戶籍編在一起,也稱作圖,若干圖編在一起,稱作都圖(一般直接稱都)。所以都圖是根據農田的狀況來進行編戶,比起保甲制,都圖制著眼於田畝,更接近自然村落,而不僵硬劃設,主要目的是方便統治者徵收賦稅,所以明清也就繼承下來並進一步改革。

明清時期各地基層區劃、編戶當時並不統一,普遍有按照朱元璋要求設立鄉里制,有的是保甲制,有的是都圖制,但更多是三種方式並用,也就是基層編戶對治安、徵糧並重,比如說有的縣分成若干都,都下設圖,各圖設一保或若干保,保下再分為若干甲,這樣基本不會出現畸零地,也較少隱戶。

清末民國時期,中國開始西化,政府力量進入基層,清末創立並實施城鄉自治,開始對混亂的基層區劃進行整理,到新中國成立,整理基本完成,縣以下分去年區,區下設鄉鎮,鄉鎮下設村、居委會,與歷史上相比,鄉鎮規模與都差不多,個別大一些,所以在整理改名過程中,許多鄉鎮名字直接沿用鄉里都圖的名字,比如說一都鎮,八都鄉,老百姓畢竟習慣稱呼了幾百年。

此外,這種情況不僅閩浙有,全國大多數省份也都有,很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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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於民間的休息驛站。官方驛站一般以車、馬為主,二十公里左右有個小的,四十公里左右有個大的,逐漸形成了鎮和縣的繁華之處。民間休息,以腳力,特別是負重前行,每五公里左右有個小的,毎十公里左右有個大點的休息之處,為了便於記憶、記算和稱呼,取名一都、二都等等,逐漸形成了居民點和村。這樣的村或者居民點,沿續傳統稱呼,也把地名簡稱為X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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