澠池縣:緊急通告!請您關注……

澠池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告

(第4號)

在全省實施重大突出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堅決阻斷病毒在我縣的傳播,實現“內防擴散、外防輸入”的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指揮部研究,決定自2020年2月2日10時起,對全縣人員車輛流動實施更加嚴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現公告如下:

一、對來自外地的人員、車輛一律勸返,不得進入我縣轄區。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加強分析研判,科學設置關卡,嚴格排查管控,防止外來輸入病例在我縣發生。對於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近期經停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通知其暫緩返回澠池縣,返回時間另行告知。

二、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通行車輛的管控。除行政執法車、急救車、環衛車、供水、供電、通信等應急保障類車輛以及救援、清障等專項作業車輛外,其他機動車禁止上路行駛。對允許上路行駛的疫情防控工作用車,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統一發放車輛通行證。對於情況緊急、需要上路行駛的車輛,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發放臨時通行證(僅限當天使用)。確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辦理車輛通行證的,各單位出具由單位一把手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的證明,統一到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治安保障組辦理。對違反禁行規定、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罰。

三、全縣各類文體場館、公園、遊園、城市廣場等一律關閉,由管理單位對場所內發現的聚集人群進行勸離,拒不聽勸者可報告公安部門強制勸離。公安部門要加強對城區街道的巡邏管控,嚴禁任何人員聚集。

四、嚴格控制轄區居民隨意外出,每戶家庭每天可指派1名身體健康的家庭成員上街採購生活物資,晚上9點以後所有小區封閉。

五、全縣範圍內除生活必需品(米、面、油、蔬菜、副食品)經營店和藥店外,其餘經營門店一律關停(包括餐飲、服裝、手機、日雜五金、美容美髮等),電影院、網吧、KTV、足療、茶社、健身房、棋牌室等娛樂休閒場所一律停止營業,嚴禁城區內擺攤設點。大型生活超市除保留生活必需品區域外,其他區域一律關閉。如違反規定私自經營,由相關部門採取斷水、斷電、斷網等強制措施予以關閉。

疫情面前,考驗城市的治理能力、應對危機的能力,也考驗著全縣人民的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和集體意識。非常時期,希望全縣人民識大體、顧大局,“不扎堆、不串門、不聚餐”,攜手同心防疫情、眾志成城克時艱。

澠池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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