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同意取消物業嗎?

豫北見聞


我同意取消物業,但取消物業後,不同的的社區還要不同的管理。不帶電梯的低層板樓,管理相對簡單,業主自己管理或委託街道直管;但高層帶電梯尤其是智能化較高的社區,需要專業人員來管理,我認為可以推廣物業職業經理人管理模式,由業委會或居委會,招聘做過物業項目經理的人,在業委會或居委會的領導,開展工作,工程、保潔、保安,消防、電梯維保養護等可以外包社會專業公司。這樣將過去物業公司獨立按合同服務改為項目經理按照業主的意願和要求管理,真正實現我的地盤我做主。


物業說道


同意取消物業,實行業主自治!


糊塗神176569344


從社會管理者的角度看,物業公司是有存在的必要的。這個公司是一個實體,可以產生稅費,也能提供工作崗位,吸納一部分人就業。

但這個公司的存在也確實給業主增添了很多的額外的負擔和麻煩。。不少經營者變相多收費,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捆綁收費,由服務業主變成業主的大爺,令廣大業主苦不堪言,多數選擇忍氣吞聲。實在無奈,到有關管理部門上訪,往往也難於化解,增加了不穩定、不和諧社會因素。

所以說取消物業公司不失為一種好的治本辦法。改為社區管理,業主監督,有維修項目自籌費用,水費、電費、取暖費抄表到戶,衛生費等經常性費用按平米合理收取。


信義無價168


堅決同意取消物業公司,小區居民白養了一批不幹活的人。取消物業,小區居委會主任為物業主管,下設維修部主管小區日常運轉和維修工作。


山上的猴頭看景


可以不取消,但物業的權限應該明確一下。物業的作用只是服務僅限於業主居住過程中所可能發生的問題以及居住環境管理,應該有指定範圍。現在許多物業本末倒置,把自己當成業主的領導者,甚至是執法者,收費過高,權力過大,引起業主的極大反感。希望國家能出臺統一明確的物業工作範圍、職權以及收費標準。有統一的法規,可疑事情就好解決了。


夕陽雲笛


我個人觀點同意。

另外由社區牽頭,成立一個相當於物業的機構,承擔現在物業的職責。

好處:第一小區住戶有不滿意的地方,可以向社區反應,社區是無利益的第三方,相對公平,公正。

第二:僱用人員可以是轄區內家庭困難,又無法就業的人員,相對認真負責。


悟行0288


物業應該由業主委員會主導,應該改為非蠃利機構。請人管理。目前國內物業就是開發商的剪刀,專剪業主的錢[捂臉]


江河湖海54651


現在的物業都是變著法的騙取業戶的錢財!我們小區的物業都是讓每戶交十年的物業費才容許業主入戶、現在剛到十年他們就又把眼睛盯到了房屋維修基金上面了、樓道門根本還能用(每戶當時交兩千五安裝的可視門。),全部換對講門(全部使用房屋維修基金。),你說他們這就是缺德了吧?為什麼門能用還有著急忙慌的全部更換!?其實他們早就準備好累缺德的招數了!那就是每戶住戶你不交物業費那他們就不給你進樓道門的磁感應塑料牌!並且你的磁感應塑料牌如若出現丟失、補辦每個磁感應塑料牌就收取你五十塊錢,你說它們黑不黑、缺德不缺德!?這也只是其中之一……它們做的缺德事還多呢!所以我強烈要求徹底取消這樣的物業!因為這樣的物業只能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佳佳鑫鑫好


物業就是一種不脫侵害別人的生活權益。別人自己當房奴,你還在別人碗麵搶飯吃,開發商修建房子賺錢,你就要為房子的樓頂已及外牆的質量管理負責人,出了問題就是質量不過關,

小區只要業主自己請人保潔就可以了。

拿你物業幹什麼呢。

我小區就是我把物業追走了,

各樓道請保潔每天打掃得乾乾淨淨的。

各業主過著已好開心。


千年苗藥588


取消物業,進入模塊化管理,360度全方位交給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社區化管理,第一社區管理有以下好處,社區管理首先可以直接一對一合法化協助,收取的每個小區的資金可以明確化管理,維修基金住戶發現問題直接上報,社區管理現場確認符合報方案去住戶協調協作,派出所管片更能實際深入群眾很好的瞭解具體情況,成立聯合治安管理,更好的預防犯罪。至於具體實施這個需要一個具體方案,我只能說這麼多,如果可能我願意加入制定這個管理制度定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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