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还能在本村建房子吗?有何依据?

用户8921767041660


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还能在本村建房子吗?有何依据?

以前的老传统,都说女儿出嫁,如同泼出去的水,出嫁之后户口肯定要迁到夫家,这样就可以增加夫家的承包田的面积。但是,现在女儿出嫁,户口保留在娘家的越来越多,结婚和迁户口已经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是不是意味着不迁户口,就可以在原户籍地建造房子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首先,女儿出嫁,但是户口仍然保留在娘家,那么还属于娘家所在村里的村民,享受村集体资产的权利。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凡是本村村民可以依法取得宅基地并建造住房。也就是说,农村姑娘出嫁但是户口未迁走,还属于本村村民,是可以无偿享受村集体的宅基地的。和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其次,根据农村宅基地确权规定,必须符合“一户一宅”,也就是说一个家庭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并且宅基地的面积还有要求。如果农村姑娘和父母在一个户口上,父母已经取得宅基地并建造住房,那么无论出嫁与否都不能取得新的宅基地,也就无法在本村建房子。除非,农村姑娘将户口独立出来,自己成为一户,那么根据文件规定,既符合“一户一宅”,又具有该村户籍,就可以根据条件申请建房。

综上所述,农村姑娘想要在娘家所在村建房,结婚之后户口保留不迁出是前提条件。还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要么原有住房拆除重建,要么单列户口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如果不能满足以上两点,无论结婚与否、户口迁出与否,都不能建造住房。


指尖三农


问: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还能在本村建房子吗?有何依据?

答: 农村姑娘出嫁后,并不是说不迁户口就能在本村修建房屋的,能不能修建房屋除了户口不迁出外,还要看户口有没有分户,还要看姑娘在农村有没有自己的宅基地。


出嫁女能不能在本村修建房屋,取决于两个条件:

一、出嫁女身份是本村集体成员。

那么问题中说农村姑娘出嫁后,户口一直在本村,未迁出,说明农村姑娘出嫁后仍然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这个条件是达到的。

依据《宪法》第十条规定和《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二、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姑娘出嫁后能不能在本村修房子,除了户口要在本村外,还要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条件。这里有两个关键问题:

一个是农村姑娘出嫁后户口跟娘家还是同一个户口本,这种情况叫一户,娘家有现成房屋,农村姑娘是不能以自己名誉再申请宅基地建房的。

二个问题是农村姑娘出嫁后将户口从娘家户口本上分离出来,单独为一个户口本原地落户,这种情况农村姑娘出嫁后,娘家没有分配房屋给出嫁女,出嫁女自己本身没有房屋的条件下才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


总结举例。

阿洪家老婆就是结婚后户口没有迁出的,一直在娘家,生小孩后,孩子的户口上在老婆的户头上,在派出所上户时,户籍管理人员将老婆户口从娘家的户口本上分离出来,与孩子一起单独办理一个户口本,这样老婆和孩子就为一个户,娘家为一个户。娘家分给我们一块地,我们就可以用这块地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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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还能在本村建房吗?有何依据?

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还能在本村建房吗?这个问题,有些复杂。

政策规定:凡是本村村民都有权利在村集体划定的区域内,无偿使用本村的宅基地。姑娘出嫁,户口没有迁走,属于本村村民,根据这个规定,有权在本村无偿使用宅基地。但是,“一户一宅”政策又规定,一户只能拥有处宅基地,所谓的一户,指的是家庭成员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人员为一户

从“一户一宅”政策看,如果出嫁姑娘和父母依然在一个户口本上,不符合分户条件的,是不能使用本村的宅基地的;如果符合分户条件,和父母分开,成为独立的一户,就有权利使用本村的宅基地。

拥有独立的户口是必要的条件;因此,在户口没有迁走的情况下,还得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才能决定是否可以在本村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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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说乡村


安居才能乐业,住宅一直是中国人最重要的财产形式。在我国农村,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可以以户为单位无偿取得一块宅基地,从而保障了农民居者有其屋,这被认为是农民的基本福利保障。

但是,随着人口的迁徙变化,比如婚嫁、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等情况,农村中与宅基地相关的问题层出不穷。就如“农村姑娘出嫁后,户口不迁,能不能在娘家建房子”?答案是否定的。也就是说,出嫁女不能单独在娘家申请宅基地建房子的。

这是因为,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一户一宅”。而拥有一处宅基地的主体是指农村村民的“一户”。是否应为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本来判断的,即: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这一户也就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已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在正式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来修建房屋居住。

