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把公摊面积搞成露天电动车停车充电,请问合理吗?

行走的皇冠


原则上是要征求广大业主意见,要申报物业管理部门和住建局审批通过才能改变原公共区域的使用用途……但是有时候物业公司也挺为难因为业主有所需,上报审批比较麻烦!


紫剑81613171


这个问题就太奇葩啦!不把充电桩安在公摊面积上,安在哪儿?你提出高见,装在哪里合适?装在哪儿不会引起非议?物业公司刚为住户办点儿好事儿,就提出来这样的问题。公摊面积不是某个私人的面积,而是大家共用的,包括在共摊面积上安装的各种服务设施。


用户62848073919


这么做是不合法的。

主要体现在1:公摊面积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要在公摊面积建任何附属物,都必须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或者全体业主的同意。

2:建这种公共充电桩,表面上来看,是便民。实际上是一种收费盈利行为。小区里面的用电是公共用电。由全体业主买单。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但是一旦建了以后。往往这个就变成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盈利点。

3:这种是个违法物业管理合同的违约行为。

基于上述几个观点。

可以到法院起直接起诉该物业服务企业。并且解除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合同。或者向法院主张物业管理合同无效。



蓝视娱乐


这个问题有点不对路啊,满院子的电动车往哪摆,满楼的飞线充电怎么解决,满楼的安全隐患和定时炸弹怎么处理,你能找出好的方案吗。

小区公摊面积是大家公用的,物业建了露天电动车充电场所,既解决了小区业主们充电的难题,又解决了存在的安全隐患,这是利于小区全体居民的大好事啊。

公摊面积的问题太多了,小区楼道里全是大家的公摊面积,可是有的人家却占了两层的空间摆放着他们所谓的家产,不舍得扔不舍得给人。

物业来清理时,他们像动了自己的祖传珍宝一样,与人争与人斗,这样的行为不是更可恨吗。

有一点建议,现在有些人呢对物业是横挑鼻子、竖挑眼,他们总认为物业占了很大的便宜。所以呢,在作出任何决策前,征求一下社会或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意见,把手续屡行齐全,堵住他们的嘴不是更好吗。

在充电价格上,在时间管理上要做论证再论证,不能说必须完美无缺,也要尽善尽美吧。


黎涛微世界我在等着你


小区物业把共有区域搞成电动车充电的停车场,应该是为了方便业主的电动车充电,出发点是没什么问题的,当然也不排除想以此盈利的可能,至于这么做合不合理要看是否经过以下两道法定程序:

第一、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同意

将共有场地或绿化区域改建成停车场,属于《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事项(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应由专有面积占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以及人数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第二、必须经过规划部门审批

由于居民小区是根据出让地块的规划用地条件进行规划、设计,且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小区的建筑密度、绿化率都有严格的要求。将共有场地或绿化区域改建成停车场,属于改变原有的规划设计,因此,物业公司应在业主大会通过后,将方案上报规划部门审批,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如果物业没有经过以上程序,就是不合法的。


小猪房论


充电桩安在公摊面积不合理,安在哪儿合理,你不放车吗,你车放到你家里吗,哦,对了,你没车,告诉你吧,很合理,只要方便大家,不影响交通,不是防火通道,放哪儿都可以,不过放你家不行,我10000%不赞成放到你家里,因为我有电动车,我需要充电,你这个人小肚鸡肠 ,你会禁止我去充电。


张桂林76


你首先要懂!和知道你的公摊在哪里!

什么是房屋"公摊建筑面积″?

什么是小区配套设施?

什么是小区公共共用面积?!

难道小区在你"入户前室?电梯前室,门厅,步梯道″内,设置了"电动车停车场"?

小区在"公共共用区域或绿化区域″改电动车停车位!它是经过"规划审批″的!没审批?它违法!

但那也不是你的"房屋公摊建筑面积″!!那是小区配套面积!


用户黄山路老芋头


两个问题,第一,没有电动车停放点,请问电动车停哪里?第二,不能说公摊,只能说共有,,既然是共有,只要过半业主同意就可以。如果你没电动车你又不同意,就只能少数服从多数。


balbc


不合理,又是电动车惹的祸,不允许上楼充电,如果在公用区域设桩充电,起码要十块钱一小时,挣的钱拿出一部分补贴没有电动车的业主。处处倒逼电动车,不许上楼充电,楼下高价充电,让电动车像过街老鼠,无处藏身。

注:电动车指电动二轮丶三轮车丶代步车。


海边偶遇


不合理又怎么办,那么多电动车总不能放家里充电,除非不准生产不准使用,总要给它们安排一个安全合理的充电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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