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女农民工年龄已满50周岁,社保办已不予接收社保费,企业该怎么办?

许文娇


楼主你好,对于这样的情况,作为女性职工来讲,那么达到5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是无法来建立正常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且缴纳社保的。因为本身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那么就不能够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和缴纳社保,所以说只能够按照劳务合同的形式来建立,并且不能够缴纳社保。

所以说对于这样的职工,那么只能够要求职工本身自己去缴纳社保待遇,因为如果说他没有满足15年的累计缴费年限,也就说明他还需要继续的来缴纳自己相应的社保待遇,如果说已经满足15年的缴费年限,那么应当是直接去办理退休,而不是应该去交纳养老保险。

对于一个企业单位来说,聘用自己已经过了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那么很明显是不需要来缴纳社保,这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就是聘用这样的已经退休的职工来讲,那么作为企业单位只能够按照劳务合同的形式来签订,所以说社保是没有办法交纳的,社保局不接受也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


社保小达人


题主这个问题,应该指的是企业女农民工,年满50周岁,企业还在继续聘用,社保缴纳未满15年,可现在社保已缴不了,企业该怎么办?

其实像题主说的这种情况很多,也很普遍!企业为了降低薪资,常常喜欢聘用一些年龄较大本该退休之人!同时这些人相对也容易管理,所以,这部分人也很受那些中小型企业或事业单位的亲睐。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五险,缴纳年限达15年,且年龄达到规定的应该办理退休。即女职工50,男性60,如果是女干部,则是55,便办理退休!

而题主现在的情况是该女工,达到了退休的年龄50,但是社保却没有交满15年,办理不了退休,必须还得继续缴纳社保!而公司无法再缴纳。

怎么办?

1、公司可以辞退该女工,让其以灵活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保。

由于该名员工已经零满50岁,达到了退休年龄。所以公司可以要求女工退休,也就是辞退该名女工,不再与她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再继续与她签订劳动合同,那公司就必须得为该名女工缴纳社保,而现在公司却无法缴纳,这将与劳动合同法相违背和抵触。

一旦公司与该女工发生了劳资纠纷关系,到时候公司将会承担较大的经济赔偿责任。

所以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不再聘用该名女工,因为她也达到了退休的年龄。

2、如果企业继续要聘用该女工,则只能签订劳务合同,社保由其以灵活人员自行缴纳。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劳务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进行。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

简单的说,只要签订劳务合同,如果公司与该女工发生劳资纠纷,只能按照《合同法》来处理,它只是属于民事纠纷!也就是说公司将不会承担有关社保的问题责任。

因此这样可以更好的保护公司的利益。

3、公司可以按员工社保缴纳标准,将社保费用发放给她,再由其以灵活人员身份缴纳。

不过这种做法应该在劳动合同中特别说明,必须将这笔社保费用和他们的工资分列条款,进行特别强调。

不然如果将这笔社保费用和工资笼统算到一起。一旦发生劳资关系,公司是很难拿出有力的证据和说明。

因为有些员工不一定会将公司所发的社保费用,以灵活人员身份去缴纳,这就为今后的矛盾埋下了隐患!

现在我们单位就有这样的一些处理方式。由单位将这笔社保费用发给员工,再由员工以灵活人员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

