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对工地一个未带安全帽的工人罚款2000元,这样合法吗?

杨过188351713


工程上罚款,特别是安全这块,违规的工人罚款是必须的,至于罚款的数额大小,那是由工程规章制度决定的。我说在2O年前的事,在北京南站做装修工程,凡是做装修工程的人基本上都知道,工程上一般规定是:必须戴安全帽,不随地大、小便,不准吸烟。可是就有一工人,烟瘾来了,便到工地走道里点燃一支烟抽了起来。恰巧保安的路过撞上了,责令把烟灭了不算帐,还要带到保安值班室。此时,负责施工的带班见状连忙来讲情,保安问”你是老板吗?你说话算数吗?跟我走一趟”,施工负责人吓得张口结舌,一句话也不敢说。这时保安把吸烟的工人带走,留下一句话,”让你们老板带5000块钱过去赎人”。后来,两三天都不见到吸烟的工人了。试想,老板拿钱把他赎出来,还敢要他干活吗,不赎出来,那可麻烦就大了。


秋风好1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吧!因为我从事的职业就是监理工程师,虽然我从事的是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但建筑工地大同小异。我从事该职业已近20年了。

建设单位即业主根据工程规模,设定一级监理机构或二级监理机构,二级监理机构是由总监办和驻地办组成,一级监理机构就设总监办不设驻地办。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一般设二级监理机构,二级以下公路一般设一级监理机构。比如我现在的工地,就是一级监理机构,就设总监办,我在该总监办任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服务合同,监理单位派出机构即总监办或驻地办,将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以及一系列施工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其它的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日常监理工作。

现在的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建设单位即业主设专职安全工程师,总监办或驻地办设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其它监理人员一岗双责,即要从事现场施工监理,又要监督安全工作。

总监办或驻地办依据监理服务合同是没有罚款权力的,当发现安全隐患时可采用下列方法处理:下发监理指令单,下发监理通知单,下发监理红头文件。隐患特别严重的,可下发暂停施工令。

特殊情况下总监办或驻地办需建设单位授权,才能有罚款的权力,特殊情况是指中标的施工单位派出机构项目经理部,拒不执行监理的指令,通知,文件,或不听监理的话。总监办或驻地办依据业主的《建管办对什么什么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处罚,该办法对处罚的项目和金额规定的十分详细。但仅限于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级别,其他监理人员无权处罚。

总监办或驻地办在处罚时,只能是处罚项目经理部,对项目经理部下属的施工队则无权处罚,更何况施工队下属的一个具体工人,别说一个安全帽,就是任何情况监理人员都无权处罚一个工人。

在实际监理工作中,如果发现一个工人没戴安全帽,监理人员即可电话通知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处理此事。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处理不及时或缕缕发生此事,监理人员则可对项目经理部,按照业主的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就是工程监理人员对一个没戴安全帽的工人,正确的处理方法。







寂语堂斋


本人就是央企从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对于工人在现场不戴安全帽被罚款2000元是否合不合理另外说,但肯定是合法。法律的依据是以下国家法规,如果是不明白的话自己的可以查阅下相关法规。






用户夏天的风


看到这个问题,先不说监理能不能下罚款单,为什么要给工人下发2000元的罚款单,工人实在是不容易,哪怕是100块钱的处罚也不能下,我就现场处罚说下我的观点:

一、任何处罚对事不对人,如果有工人违章了,先要提醒,再次警告,第三次处罚,这个处罚,只对劳务公司、包工头,处罚单上不出现任何工人名字或班组,只对劳务公司处罚,任何工人出现问题,都是现场代班长或劳务公司不负责任,未进行监督、管理到位!

二、对屡教不改的工人建议清退,也不要处罚,这样的工人,直接清退了,不能因为一个人或一个班组在项目里带节奏

三、假罚单,这个假罚单,有的是项目部下发的,震慑包工头的,有的是工人违章了,项目部把包工头训一顿,包工头要的一个假罚单,用来震慑工人的

四、包工头拿着项目部开的处罚单处罚工人怎么办?我们处理方法一般都是罚款单提交到合约部,合约部在付款时才会把罚款金额扣除,一般是年结或最后结算,那时候工人都领了工资走了,也扣不了工人钱,再一个罚款单上不体现工人名字,作业班组,只体现劳务公司和具体违章事宜!