本提问是姑娘已出嫁,即使户口没有外迁(注:同一乡镇不需要迁户口),那么还是与父母在一个户口上,按照现行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是不能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乡村老四爷


简单的说,姑娘结婚出嫁以后,即使户口还在娘家村子里,娘家村也不会再给你划分宅基地,所以你不可能还在原来的村里盖房子。别说现在农村早已经不再划分宅基地了,就算是原来农村划分宅基地的那个年代,家里只要有兄弟的,出嫁的姑娘是不可能在娘家有宅基地的。因为你结婚以后,婆家的村里会给你丈夫划分宅基地的。宅基地也不是按人头划分,而是按户划分的,现在实行一户一宅制。


不过,很多事情也不能绝对的说不可以,因为有很多种情况发生。就拿我们村来说吧,因为离着县城近,很多姑娘结婚以后,不愿意住在婆婆家,因为婆婆家是在乡下,离县城比较远。所以即便是结了婚,也希望在娘家村里住,户口也不往外迁,还留在我们村里。像这种情况,只要家里有哥哥弟弟的,村里当然不会给你宅基地。但是有另外一种情况,可以让你还在这个村子里盖房子。

在农村不管家里有几个儿子,每个儿子结婚以后,都会跟父母分家单过,自然要有一处自己的房子。跟儿子分家以后,父母总不能住在露天里吧,当然也会有自己的房子。那么父母自己的房子是不是有权处理,想给哪个子女就给哪个子女?法律意义上讲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父母独断专横的想给其中的任何一个子女,都会引起家庭不和。像我们村这种情况,很多父母就想把自己百年之后的房子过户给女儿,但是又怕儿子们不同意,所以只能征求儿子们的意见。如果兄弟们都不反对的话,那么出嫁的闺女,就可以继承父母的老房子,然后在娘家村里重新翻盖房子。



除了继承父母的老宅子以外,出嫁的闺女想在娘家村里盖房子的想法,恐怕是不太现实的。如如果家里没有兄弟的则另当别论,农村家庭如果家中没有儿子,只有闺女的,这样的家庭可以招上门女婿。但是不管你有几个闺女,只有一个可以招上门女婿,也只有这一个闺女可以划分宅基地。其他的就算是户口没有迁出去,也不能划分宅基地,不可以在娘家村里盖房子。别说盖房子了,就连本村村民应有的福利待遇,从你领到结婚证的那一天开始,本村所有的福利待遇全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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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还能在本村建房子吗?有何依据?”

其实这个问题主要是在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是否还拥有原村集体阻止宅基地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而由于农村姑娘出嫁后户口没有迁出,所以仍属于原村集体组织的成员,符合“建房子”的一个基本要求。

其次宅基地属于农村“保障性住房(为保障村民基本的住房需求),所以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避免部分村民占用过多村集体组织土地资源。

所以如果姑娘与父母一户,父母没有宅基地那么可以申请宅基地建造房屋,如果父母有宅基地应符合“一户一宅”原则无法申请宅基地。

而对于姑娘出嫁后与父母分户,这种情况目前对于宅基地的审批制度十分严重,很难申请到新的宅基地建造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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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还能在本村建房子吗?有何依据?

在农村建房子,本村户口是基本的条件,其次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最后才是村委会、乡镇和县级国土部门的审批、规划。因此,未迁出户口的出嫁女是否能在本村建房子还要看出嫁女的具体情况的。

1、出嫁女的户口还和父母在一起。这种情况来说,是不能建房子的。因为出嫁女的户口和父母的在一起,已经有宅基地了,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怎么能让您建房呢。而且,这也是不符合“一户一宅”的土地政策,自然就不能在村子里建房子了。

2、已经分户,户口未迁出。这种情况下按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来说,是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的。但是很多的时候这类出嫁女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不会被批准。主要还是大部分的农村都认为出嫁女是嫁到外地的,还是存在“男尊女卑”的歧视思想。认为把宅基地分给这类出嫁女就是浪费本村的宅基地资源。而且,从正常情况来讲,申请宅基地都是一个户口里的户主来申请的。但是对于出嫁女来说,是算不上户主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农村不给单独分户的农村女孩子分宅基地的原因。这也是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不能在农村建房的一个原因。

3、已经分户,户口未迁出。如果您所在的村委会,还比较开明,宅基地也比较富裕的。那么您还是可以在村子里申请宅基地并且建房子的。

所以说,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是否能在村子里建房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的,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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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还能在本村建房吗?有何依据?