当然能够做到这一步的公司企业,那绝对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感的企业。

现实中更多的企业,对这部分超龄员工的社保都不会理睬,往往是视而不见,或者是只让劳动者自行缴纳,公司不会担负一分钱!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能够这样做的私人公司或企业几乎是不存在的。它往往只存在于那些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或国企之中。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视职场】青云计划获奖者,优质职场创作者,一个有着20年职场生涯的老司机,专注分享职场知识,解决职场困惑,建构职场关系!

~~~分享职场知识,快乐职场人生,感谢你点、评、分、转、收!


视职场


企业女农民工已满50周岁,社保办已不予接收社保费,企业该怎么办?其实这些地方的做法是不符合社保法精神的,只要女工一直缴纳了社保的,即使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只要缴费不满15年,大部分地方都是可以继续缴费,不存在社保办不再接收的问题。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直到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为止。在企业工作的女农民工,其实也就是在岗女职工,继续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仍然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女职工就是女职工,没有必要自女工中间加上农民二字,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被所在的企业聘用,就属于企业的正式职工,和那些坐在办公室或是其他场所工作的职工一样,都是企业职工。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开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两个要点必须要同时达到,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达到15年,同时达到这两个条件,才能依法领取社会保险的待遇。只有依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劳动合同才能终止。在实际中,由于很多来城市工作的人员,参保时间比较晚,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达不到缴费满15年的要求,但是他们不属于新开设账户的参保人,而是属于继续缴费者,而且对于达到法定的退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人员,社保法明确规定是可以继续缴纳社保法费用的。大多数地方的社保部门也并没有设置到了50岁就不能继续缴费,如果人为的设置系统关闭,导致企业无法继续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缴纳社保费用,这属于违反社保法的行为,即使是基层的社保部门,也是需要严格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来执行的。

看见个别人的回答要让这部分农民工退职或是由企业来解聘,我认为这是极不负责的言论,既不符合社保法,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同时也不符合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正确的做法是,企业应当和当地社保部门积极沟通,督促当地社保部门正确履行社保法赋予的工作职责,正确理解社保法和劳动合同法精神,减少官僚主义作风,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设身处地为这部分农民工着想,他们抱着对国家政策高度信赖的信念参加了职工社保,现在你要他们辞职自己交,为什么自己能交,单位就不能交?这不是系统设置的问题,是思想观念在作怪。

其实这种情况全国比较普遍,在我所在的重庆,同样是单位缴费,同样是一个缴费系统,为什么重庆对于已经在单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没有满15年的人可以继续缴费,而且也能够缴费,而在别的地方就不能缴费了呢?这说明不是系统的问题,还是人为的问题。不是社保部门的问题,而是用人单位的问题。

综上所述,对于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社保缴费不满15年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可以继续缴费,作为企业的在岗女职工,毫无疑问的单位也应当继续为其缴纳社保费用,不能把责任退给社保不接收,如果真的属于社保部门不接收,这也是不合法的,需要和当地社保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毕竟这不是一个人,而是涉及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不能简单滴一句社保办不再就收社保费用,就能把这部分群体的堵在社保继续缴费的大门之外。


帮兄爱唱歌


在用人单位参保的女民工已年满50周岁,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是职工社保的参保对象,社保机构已经给她停保,不再收取其社保费,是正常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已没有法定义务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了。

单位怎么办?

如果还想继续用这个人,要和她结束劳动关系,重新建立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劳务关系受民法约束。双方的权利义务也都不同。

社保不必上了。为了回避用工风险,可以为其缴纳工伤及意外等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

那么女民工个人应该怎么办呢?

根据你的提问可以判断,她以前是参加过职工社会保险的,但还没有交够15年的缴费年限。

如果差的年头不多,经济条件也允许,建议在户籍地以灵活就业人员,把各地的社保转移归集回来,继续缴纳社保,交够15年办理退休。