监理处罚工人,这一点过头了,中间还夹着个项目部,直接处罚工人,是不是想直接管理施工作业队啊?把项目部的工作都做了!监理是没有处罚权的,业主也没有,业主有的只是索赔权利!索赔也不经过监理,没有说业主对项目部索赔,还要经过监理同意的!

偷工减料的豆腐渣工程就崩了从建吧,什么招都不要想了,别坑害老百姓!


工地上的琐事


监理单位无权对工人实施罚款,更谈不上合法,依据如下:

1、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地位平等,均属五方责任主体,仅是分工不同,属管理与被管理关系,都服务业主;

2、罚款属行政制裁手段,非国家行政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自主罚款权力;

3、建筑工人属劳务人员,仅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务合同关系,监理单位无权直接管理;

4、监理单位罚款权,无任何法律条文依据,只有责令整改,建议更换班组或人员。


建筑大师


看了那么多回答,发现大多数人并不十分了解建设工程监理的实际工作范围和权限。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因此,权利来源于建设单位授权,监理依据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工作基本职责是“三控二管一协调”再加上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监理实施范围一般从勘察、设计直至竣工后的缺陷期、保修期,贯穿了整个施工阶段。题中罚款2000一事,除非业主授权,监理常规做法是现场拍照取证,当即纠正,并告知承包方专职安全员处理,如不听劝,不改正,则向承包方开出安全《监理通知单》要求限时整改,就算业主授权,如非多次发生,且已事实存在安全隐患,监理一般不会采用罚款方式处理问题。而且直接罚到个人的是小包工头的权力,监理只会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样承包方也只是在应付分包方款中扣除,最终对责任人个人如何处罚是他的直接领导决定。


谜一样的海


小编的这个问题提的并不恰当,首先戴不戴安全帽监理没有权利罚款,监理的职责是工程质量,戴不戴安全帽是安全员的责任。再说了那个工地有不戴安全帽罚两千的,两千块钱对农民工来说是个啥概念?土匪绑票啊!


义行天下4


我在工地干这么多年的了解,监理不可能对工人罚款二千元,原因很简单,监理有监理的职责,而工地安全项目部有专人负责,其他人员有提醒多力,无权罚款。

工地都有整套的规章制度,都是按章办事,说二千也是吓唬你一下,现实中鲜见罚款的例子,不要说二千,五十都没真正罚过,。

罚款说一下容易,但落实很难,农民工不可能交罚款,必引纠纷,掠动警方,而从工资扣除也很难,因为农民工工资是从包工老板手里发,从项目部到包工头还有个环节,另外建设单位到年底了结算,扣不了,如真扣,罚款变罚包工头罚了,又闹矛盾。

总之,未见过对安全帽罚过款,看到了人人管,提醒带好,没帽不准进工地,因为这事罚太麻烦,要经过项目部,好多单位,老板都到场,到场也是争吵,落实不了。


54弓


监理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如果对于违反安全规定不能处罚,安全就无法控制和管理,工程出现安全事故施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监理是第二责负责人,政府的质监和安监会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处罚,严重建设部会吊消相关单位的施工资格、监理资格。当然监理不会对施工人员罚款,他只对施工单位罚款。


油腻大叔8069


工地上做工,一般来说都有一个警示牌,叫不戴安全帽不得入内。佩戴安全帽,作为一个建筑人员来说,对自身的安全防护是必要的,但现实建筑行业的参建者,就偏偏有些人把戴个安全帽作业看成是额外负担。只要看看没有管理者在周边,就会把帽子往边上一放。这是一个很不好的现象。给予罚款理所应当。但作为一名监理,信口开河,一开口罚2千,这也十分的缺少人性。你监理有监督人家执行安全规范的权利,但见违就罚未必得人心。去年我在天津北辰的一个工地,人家开发商抓安全的小伙,专司拍照没带安全帽的,拍到一个,罚五十,建筑单位的管理在场的共同被罚二百多少的,亦然把开罚单当作创收的手段。这实际上也不可取,难道世界上什么事都只能靠罚才能触动人心吗?我认为绝对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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