首先,农村妇女具备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权利

宅基地是国家给予村民生活居住的福利用地,村民可以无偿免费使用。只有本村农村户口才有权申请宅基地,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自然还属于本集体经济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条之规定:妇女在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其次,申请宅基地建房不能违背“一户一宅”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又实行“一户一宅”,即家庭户口簿上全部成员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下面,我们就具体讨论该案例。

⑴姑娘出嫁后和父母同属一个家庭户

这在农村属于普遍现象,我们村出嫁女的户口大多都和父母在一起的。这种情况下,由于父母已经建房,家里有一院宅基地了。出嫁女要想再去村集体申请宅基地盖房,明显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根本不会被村委会和乡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⑵姑娘出嫁后和父母分户,建立单独户

这种现象在农村并不稀奇,西安高新区兴隆、五星和细柳等街道就发现多起这样的事例。办理合法分户后,出嫁女在村里就有了单独户,可以按照正常程序申请宅基地建造房屋。由于农村存在“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的歧视思想,大多数情况下,此类出嫁女申请宅基地也很难成功。

再次,出嫁女分户建房难,大多被合户处理

村委会比较开明或者村里宅基地比较富裕,出嫁女或许可以在村里申请到宅基地并建造房屋。但是按照土政策最终都会被并户处理。如近期长安区南北雷、赤阑桥村和西安高新区托管街道所属村庄,在整村房屋拆迁的过程中,都是按照如下办法处理出嫁女所建造的宅基地和房屋的:①户籍关系显示只有一个女儿的,按照一院宅基地标准安置,其它宅基地按照残值补偿;②户籍关系显示只有一子一女的,按照一院宅基地标准安置,其它宅基地按照残值补偿;③户籍关系显示有一子多女的,按照一院宅基地标准安置,其它宅基地按照残值补偿;④户籍关系显示只有双女或多女的,按照一院宅基地标准安置,其它宅基地按照残值补偿。

虽然上述做法从法理上可能说不通,但考虑到广大农村的传统风俗和复杂情况,按照“民事民管”和“村民自治”的原则,在法理大框架进行如此处理,笔者认为是非常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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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民大雨为你答疑解惑!建造房屋需要以户口为准,只要妇女的户口在娘家,且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可以对房屋进行翻修申请。如果没有宅基地的话,也可以申请一处,但前提就是在婆家没有享受着宅基地的好处。总之,建房子需要分情况考虑,符合法规就可以申请。

通常来说,如果闺女招上门女婿的话,父母老的时候就会将户主转让给女儿,这样的话妇女自然是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翻修建造。而题主显然是外嫁女,但户口还保留在原户籍地,如果已经和父母分户,但户口还在本村的话是可以建房的。

我们村就有好几家都是这样的情况,因为在男方家里没有宅基地,但并不是上门女婿,之后跟着女方的户口,来到我们村子里建房生活。这样的话自然是法律认可的,毕竟女方也可以同样的享受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分配权利。不管是在娘家还是婆家,必须在一方家里享受该福利,因此在本村建房是可行的。

如果户口没有独立出来,毕竟过去分户口容易,但现在分户口难度加大了。此时只能选择在现有的一处宅基地上建房子,不能单独建造房子。

如果只是独生女的话,直接申请翻建就行。如果是多子女的家庭,这样的话也会产生纠纷,可能兄弟并不会同意外嫁女成为户主。但如果兄弟已经在城市里生活,放弃了建房,让外嫁女建房自然是可以的。而题主一定要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才能建房,不然后续有矛盾就不好了。


访普通人


你好,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农村姑娘只要户口在本村,那她是有权利在本村盖房子的。

不过,在农村,盖房子没有那么简单的,首先你需要有自己的宅基地,不然没有宅基地就盖房子的话是属于违法的,会被强拆。

因此,如果你没有一块在你名下的宅基地的使用权的话,那么最好是申请一块宅基地。

目前,全国大多数的农村,能够用来分配的宅基地资源都是很少的,毕竟每个村子的宅基地资源都是有限的,而农民只会越来越多,再加上肯放弃农村户口自愿退出宅基地和土地,进城的农民毕竟是少数。

因此,本村的很多适婚年青人都很少能够申请到宅基地盖房子,更别说你一个出嫁了的女性了,可以说是基本上很难申请到宅基地的。

不过,要是你家里的关系比较硬的话,你可以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通过之后就可以使用非基本农田来盖房子了。

另外,你也可以找村民购买一份宅基地,然后就可以盖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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