如果压根儿就没早几年,差的年头太多,经济条件也不好,自己缴纳社保实在困难,建议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且把原来职工社保里面的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年满60岁时。如果交够15年,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不够15年,按目前政策,可以一次性补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低,按年缴费。但与之对应的是,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就比职工养老金少多了。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至于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没有退休之说,需要按年缴费,交一年,保一年。终身缴费,才能终身享受。

这个案例对社保参保人个人,也可以作为警示或提醒。参加社保要尽早,确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至少能交满15年。不要落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退休的尴尬和遗憾境地。

我是水流云在草青青,认真诚恳的社保顾问,欢迎大家加我的关注,查看更多同类社保文章。愿天下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水流云在草青青


50岁达到退休年龄了吧;

达到了的话、不再接受是正常的;

没达到的话、按政策不应拒绝;

若确是有相关政策法规限制、可以不交;

保留社保部门拒绝接受的证据;

以免被反咬一口、哑巴吃黄连;

给员工多发工资、让自己去农村交养老、医疗;

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自己去交城填职工养老和医疗;

若养老交够年限、只交医疗即可;


V心怀苍生


楼主你好,企业女性农民工年龄已经满足,50岁了,社保不予接收社保费用,那么企业该怎么办呢?我们都知道女性的正常法定退休年龄是50周岁,对于女性干部最晚也不会超过55周岁就可以办理退休的。

所以针对于这样的一个年龄阶段的女性工人来说 ,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而不应该再去交纳基本养老保险,所以说企业单位和这样的退休职工建立相应的社保待遇,那么作为社保部门不予接收也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因为他已经享受到了这个退休金的待遇,但是作为企业单位可以按照劳务返聘的方式,来和自己的这个退休员工建立相应的劳务合同关系。

但是无法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保,所以说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如果这名员工自己本身不具备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也就是说累计缴费年限如果没有达到15周年的话,那么只能够自己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选择参保,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当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那么才可以正常的来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懂社保


路人蚁的世界:聊社保,侃商保,专业答疑

结论:应该是超过年龄不让买社保了

1 现在男性的退休年龄是60,女性的退休年龄50,题主满了5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属于超年龄了,企业按照规定也不需要,也不能给你买社保了。社保不予接受那就买不了了

2如果是参保了 ,到了退休年龄,还不满足15年最低缴费年限,根据社保法的规定,是可以选择延迟缴费5年,继续缴纳社保,然后到达15年年限,选择退休领取养老金,如果延迟缴费还不满足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完成15年缴费年限 ,领取退休养老金

3 如果职工社保补缴不满足条件 ,可以停下职工社保,转换户籍所在的为居民社保,继续缴费然后领取养老金。

4如果说到了退休年龄才想起买社保,不让买了,那就只能自己存钱养老了,但在存钱养老之前,记得购买基本的医保保障,把未来生活存在的不确定意外和疾病带来的巨额开支,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有了医疗保险,你的存款才不会被消耗,因病返贫。我们的养老规划是先解决医疗保障,再考虑养老储蓄,要分清主次

5养老保障是越早规划越好,年轻规划是细水长流,事半功倍,年老了才规划是力不从心,也影响养老金的时间积累,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你会怎么样规划自己的养老金,评论区交流吧


路人蚁


女50岁,已达到了政府规定的退休年龄,应享受安度晚年生活了,那么怎么样做到大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缘份和自愿呢?劳动者的主要表现和企业的做法有:

一、大龄人群,在有生之年,本人身体好,又有劳动能力,在家呆不住,轻重活还能扛得住,想找点活干,既能锻炼身体,又能挣钱弥补家庭生活收入不足之困,双管齐下。

二、用工单位为需要和便于管理出发,认为大龄人群从事工作多年,他们既老炼又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些岗位需要他们干。

三、按照招录条件,依据国家劳动法规,用工单位招录用大龄人群,是违背劳动法律法规底线,对超大年龄是不能使用,那么企业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录用他们呢?唯一的办法,只能采用非常规手段进行使用。

(一)、(1)、自愿面议。(2)、口头协议。(3)、自愿签订书面协议。(4)、不签劳合不提社保。

(二)、(1)、只议工薪。(2)、不提福利。(3)、工作干得好上浮工薪。(4)、工作干不好或不愿干立马走人。

(三)、特事特办,可采用鼓励和奖励办法,调动积极性,鼓励他们多干事干好事,为企业出谋划策多做贡献,提职提薪。

(四)、内定工伤保险,劳动者为单位工作,一旦出现工伤事故,议定出一次性赔偿责任,消除劳动者在劳动中的思想顾虑。

综上所述,这就是企业需要使用大龄劳动者,违背劳动法规使用,而企业可采用非常规手段和办法。

以上就提问题答,个人之见解,可否供参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