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给儿子儿媳的房子、儿子去世后,可以从儿媳那要回来吗?

邱名幸子


您好!

基本不可能要回来。

父母过户给儿子儿媳的房子,不管采取的是赠与、还是买卖,最终房子的产权人都很明确:属于儿子儿媳,不属于父母。所以,儿子过世后,只能走继承程序。

父母是不可能完全要回来的,即使儿媳、儿子的孩子(如果有)同意放弃,才可能由父母通过继承的方式“要回”房子的一半。这里简单说明一下:

继承人

继承人包括了儿媳以及儿子的孩子,当然也包括父母。按照题主描述,可以认为房子是儿子儿媳共同财产,各自1/2。那么,这个房子中一半是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可以算算各自份额,这里不计算了。

继承份额

前面说了,如果父母之外的人全部放弃,父母最多只能继承1/2。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儿媳把她那部分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给到父母。

所以,跟题主说“基本不可能”。


一纸家书


原来公婆购置或自建房屋过户给儿子儿媳,即为赠与,赠与完成并公证过户确权,视为儿子儿媳共同财产。

儿子去世,房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2为儿媳财产,1/2为儿子遗产。

遗产进入继承程序,儿子无遗嘱,由儿子的配偶、子女、父母法定继承。这是唯一能要回份额的可能。

还有赠与人撤消赠与。过户完成不能轻易撤消,儿子去世更难完成撤消。完成部分撤消只有通过法律起诉,请求法院撤回,但效果我很难预感。

只有具备特殊原因或儿媳有重大错误,不要轻易采取法律手段闹个人扬马翻。建议向业内人士或律师咨询明白再决定。

附注说明:如果属集体土地自建宅基房,儿媳是否本集体组织成员只影响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继承与商品房大同小异。难办的是小产权房,当第一次完成过户,分割继承及第二次过户恐怕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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